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三项监管”、“五项执法”、严防非煤矿山十类事故为主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闭环管理。二是强制推行落实重大风险防控措施,重点对边坡高度200米以上的金属非金属矿山高陡边坡、堆置高度200米以上的排土场进行摸底排查,定期进行稳定性专项分析。三是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金属非金属矿山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有关要求,强制淘汰落后设备及工艺。对未按要求强制淘汰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罚。四是继续加强长期停产停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对长期停产停建非煤矿山企业定期开展执法检查,确保企业停产停建期间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