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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二次会议第0248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6-19 15:28: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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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建提复字〔2023〕35号              签发人:苗程玉 

                 

   

韩丽委员: 

  您的《关于规范月嫂机构建设提升月嫂行业服务质量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价格无序上涨,市场混乱”的问题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月嫂行业服务价格属于一般服务类价格,执行市场调节价。月嫂行业服务经营主体可以按照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市场需求、运营成本等自主定价。二是对于执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市场监管部门主要监管其是否明码标价、是否实施价格欺诈等行为。三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出台相关的收费指导标准,明确服务项目和服务内容。 

  二、关于“未制定相应规范”的问题 

  月子中心作为母婴服务机构应贯彻落实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市场监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指导鼓励相关社会团体和服务机构聚焦行业发展新模式、新需求,制定和实施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提升服务质量。本着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行业主管部门支持、企业自主申报的原则,我市正在积极争取家政服务机构申报国家、自治区标准化试点项目。 

  三、关于“月子中心监管缺失”的问题 

  一是强化月子中心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工作,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对提供餐饮服务的月子中心开展许可证发放工作。严厉打击月子中心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将月子中心餐饮服务监管作为工作重点,加大检查频次和指导培训力度,确保食品安全。三是市场监管部门每年组织开展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推动市场主体健康有序发展。 

  四、关于“月嫂从业人员能力素质良莠不齐”的问题 

  一是根据月嫂市场需求和从业者特点,我市积极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内容、不同职级的月嫂服务技能培训,促进更多的月嫂服务人员能持证上岗。2022年以来,支持鄂尔多斯市牵禧母婴护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月享时光母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家政企业开展家政服务培训,累计补贴资金41万元,培训500余人次。二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拓展就业本领。我市职业院校围绕健康产业链积极开设家政服务业领域教育,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开设智慧养老服务与管理和婴幼儿托幼服务与管理专业,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中专部(原鄂尔多斯市卫生学校)、鄂托克前旗职业中学、乌审旗职业中学3所中职学校积极推进“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获批老年照护和幼儿照护(初级)“1+X”证书试点学校,已有500多名学生参加考试,通过率97%。各职业院校通过校内集中培训、网络教学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家政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共举办老年护理、母婴师(月嫂)等专业培训1000余人次。 

  五、关于“未建立行业服务标准及考核办法”的问题 

  一是依托“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开展月嫂服务信用体系建设,举办诚信体系建设培训班及月嫂员技能大赛。摸清月子中心机构底数,实现域内月子中心机构和月嫂能知情、可查询。目前,全市共有月子中心15家。二是持续做好月子中心企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涉企信息应归尽归,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引导消费者优先选择信用记录良好的月子中心企业和月嫂,形成消费诚信导向,推动社会协同共治。同时,要将失信月子中心企业依法依规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实现联合惩戒。 

  下一步,我市将高度重视月嫂家政服务业良性健康发展,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3年鄂尔多斯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建立完善的月嫂家政服务标准,以标准引领家政服务业规范化、品质化、数字化发展,形成标准化与家政行业联动发展新局面。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联系人:张凯超;联系电话:0477—858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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