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四普”工作稳步推进。按照国务院、自治区的统一部署,我市全力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现已圆满完成第一阶段工作任务,今年5月全面进入第二阶段实地调查工作,并取得阶段性进展。
一是组织保障不断强化。我市成立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实行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市长任组长的双组长制。全市9个旗区全部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实行双组长制,组建普查队伍10支,普查人员110余人,普查队伍逐步壮大。
二是普查经费全面落实。普查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共投入资金897.84万元,其中市本级安排203万元,各旗区财政安排694.84万元,经费保障力度居自治区前列。
三是人员培训全面覆盖。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业务骨干培训班(西部片区),与鄂尔多斯市四普业务骨干培训班套开,130余名普查队员参训,实现各旗区普查队、市普查支队和调查人员参训全覆盖。
四是普查试点成效显著。全市9个普查队共计45人,在准格尔旗黄河流域西岸全面开展试点普查工作,共调查不可移动文物点92处,其中新发现文物遗址11处。五是实地调查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全市9个旗区普查队,共复查文物点477处,新发现文物点35处,全市复查完成率达50%。共计调查不可移动文物点512处,实地调查总体进度居自治区各盟市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