为进一步增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实效,促进司法为民,保障司法公正,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监督工作安排,决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部分法官开展履职评议。本次履职评议的内容包括法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情况、落实司法责任制情况、文明办案规范办案情况、执行办案纪律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情况等五个方面。现将被评议的10名法官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被评议法官:
1.千乌云,女,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2.赵霞,女,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3.陈晓婧,女,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4.边晓燕,女,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5.魏敬乾,男,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6.牛强,男,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
7.刘敏,女,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三级法官;
8.苏晨,男,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科副科长、二级法官;
9.程伟,女,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
10.张剑光,男,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一级法官。
欢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广大干部群众于4月底前来信、来电提出对被评议法官履职情况的意见建议。联系电话:0477-8588926,电子邮箱:rdnsw902@126.com。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