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对矿山企业复垦绿化监督检查。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矿的指导检查工作模式,截至目前完成复垦838公顷。二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监管。对8家煤矿(井工开采5个,露天开采3个)地质环境治理进行了验收,同时加强对井工开采煤矿和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巡查检查力度,共下发限期治理通知书16份,对未完成治理的3家矿山进行了移交。三是全面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落实监测人、责任人和建立群测群防预警体系。
一是加强对矿山企业复垦绿化监督检查。实行领导包片、干部包矿的指导检查工作模式,截至目前完成复垦838公顷。二是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监管。对8家煤矿(井工开采5个,露天开采3个)地质环境治理进行了验收,同时加强对井工开采煤矿和非煤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巡查检查力度,共下发限期治理通知书16份,对未完成治理的3家矿山进行了移交。三是全面推进地质灾害治理工作。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全面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落实监测人、责任人和建立群测群防预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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