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离不开金融的有力支撑。2019年,我市在自治区率先启动金融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出台《鄂尔多斯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振兴资金扶持办法(试行)》(鄂府发〔2019〕76号),通过设立1亿元风险补偿基金、按照年利率3%进行贴息的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金融工具的引导和杠杆效应。经过近三年的扶持引导,已累计支持乡村产业振兴项目791个,涉及贷款主体4361户,放贷规模突破12亿元,共撬动经营主体投资24亿元,辐射带动农牧户3.7万余户,预期可实现经济效益39亿元。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呈现出“扶持政策落地生花、产业振兴硕果累累”的发展新气象。
今年以来,为继续推进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力构建农牧业金融普惠体系,市农牧局不断研究完善政策体系、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持续为金融助力乡村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
一、推动政策创新,满足多样化融资需求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对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顺应新形势、满足新需求,不断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能力水平,市农牧局结合实际,积极研究创新政策,在试行文件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金融支持产业振兴办法》(鄂府发〔2022〕2号),持续强化政策引领效力,进一步激发农牧业经营主体活力,努力建设服务优质、管理规范、成本较低的农村牧区金融普惠新高地。
二、拓宽融资渠道,构建多元化信贷投放机制
以金融之力支持乡村产业振兴,需要金融机构广泛、深入参与。为有效拓宽融资渠道,市农牧局通过不断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力度,深入挖掘金融服务潜力,吸引更多银行参与金融扶持乡村产业振兴。今年,通过与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牵头的市内10家农信机构合作,切实打通了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通道,使得更多的金融活水得以流进田间地头、牧区草场。合作金融机构将通过做“专”业务、做“特”产品、做“深”服务,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金融力量。
三、抓好政策落实,开展批量贴息工作
市农牧局积极组织各旗区农牧局,对政策施行以来投放的贷款进行全面梳理,目前已批量贴息贷款3457笔,下达贴息资金2649万元,有效激发乡村产业振兴新活力,切实降低了贷款主体融资成本,缓解了资金周转压力,为产业发展注入“强心剂”。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将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两大战略”,继续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金融扶持乡村产业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不断探索具有地方特色、行之有效的金融服务模式,在乡村振兴的道路上,跑出金融服务的“加速度”,以更高站位和更高标准书写好金融服务“三农三牧”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