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1月1日-11月15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1月16日-11月22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77-5111789
通讯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017000
2022年11月1-11月15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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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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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苏里格气田苏77-召51区块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2]285号 |
2022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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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东胜气田锦66井区2022年滚动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2]286号 |
2022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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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东胜气田2022年气藏评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鄂环审字[2022]287号 |
2022年11月4日 |
鄂环审字〔2022〕285号——苏里格气田苏77-召51区块2022年产能建设项目.pdf
鄂环审字〔2022〕286号——东胜气田锦66井区2022年滚动开发项目.pdf
鄂环审字〔2022〕287号——东胜气田2022年气藏评价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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