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近年来,鄂尔多斯市高度重视人口高质量发展工作,积极出台优化生育政策、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今天,我们特别邀请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李春梅在线访谈做客,给大家介绍一下鄂尔多斯市优化生育的一系列政策。李主任,欢迎您。
李春梅:广大市民朋友、网友们大家好,很高兴通过在线访谈栏目介绍大家关心已久的优化生育相关政策。
主持人:李主任,市卫健委作为优化生育政策的主要的牵头部门,我市在完善生育服务管理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李春梅:老有所养,幼有所育问题,既是国事,也是家事,是事关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为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我市采取了以下这些积极的生育支持措施:一是改善生育健康服务环境,实施妇幼健康保障工程,加强出生人口缺陷防治;二是将产前检查和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支持范围;三是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着力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增加普惠托育供给;四是完善住房保障制度,降低住房成本,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中,给予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优先照顾。
主持人:大家很关注关于生育二孩、三孩家庭的惠民政策,我们目前发放的补贴有哪些类型?
李春梅:目前,我们共发放4类补贴:分别是孕检补贴:一孩、二孩、三孩家庭500元孕检补贴。分娩补贴:二孩、三孩家庭2000元分娩补贴。育儿补贴:二孩家庭6000元育儿补贴,分两年发放;三孩家庭30000元育儿补贴,分三年发放。入托、入园补贴:二孩、三孩家庭每学期分别发放1000元和2500元入托入园补贴,直至孩子6周岁。
主持人:那请您向大家介绍一下这几类补贴的发放人员范围条件?
李春梅:
一是夫妻双方户籍地均为鄂尔多斯市或一方户籍地为鄂尔多斯市,且孩子户口为鄂尔多斯市户籍。
二是夫妻双方均为鄂尔多斯市户籍但不在同一旗区户籍地的,以女方户籍地为主申请补贴。
三是夫妻双方一方为现役军人或消防救援人员且居住在鄂尔多斯的市外户籍家庭。
四是《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文件印发后,即从2023年11月22日零时之后符合政策的孕产妇及合法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且已办理生育登记。
五是非婚生育不在补贴范围内。
主持人:三岁以下婴幼儿的托育问题也是大家关注的热点,请为大家介绍一下我市积极推动托育服务发展的相关情况?
李春梅: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托育服务事业的发展,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强力推进。我市先后印发了《鄂尔多斯市促进和加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鄂尔多斯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及《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推动我市托育服务发展提供坚实保障。2023年荣获全国婴幼儿照护示范城市,也是自治区唯一入选城市。
一是规划建设市级综合托育服务指导中心,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以“照护、健康教育、医疗保健”等医育结合为模式的全方位育儿服务。二是打造15分钟社区托育服务圈,2024年-2026年计划建成70个社区托育服务点(其中2024年建成20个社区托育服务点),新增2000个托位数,城市社区托育服务覆盖率达到 95%以上,普惠托位使用率达到60%以上,满足市民“幼有所托、幼有所育”的需求。三是支持公办托育机构建设和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对于认定的普惠托育机构,按照实际入托数给予每生300元/年/人的生均公用经费补贴。对于达到国家和自治区级规范建设要求且已备案的社会办托机构,市旗两级财政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建设补贴。被确定为国家、自治区及市级示范托育机构每年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3万元的运营补贴。
主持人:我市人口高质量发展工作后续还有什么计划?
李春梅: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下一步,我们将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作为优化生育政策工作的着力点,积极有效落实。一是推进《鄂尔多斯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配套政策落地、落实,做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的跟踪评估,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政策实施稳妥有序。二是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积极探索医育结合,科学制定普惠托育服务价格基准,并落实相关支持措施,增加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三是提升托育服务质量。通过业务培训、技能竞赛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指导各托育服务机构有效落实国家围绕3岁以下婴幼儿保育照护、伤害预防、营养喂养、安全保障等方面制定的一系列规范性制度,努力打造一批托育服务优质示范品牌。四是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做好优化生育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强化典型经验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主持人:非常感谢李主任做客本期在线访谈,也感谢广大网友们的关注,我们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