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征求《鄂尔多斯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意见建议的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事项进行公示,并征询公众意见。 一、拟决策事项情况简述 (一)拟决策事项名称 《鄂尔多斯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二)拟决策事项承办部门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三)拟决策事项提出背景 为了规范客运出租汽车管理,维护客运出租汽车市场秩序,保障乘客、驾驶员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我局在立法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鄂尔多斯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当前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稳评工作内容及基本程序 稳评主要工作内容:在开展前期调研、政策草拟、征求意见、集中论证的基础上,重点围绕《鄂尔多斯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社会稳定风险的识别,对识别出的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预测,提出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对《鄂尔多斯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是支持还是反对态度? (二)您对《鄂尔多斯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或建议? (三)您认为《鄂尔多斯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是什么? 四、意见建议反馈渠道、方式、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直接反馈至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乌日娜 联系电话:13394776662 电子邮箱:czqcfzx@126.com 地址:伊金霍洛旗国泰商务广场T2 鄂尔多斯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1日
为规范和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与无人驾驶装备创新应用,推动...
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对《鄂尔多斯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促进条例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和促进智能网联汽车与无人驾驶装备创新应用,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有关要求,现将《鄂尔多斯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5年8月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党政大楼B座920室,邮编:01701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ordosznwlzx@126.com 联系人:金浩德,电话:0477-8589922 附件:1.鄂尔多斯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 2.鄂尔多斯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鄂尔多斯市智能网联汽车创新应用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鄂尔多斯市工业信息化局 2025年7月8日
鄂尔多斯市2025年中考网络填报志愿模拟演练共安排两次:...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2025年中考网络填报志愿模拟演练时间安排的公告, 鄂尔多斯市2025年中考网络填报志愿模拟演练共安排两次: 第一次模拟演练时间: 7月1日9:00—7月3日21:00(每日9:00至21:00系统开放,其他时间系统关闭维护)普通类模拟演练。此次普通类考生模拟演练不划分时间段和分数段。 注意:第一次模拟演练的考生中考总成绩为模拟数据,非实际中考成绩。 第二次模拟演练时间: 7月10日—12日,具体时间安排将公布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https://www.ordos.edu.cn)。届时考生将根据中考实际分数由高分到低分,分时分段进行网络填报志愿模拟演练。 考生可通过“蒙速办”APP或“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https://www.ordos.edu.cn)登录“中考网报志愿系统”进行模拟演练。 请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务必将两次模拟演练时间安排通知到每所初中学校、每名考生,并在上述时间内自行组织,做好网络填报志愿模拟演练工作,确保正式网络填报志愿顺利进行。 温馨提示:正式网络填报志愿时间是7月15日—18日,具体时间安排将公布在“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网站(https://www.ordosedu.cn),请及时关注。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关于《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现将《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修订意见或者建议请于2025年8月4日之前,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鄂尔多斯市民政局。提交意见建议时,请标注“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意见”字样,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地址:鄂尔多斯市民政局1008办公室 电话:0477-8587671 邮箱:wwx8588235@126.com 附件: 1.《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修订前后对照表 3.《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修订草案)》情况说明 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2025年7月4日
决定免去: 王枫的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
鄂尔多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免职名单 (2025年6月26日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王枫的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 都日斯哈拉的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 《鄂尔多斯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 (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现将《鄂尔多斯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意见或者建议请于2025年07月25日之前,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意见建议时,请标注“地方性法规(修订草案)修改意见”字样,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石油大厦2楼 电话:0477-8580471 邮箱:475038153@qq.com 附件:1.《鄂尔多斯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鄂尔多斯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修改前后对照表 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6月24日
广大市民: 2025年6月20日晚上7:00至次日凌晨7:00,...
通告!鄂尔多斯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这个时段无法接通, 广大市民: 2025年6月20日晚上7:00至次日凌晨7:00,因对兴泰广场所属的1G、4G高压配电室进行检查维护,相应区域停电,12345热线将无法接听市民来电,在此期间您可以通过微信随手拍和接诉即办网络诉求平台等渠道反映问题,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告 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鄂尔多斯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现将《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正草案)》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意见或者建议请于2025年07月20日之前,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鄂尔多斯市文明办。提交意见建议时,请标注“地方性法规(草案)修改意见”字样,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鄂尔多斯市党政大楼C座331室,收件人:胡恩乐,邮编:01701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eedswmb@163.com (联系人:胡恩乐,电话:0477-8599008) 附件:1.《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 2.《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修改前后对照表 鄂尔多斯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5年6月19日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地方立法质量...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地方立法质量,现将《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修订草案)》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意见或者建议请于2025年7月19日之前,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提交意见建议时,请标注“修订草案修改意见”字样,并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联系。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教育体育大厦 联系人:梁凯华 电话:0477-8598835 邮箱:jtjzcfgk202307@163.com 附件:1. 《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修订草案)》 2. 《鄂尔多斯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修改前后对照表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6月18日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商务厅 市场监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的函,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商务厅 市场监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内发改体改字〔2025〕67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落地实施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对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新版清单修订情况,及时清理相关法规、文件及行政审批事项,调整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停止受理因清单调整需取消或停止执行的政务服务事项,做好政策衔接和调整,确保政策一致性。 二、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长效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畅通市场准入相关问题投诉举报渠道,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等意见,及时发现并推动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对工作中发现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规定的事件要及时予以纠正,督促限期完成整改。严格执行季报告制度,按季度对本地区、本部门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规定情形开展自查,并及时反馈发生的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相关规定典型案例。市发改委将对典型案例情况进行跟踪盯办,并将案例处理和督促整改情况上报市人民政府。 三、做好跟踪落实和意见反馈。各地区、各部门要持续跟踪清单实施过程中的各类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意见建议。清单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情况要及时反馈市发改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商务厅 市场监管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内发改体改字〔2025〕671号)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商务局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