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关于受理
食品安全领域违规违法问题的公告
按照《鄂尔多斯市公安局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主体工作方案》的要求,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将对食品安全领域突出违规违法问题线索进行受理并全力侦办。现就受理举报内容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鄂尔多斯市食品安全领域问题
二、受理内容
在农业种植、养殖过程中滥用甚至违禁使用农药、兽药、激素和饲料添加剂等源头污染方面;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收购、加工、经营病死畜禽,生产经营“山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问题,坚决取缔“黑工厂”“黑窝点”和“黑作坊”方面;农村牧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保健食品行业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方面;餐饮企业、外卖行业等餐饮服务单位和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建筑工地等集体用餐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监管,校园周边经营“三无食品”“五毛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学校供餐单位和“小饭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方面。
凡在以上几个方面发现违规违法线索均可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对提供线索人员信息严格保密,并给予一定案值奖励。
三、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10、0477-8583872
邮寄地址:鄂尔多斯市公安局南区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514室
邮编:017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