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首页>互动>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便民通告
准格尔旗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7 16:29:00      作者:      来源:准格尔社保      【  保存
  打印       
分享到:
       

全旗广大领取待遇人员:

领取养老金待遇资格认证是防范养老金被恶意冒领、防止社保基金流失的重要措施。国家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规定:“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对领取待遇未认证人员和采取其它手段无法联系到本人的,社保经办机构可办理待遇暂停手续,对办理了待遇暂停手续的人员,若3个月内无人提出异议将停发待遇。”

认证范围:全旗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遗属人员以及工亡遗属人员和外工伤残人员。

完成资格认证的,从次月起恢复并补发其待遇。对在认证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的,将按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享受待遇人员均可通过“内蒙古人社”APP自助办理资格认证。无智能手机的人员可由子女、亲友帮助认证,无需注册,一部手机可以认证多人。同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和企业遗属待遇的人员,需要分别进行“养老资格认证”和“养老遗属认证”。同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和工亡遗属待遇的人员,需要分别进行“养老资格认证”和“工伤遗属认证”。

咨询电话:0477—4705377

 

 

准格尔旗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3年4月6日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06000004     蒙ICP17002409号-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70(工作时间)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邮箱:ordosxxbs@163.com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