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首页>新闻>部门动态
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第一阶段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发布时间:2024-05-13 14:21:58      作者: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鄂尔多斯市文化和...      【  保存
  打印       
分享到:
       

根据国家、自治区的安排部署,我市积极行动,全力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圆满完成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第一阶段工作任务。

一、积极动员部署、明确任务分工

2月4日,市人民政府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全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鄂府发〔2024〕6号),明确了普查工作任务(对已登记的959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对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调查登记)和时间节点(从2023年11月开始至2026年5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底为普查筹备阶段,主要是建立普查机构和普查队伍,制定普查工作计划,组织开展培训等;第二阶段2024 年5月上旬至 2025 年5月中旬为实地调查阶段,以旗区地域为基本单元开展实地调查;第三阶段2025年5月下旬至 2026年5月中旬为资料整理、成果总结阶段。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全市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总目录等),并于2月22日召开了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动员部署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视频会议,对全市“四普”工作再部署再动员。全市9个旗区均以政府名义印发了普查通知,对旗区的普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组建了普查队伍和普查办

成立了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并实行双组长制,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等20个单位和部门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和旅游局(文物局),同时组建工作专班,各旗区相应成立了本级普查机构。全市成立普查办9个、普查队10支,市普查办根据各自职能侧重成立了五个组,分别是综合协调组、保障宣传组、安全督察组、普查支队和专家咨询组,并明确了各个组的工作任务。

三、落实或编制了普查经费预算

根据2024年经费预算编制要求,市级暂列的203万元“四普”专项经费已落实。各旗区编制了10万元到230万元不等“四普”经费预算,目前各旗区共计落实普查经费582万元,并积极争取政府和财政部门的支持。

四、建立工作调度机制

参照自治区普查办,在普查筹备阶段推行了周调度工作机制(每周四进行工作进展调度)。

五、对普查数据进行了全面规集

根据自治区文物局的要求,对“三普”不可移动文物名录(959处)、公布文件及文物保护单位(国保14处,区保70处,市保58处,旗区保349处,)进行全面梳理、上报备案;排查了2012年以来不可移动文物线索53处。

六、印发了普查整体方案

按照国家、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相关文件,结合全市工作实际,经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4月19日印发了《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实施方案立足鄂尔多斯市丰富文物古迹、深厚文化积淀,把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落实党中央相关工作要求和鄂尔多斯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有机贯通、紧密结合,涉及普查任务、普查技术路线、普查时间与实施步骤等各个方面,全力保障“四普”工作顺利开展。宣传工作方案从工作目标、宣传重点、宣传载体等多个要点出发,精心部署四普宣传工作,通过大力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典型事迹与创新成果等,着力营造支持普查、保护文物的浓厚氛围。

七、积极培训普查队伍

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委派市考古研究院院长参加3月27日至31日在山西举办的全国第四次文物普查培训班。

筹备并举办了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业务骨干培训班,与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业务骨干培训班(西部片区)套开,来自全市9个旗区的普查人员及拟合作的内蒙古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共130多人参加此次培训,实现各旗区普查队、市里普查支队和调查人员的全覆盖。

八、完成了自治区准格尔旗黄河西岸区域普查试点工作任务

内蒙古自治区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准格尔旗试点工作启动仪式于4月18日在薛家湾镇举行。试点工作从2024年4月18日开始至4月30日结束,4月18日至25日进行实地调查,同时开展数据采集、卫星定位、系统录入等工作,4月26日至30日,为总结汇报阶段,主要梳理试点普查成果和存在问题,形成普查经验并进行汇报和推广。试点工作在鄂尔多斯市文物考古研究院的指导下,由全市9个普查队组成,共计45人,在准格尔旗黄河流域西岸全面开展试点普查工作,共调查城址16处,遗址53处,石窟2处,近现代重要代表性建筑8处,庙宇4处,墓葬群9处,共计92处。其中有11处新发现文物遗址。普查的同时不断加大文物保护的宣传力度。从5月份开始,全市文物普查工作将全面转入实地调查阶段。

九、开展文物线索征集

通过新媒体账号发布了《鄂尔多斯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的公告》,确定征集范围和种类等,积极鼓励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供相关线索,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为四普工作奠定良好的社会群众基础。

十、扎实做好“四普”宣传工作

各旗区通过在广场、公园、社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宣传展板、投放宣传视频等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文物知识、动员全民参与文物保护,为“四普”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新媒体账号做好“四普”工作动态进展、新发现成果等宣传报道工作。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上一篇: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06000004     蒙ICP17002409号-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70(工作时间)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邮箱:ordosxxbs@163.com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