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条款内容 | 依据效力位阶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事项类别(法定公开、其他)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责任科室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体 | ||||||||||
| 机构信息 | 市农牧局机构信息 | 机构职能 | 发布本部门机构设置、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农牧局 | 法定公开 | 门户网站 | √ | 人事科 | ||
| 领导信息 | 发布本部门负责人姓名、照片、简历、主管或分管工作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农牧局 | 法定公开 | 门户网站 | √ | 人事科 | ||||
| 内设科室 | 发布局机关科室设置、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农牧局 | 法定公开 | 门户网站 | √ | 人事科 | ||||
| 局属事业
单位 |
发布局属单位设置、主要职责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二)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行政法规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 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农牧局 | 法定公开 | 门户网站 | √ | 人事科 | ||||
| 政策信息 | 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农牧领域相关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一)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行政
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做日内 | 市农牧局 | 法定公开 | 门户网站 | √ | 各相关科室、局属事业
单位 |
||
| 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 | 解读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并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予以展现;解读材料页面提供关联政策文件的链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做日内 | 市农牧局 | 法定公开 | 门户网站 | √ | 各相关科室、局属事业
单位 |
|||
| 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十五)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
行政
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做日内 | 市农牧局 | 法定公开 | 门户网站 | √ | 办公室 | ||
| 行业概况 | 农牧概况 | 对农牧局各领域发展状况的概况性描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行政法规 | 每年12月31日以前更新 | 市农牧局 | 法定公开 | 门户网站 | √ | 办公室 | |||
| / | 行政许可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 | 行政许可和其他公共服务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做日内 | 市农牧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行政审批科 | |||
| / | 权责清单 | 权责清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做日内 | 市农牧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行政审批科 | |||
| 农事公开 | 农产品价格行情 | 万家惠农贸市场农畜产品价格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行政法规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1个工作做日内 | 市农牧局 | 法定公开 | 政府网站 | √ | 市场与对外合作科 | |||
| / | 规划计划 | 发布综合规划计划和专项规划计划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行政法规 | 及时更新 | 市农牧局 | 法定公开 | 门户网站 | √ | 发展规划科 | |||
| 公共服务 | 财政信息 | 年度预算决算公开 | 年度预算决算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 | 第二十条,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七)财政预算
、决算信息。 |
行政法规 | 按照财政部门规定时限和方式公开 | 市农牧局 | 法定公开 | 门户网站 | √ | 计划财务科 | ||
| 农牧热线 | 农牧热线 | 发布农牧咨询热线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行政法规 | 及时更新 | 市农牧局 | 法定公开 | 门户网站 | √ | 办公室 | |||
| 新闻宣传 | 新闻宣传 | 新闻发言、在线访谈、新闻采访、重要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行政法规 | 及时更新 | 市农牧局 | 法定公开 | 门户网站 | √ | 办公室 | |||
| 质量安全 | 农畜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 农畜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宣传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第(十三)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 行政法规 | 及时更新 | 市农牧局 | 其他 | 门户网站 | √ |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 | |||
| 建议提案 | 建议提案办理 | 发布人大代表建议答复件 | 可公开的人大代表建议答复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各地区、各部门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应当采用摘要公开的形式。 | 行政法规 | 每年12月31日以前更新 | 市农牧局 | 法定公开 | 门户网站 | √ | 办公室 | ||
| 发布政协委员建议答复件 | 可公开的政协委员建议答复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应当主动公开。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各地区、各部门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应当采用摘要公开的形式。 | 行政法规 | 每年12月31日以前更新 | 市农牧局 | 法定公开 | 门户网站 | √ | 办公室 | ||||
| 应急管理 | 应急管理 | 应急预案 | 发布应急指挥、调度等预案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三章 主动公开 第二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主动公开本行政机关的下列政府信息: (五)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
行政法规 | 及时更新 | 市农牧局 | 法定公开 | 门户网站 | √ | 办公室 | ||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