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我市两宗宗地编号为2023-S-07、2023-S-08的土地顺利成交,标志着我市创新推行的“标准地”+“用地清单制”改革项目取得新突破,创新性的实现全市首批“标准地”+“用地清单制”改革。
“标准地”+“用地清单制”改革项目聚焦降成本、压时间、减环节,变“企业买服务”为“政府送服务”,在土地供应前对新建工业项目用地先行完成区域评价、设定“标准地”控制指标,同时由相关部门出具了地质灾害危险性、压覆矿产资源、水资源论证、文物保护评估等15项“用地清单”意见,最终形成“一张清单”,将原先由用地单位在开工前需要到各部门办理的各项手续,前置到供地前由政府统一完成,并在供地时一并交付用地单位,大大节约了用地单位的时间和成本,此外,该改革项目的推广运用也对最大限度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更好地推动高质量工业项目落地、加快建设项目落地投产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