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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一季度共落实各类社会救助资金539.55万元
发布时间:2016-04-07 09:15:00      作者:徐二飞 其木格      来源:      【大 中 小】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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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解决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功能,我旗及时落实各类社会救助资金。

2016年我旗城镇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584元,农村低保标准为每人每月414元,全旗3月份在册城镇低保户727户1208人,农村低保户1356户2789人。1-3月份,累计发放城保资金190万元,农保资金257.4万元。

2016年共保障五保对象322人,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0000元和6000元,截至目前,累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61.45万元。

2016年我旗集中和分散城镇“三无”(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能力的城镇居民)、孤儿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1500元和1100元,全旗现有孤儿52人,城镇“三无”人员36人,1-3月份,共发放孤儿供养金17.9万元,城镇“三无”人员供养金1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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