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4月22日-4月28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29日-5月1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2024年4月22日-4月28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1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玉晶科技有限公司2×1200t/d光伏压延玻璃生产线及配套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4]84号 |
2024年4月22日 |
2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鄂尔多斯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与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4]85号 |
2024年4月22日 |
3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鄂尔多斯市卿卿煤业有限公司300万吨/年选煤厂项目技改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4]87号 |
2024年4月25日 |
4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鑫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废催化剂及含金属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4]88号 |
2024年4月25日 |
鄂环审字〔2024〕84号——内蒙古玉晶科技有限公2×1200td光伏压延玻璃生产线及配套深加工项目.doc
鄂环审字〔2024〕85号——鄂尔多斯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与再生水综合利用项目.doc
鄂环审字〔2024〕87号——鄂尔多斯市卿卿煤业有限公司300万吨年选煤厂项目技改工程.doc
鄂环审字〔2024〕88号——内蒙古鑫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5万吨年废催化剂及含金属废物综合利用项目(二期).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