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全面提升基本社会服务水平,一季度,全市累计支出民政事业费1.27亿元。
社会福利费累计支出5616.6万元(其中:儿童福利累计支出215.4万元、老年人福利累计支出1885万元、残疾人福利累计支出1734.7万元);社会救助费累计支出6283.9万元(其中:最低生活保障3981.1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703.8万元、临时救助累计支出577.9万元);其他民政管理事务费累计支出759.8万元。
惠及人数14.6万人,其中: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493人;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数7.6万人;重度残疾人及生活困难残疾人3.4万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及临时救助3.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