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伊金霍洛旗的王先生拨打市长热线咨询称,学生转学需要哪些手续。
就此,市长热线联系了伊旗人民政府,伊旗人民政府就市民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转学受理时间:春季学期一般为2月中旬、秋季学期一般为8月中旬;受理地点:伊旗教育体育局一楼基础教育股(102室);转学所需资料:监护证明:学生及监护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居住证明:自有住房的,提供第一或第二项,租房居住的提供第三项。(1)父母一方的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如果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2)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购房交费收据原件和复印件;(3)伊旗户籍居民需提供所辖社区出具居住证明原件和近3个月内任意一次交水、电、天然气等两项缴费收据原件。伊旗以外户籍居民需出具辖区派出所办理的居住证(一般为登记居住满6个月以上方可办理)和近3个月内任意一次交水、电、天然气等两项缴费收据原件。具体流程:在转学时间内持相关材料申请登记→等待教体局分配→领取分配结果→到分配学校报到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