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国土资源局从五方面入手切实做好2012年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过渡工作
发布时间:2012-03-07 00:00:00
作者:杨志新 高瑞阳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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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更新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准发布后,于2012年1月1日起施行。新的标准实行后,达拉特旗国土资源局首先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及时学习,要求所有人员正确理解和把握新标准实施的重要意义和具体内容。二是认真分析研究实行新标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和方案,增加对新征标准实施的预见性。三是加强矛盾调处和纠纷化解力量,在基层国土管理所设立信访办公室,增加人员,避免因征地标准纠纷而产生的群体性事件发生。四是要求我局涉及征地的二级单位在征地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及被征地农牧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严格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等程序,保证征地补偿费用发放到位,切实维护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五是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中,严格把关,加大对各项目用地的征地补偿方案的审核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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