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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包、鄂、巴、乌”五市不动产登记“跨市通办”首单业务成功办结
发布时间:2024-04-29 16:19:59      作者:王茜晨      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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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携手呼和浩特、包头、巴彦淖尔、乌海四市自然资源部门,共同在巴彦淖尔市磴口县成功签订《“呼、包、鄂、巴、乌”不动产登记“跨市通办”合作协议书》,五大类16项高频业务事项纳入首批“跨市通办”事项清单。4月28日,“呼、包、鄂、巴、乌”不动产登记“跨市通办”首单业务在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盘井和乌海间成功办结。标志着“呼、包、鄂、巴、乌”不动产登记“跨市通办”合作从书面走向实际操作,为五市间不断加强工作协作联动起到了良好的带头示范作用。

一直以来,黄河两岸呼市、包头、鄂尔多斯、巴彦淖尔、乌海一衣带水,地缘相近、人缘相亲、文缘相连、商缘相通。尤其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与呼和浩特市,达拉特旗与包头市,杭锦旗呼和木都镇、巴拉贡镇与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磴口县,鄂托克旗棋盘井镇、蒙西镇与乌海市生产生活交往更加频繁、紧密,不动产登记“跨市通办”的开展恰逢其时,必将为两岸城市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跨市通办”的实现,将改变不动产登记按照属地办理的传统模式,打破企业、群众异地办事面临的“多地跑、折返跑、时间长、成本高”等堵点难点问题,大大减轻办事群众企业在城际办理登记业务时的往返负担,降低企业群众的时间成本和经营成本,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的办事便利度。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部、厅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好《“呼、包、鄂、巴、乌”不动产登记“跨市通办”合作协议书》有关内容和要求,与呼、包、巴、乌四市自然资源部门一起手拉手,持续深化改革成果,根据企业群众需求,持续优化不动产登记办事事项和办事流程,拓展合作业务类型,打造更深层次、更广阔的“跨市通办”联动服务,让企业和群众享受更多的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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