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前旗2016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实施方案顺利通过自治区专家组评审,计划于2017年开始实施。
根据国家对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的要求,按照生态建设的原则,鄂托克前旗2016年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项目选择在敖镇、上海庙镇、城川镇、昂素镇四个镇实施。总治理面积25.5万亩;人工造林0.5万亩;水源工程6处,节水灌溉11处,小流域综合治理13.7平方公里;围栏封育25万亩,暖棚1.2万平方米,青贮窖0.304万立方米、贮草棚0.4万平方米;易地搬迁757人。项目总投资3381.48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740.08万元,投工投劳折资及地方配套164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