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5月7日-5月13日我局对6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14日-5月2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2025年5月7日-5月13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1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苏里格气田苏49区块苏49-17-53NX井 等10口气井及附属管线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5]67号 |
2025年5月7日 |
2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鑫睿国源(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 聚丙烯酰胺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5]68号 |
2025年5月9日 |
3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苏里格气田苏76区块苏76-7-15X 等20口气井及附属管线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5]69号 |
2025年5月9日 |
4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鄂托克旗建元焦化有限责任公司 含碳粉末资源化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5]70号 |
2025年5月9日 |
5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苏里格气田苏20区块苏20-11-17X 等20口气井及附属管线开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5]71号 |
2025年5月9日 |
6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鄂尔多斯市转龙湾煤炭有限公司 充填开采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5]72号 |
2025年5月13日 |
鄂环审字〔2025〕67号——苏里格气田苏49区块苏49-17-53NX井等10口气井及附属管线开发建设项目.doc
鄂环审字〔2025〕68号——鑫睿国源(内蒙古)科技有限公司聚丙烯酰胺生产项目.doc
鄂环审字〔2025〕69号——苏里格气田苏76区块苏76-7-15X等20口气井及附属管线开发建设项目.doc
鄂环审字〔2025〕70号——鄂托克旗建元焦化有限责任公司含碳粉末资源化利用项目.doc
鄂环审字〔2025〕71号——苏里格气田苏20区块苏20-11-17X等20口气井及附属管线开发建设项目.docx
鄂环审字〔2025〕72号——鄂尔多斯市转龙湾煤炭有限公司充填开采站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