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共场所经营行为,消除公共场所卫生隐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市卫生健康委有关文件要求,5月至8月,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各旗区卫生健康执法机构对辖区内游泳场所、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公共场所进行卫生监督专项行动。截至8月11日,全市各级卫生健康执法机构共对43家游泳场所、950家住宿场所、2269家美容美发场所、180家沐浴场所和55家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责令整改589家场所,立案处罚76件。
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夯实了公共场所经营者卫生管理的主体责任,规范了其行业行为,提高了公共场所卫生安全质量,确保鄂尔多斯市公共场所卫生安全。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各级卫生健康执法机构将继续对辖区内公共场所开展“回头看”确保被监督单位合法、规范经营,工作落实到位,形成长效机制,为“健康鄂尔多斯”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