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伊金霍洛旗依托组织实施各类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工程,严格执行“两禁”相关政策,草原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通过9月下旬对全旗“两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总体来看,伊旗各镇“两禁”工作各相关部门均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禁牧休牧和禁止开荒工作的通知》(鄂府发电〔2016〕1号)和《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禁牧巡查执法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落实监管措施、监管责任、监管任务,但也发现全旗“两禁”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伊旗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具体责任,切实抓好“两禁”工作,维护全旗生态系统良性循环。
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禁牧良好氛围。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多种渠道,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知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坚持依法行政,加大禁牧禁垦巡查执法查处力度。要加大对抢牧滥牧、夜牧偷牧、滥采乱垦等事件的巡查执法查处力度。伊旗西部四镇要重点对辖区的草牧场、基本农田、采砂、夜牧偷牧易发频发区域巡查执法力度,东部三镇要重点对砂石料厂、煤矿采空复垦区等区域巡查执法力度。
细化“两禁”工作分工,合理落实旗镇两级工作责任。明确职责,通力配合,统筹开展好全旗“两禁”工作,共同保护好来之不易的优美生态环境。
合理平衡禁牧工作与促进农牧民增收致富的关系。让广大农牧民朋友知晓禁牧是造福子孙的长久事业,引导农牧民从生态改善中寻求致富路径,力争生态保护和致富小康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