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法治思维、法治理念贯穿政府工作各个环节,按照一次创建、分步创成全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总要求,蹄疾步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奋力谱写法治政府建设新篇章。
坚持高位推动,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方向盘”。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领导小组,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召开专题会议,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走深走实。召开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4次,对示范创建工作再梳理、再部署、再推动。建立健全示范创建“两确定、一承诺”责任机制,与39个部门签订承诺书,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示范创建工作责任。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作专题辅导,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方案》《市旗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任务分解》,推动形成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协调高效的工作格局。
强化督导检查,注入示范创建工作“催化剂”。对标对表《市旗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任务分解》,按照“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工作要求,实行挂图作战。组成督察组对全市9个旗区39个市直重点部门创建情况进行了实地指导检查,发现问题近200余条。建立督察整改与示范创建同部署、同推进、同督导工作机制,从组织领导、制度落实、资料整理汇总、宣传氛围营造等方面逐项检查,逐一反馈,要求责任单位根据反馈问题,列出问题台账,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任务不留死角,不拖“工期”;对落实不力,提供资料不全不及时、工作拖拉、宣传氛围不浓厚的单位及时进行通报。将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纳入全市县处级领导班子绩效考核范畴,充分发挥督察考核的指挥棒作用,确保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各项任务落地实处。
动员全民参与,织牢浓厚法治氛围“覆盖网”。制定《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宣传方案》,举办政府部门“一把手”谈法治栏目15期。编发工作简报、专报11期,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及任务完成情况,积极宣传各级各部门示范创建亮点经验。编印应知应会手册4期在全市各大新闻媒体平台发布示范创建《倡议书》,制作推广了一批短视频、专题片、海报等宣传作品,投放法治政府建设楼宇公益广告1800余个,中心城区65条线路632台公交车和出租车电子显示屏不间断播放创建宣传标语。充分利用各级党政机关大屏幕、微信公众号等100余个平台滚动播放短视频、专题片、电子海报,积极营造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