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食品生产领域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分类监管体系,提升食品生产领域监管效能,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以信用赋能食品生产监管,多措并举推进食品生产监管合理化、精准化、科学化。
一是精准评定风险等级,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根据生产食品类别、生产规模、消费对象等静态风险因素和生产条件保持、过程控制、制度建立和运行等动态风险因素的量化分值之和确定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等级,从低到高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风险等级越高,实施监管频次越多,以达到食品生产日常监管合理化的目标。二是有效运用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实施精准有效监管。对于信用风险低的食品生产企业,采取简化监管措施,如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频次,尽量实现“无事不扰”。对于信用风险高的食品生产企业,将其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采取重点监管措施,加大监督抽检力度,以达到食品生产日常监管精准化的目标。三是通过“综合风险+信用因素”,切实强化科学监管。根据风险等级、信用分类和监督检查等情况,结合食品种类,科学确定监管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食品的检查频次、内容、方式及其他管理措施,科学安排部署食品安全检查,以达到食品生产日常监管科学化的目标。
截至目前,鄂尔多斯市共有食品生产企业255家(食品企业244家,食品添加剂企业11家),已实施风险分级企业数量222家(食品企业213家,食品添加剂企业9家,),其中A级17家,B级136家,C级56家,D级13家,拟定年度检查频次557次。剩余未分级企业均为长期停产企业。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探索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相统一的监管模式,切实做到奖惩有别,监管有度,坚决守住食品安全底线,助推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