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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 关于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0 08:04:00      作者:吕军 梁宁      来源:鄂尔多斯市行政审...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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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

按照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为保护公众健康安全,有效防控疫情传播,减少人员聚集和非必要接触,现将政务服务大厅疫情防控公告公布如下:

一、提倡网上办理,减少现场办事。疫情防控期间,建议您非必要不来现场,可下载“蒙速办”APP以及登录鄂尔多斯政务服务网(http://zwfw.ordos.gov.cn/)进行网上申报、咨询和办理。

二、如您确有紧急事项需到大厅现场办理业务,可以通过电话预约(预约周一至周六上午业务,法定节假日除外,0477-8582500)、微信预约(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微信公众号ordoszwfw)和下载“蒙速办”APP三种预约服务模式,提前对所办事项进行预约,即来即办,减少在大厅等候的时间,业务办结后请您尽快离开大厅。

三、进入大厅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出示本人当日“健康码”及“行程码”,进行体温检测。须保持1米间距,勤洗手、不扎堆、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鄂尔多斯市以外低风险地区(地市级以上地区整体低风险)返回我市人员需提供入市后做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以下情况人员谢绝进入大厅:

1.不佩戴口罩或佩戴口罩不规范的人员;

2.健康码行程码亮码查验为红色、橙色或黄色人员;

3.近14天内有过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

4.近14天内有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行程史的,按照“填平补齐”和“存量见底”原则(从返回之日起计算),落实14天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以及近14天内有1例以上(含1例)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街道)旅居史的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5.曾有国内外重点疫情地区旅居史、接触史且处于隔离期的人员;

6.身体有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胸闷、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

疫情防控是我们共同的责任,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政务服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望广大办事群众和企业周知。

鄂尔多斯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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