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国家开始实施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试点项目,杭锦旗是最早实施该试点项目的旗县之一,杭锦旗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和保护区实地情况,细致规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大胆进行创新试点,努力把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保证了试点项目的建设质量。目前一期工程已完成投资1000万元、二期工程已完成投资107.6184万元,、三期工程500万投资的《实施方案》已完成自治区评审,待自治区林业厅下达《实施方案的批复》后就可以开工建设。
一、主要做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制度保障。成立了以杭锦旗人民政府旗长为组长的杭锦旗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补助项目领导小组,同时在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都没有出台相关政策制度的情况下,立足于沙化土地封禁保护试点项目特点,在充分结合我旗实际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办法》,进行先行先试,制定了《杭锦旗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管理办法》。
二是建设程序规范,资金管理到位。在工程建设任务落实及实施过程中严格履行项目建设招投标程序和政府采购程序,推进了工程建设规范性,保证了工程建设质量,同时加强了资金管理,确保财务资料完备,资金运作按照专款专用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由财政直接兑付工程资金。
三是科学组织实施,管护措施到位。施工过程中坚持注重发挥生态的自我修复能力和人工促进改善相结合的原则,依靠科技、突出创新,应用新技术、新方法、新理念,严格按照自治区批复的《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施工,保证了工程建设的三大效益的统一,同时封禁区严格实行禁牧、禁采和禁挖,禁止封禁保护区内的人类活动,成立12人管护员队伍,要求管护员必须天天上岗,发现情况及时上报,做好巡护笔记,管护站一天一签到,不定时抽查,年底按合同对管护员进行考核,不合格的坚决辞退。
二、取得的效果
我旗通过实施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项目,经过改革创新,大胆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一是通过采取严格的封禁保护措施,禁止一切破坏植被的活动,促进了封禁保护区内荒漠植被自然修复,植被覆盖率得到了提高,经监测已实施的固沙压沙实施地段植被覆盖率由5%以下达到了40%以上,遏制了沙化土地的扩展。二是提高了封禁保护区周边广大农牧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改变了传统观念,使生态保护成为人们的自觉行为,客观上提高了农牧业生产水平,加快了林沙产业发展,和农牧民致富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