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首页>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府公报>2020年>2020年 第二期>政府文件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数字鄂尔多斯发展规划(2019—2025)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7 10:59:00      作者:      来源:      【  】【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       
分享到:
       
  鄂府发〔2020〕2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数字鄂尔多斯发展规划(2019—2025)》已经市人民政府2019年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7日
  数字鄂尔多斯发展规划
  (2019—2025年)
  前 言
  
  建设数字中国是新时代国家信息化发展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快数字中国建设,就是要适应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以新发展创造新辉煌。
  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把握数字中国建设新趋势、新要求,以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为契机,抢抓机遇,加快推进数字内蒙古建设,作为推进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
  数字鄂尔多斯是新时代鄂尔多斯信息化发展的新战略,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信息化建设,将成为新时代我市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引擎,成为建设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的重要支撑,成为促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的重要途径,为探索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提供新方案,为数字中国、数字内蒙古建设作出鄂尔多斯贡献。
  根据《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国家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等,参考《数字内蒙古建设发展规划(2018—2025年)》制定本规划。规划期2019年至2025年。  
  第一章 基础与形势  
  第一节 发展现状  
  “十三五”以来,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化发展,以智慧城市建设为抓手,出台系列政策措施,持续优化发展环境,以大数据产业为切入点推进数字经济建设,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和信息惠民建设,全市数字化基础能力、应用水平和发展环境大幅提升,为全面开启数字鄂尔多斯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信息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大幅提升。宽带骨干网络实现速率提升和结构优化,2018年互联网出口带宽达到1950G,较2017年底增长超过80%,直达北京双路由8000G光缆传输专线已投运;网络设备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支持率为80%。区域大型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初步建成,具备30万台物理服务器的承载能力,机柜上架率高于60%,实际运营PUE(电源使用效率)低于1.3。宽带网络建设稳步推进,固定宽带接入用户数达43.3万户,家庭普及率达到65%,100Mbps以上宽带接入用户占比66.7%;移动电话用户规模294万户,普及率达83.6%,基站共享率达85.68%;行政村基本实现光纤进村,覆盖比例达99.9%。三网融合全面推进,数字电视用户数45万户,高清电视用户数18万户,广电网络宽带用户数5万户。
  (二)政府数字化水平显著提升。建成“一网一库两平台N终端”(“一网”即政务服务网;“一库”即政务服务信息资源库;“两平台”即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和便民服务应用平台;“N终端”即个人计算机终端、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电话终端、电视终端)的政务服务平台,形成覆盖市、旗区、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四级的政务服务体系,政务服务和监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建成全市统一的视频联网应用平台,视频监控约28.5万路,高清探头比例达到60%,社会重点公共区域视频联网率达到98%。初步搭建基于网格化的智慧城管系统,实现一张地图上报、调度、处理事件。上线“鄂尔多斯掌上公交APP”,来车信息实时预报率达到95.2%,公共交通服务持续优化。搭建完成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协调平台,监测公交车、出租车、“两客一危”车辆运行情况。数字环保一期工程投入使用,实现部、厅、市、县、工作站环境监管“五级联动”,生态环境在线监测体系不断完善,实现对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100%在线监测;全市9个旗区、5个园区大气环境自动监测率达到100%。
  (三)信息惠民成效加快显现。教育网络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学校多媒体教室覆盖率达到100%,智慧课堂覆盖率为20.75%,同频互动课堂覆盖率达到100%,有效解决城乡教育资源不均衡问题。医院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所有二级以上医院统一建设了HIS(医院信息系统)、LIS(检验室信息系统)、PACS(影像归档和通信系统),电子病历建档率76.23%,调阅率50%以上。试点区域率先推进远程会诊,基层医务所覆盖率超80%。建成一体化智慧养老服务平台,覆盖9个旗区,提供健康管理、老年人用品商店、生活缴费、便民生活咨询等18个大类145个小类智慧养老服务。社会保障卡覆盖全市88.2%的常住人口,实现医保刷卡消费和住院实时结算,开通水电费缴纳等便民服务。
  (四)数字经济不断壮大。数字产业化重点突出,云计算大数据产业发展势头良好,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较快,增速分别为23%和5.9%。电子信息制造业以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为主,2018年产值达到79亿元。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初步发展,集聚电子商务、动漫、蒙文、教育等领域信息化企业。产业数字化稳步推进,特色成效显著,建成鄂尔多斯煤炭数字综合平台、羊绒大数据平台、尿素(易肥网)数字综合平台等行业平台。2018年煤炭交易中心交易额达300.86亿元,年均复合增长率超过30%。2017年全市处于两化融合起步阶段的企业占31.1%,单项覆盖占52.84%,集成提升占10.37%,创新突破占5.69%,整体平均值44.26。电子商务发展成效显著,2018年全市网络零售额21.88亿元,农村电商销售额2.71亿元。
  (五)制度环境不断优化。全市初步建立数字化发展组织机制和制度规范体系。组织机制建设方面,2013年成立“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2017年设鄂尔多斯市大数据发展局,承担大数据产业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政策和制度建设方面,先后出台《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的实施方案》(鄂府发〔2019〕98号)、《鄂尔多斯市“十三五”时期信息化和信息产业发展规划》(鄂府发〔2017〕145号)、《鄂尔多斯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鄂府办发〔2017〕119号)、《鄂尔多斯市智慧城市项目建设管理办法》(鄂府发〔2017〕208号)等文件,是自治区首个针对智慧城市建设出台管理办法的盟市。 
  第二节 存在问题  
  尽管我市数字化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对标数字中国、数字内蒙古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我市在机制体制统筹、数字经济激活、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整合利用、数字化发展环境营造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一)创新驱动能力不足。创新能力不强仍然是制约我市数字城市建设和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短板,虽然引进了一批大数据和云计算相关企业,但整体创新能力依然薄弱,尤其是原创性、前沿性、超前引领性创新能力不突出,创新活力不足,存在数字化人才短缺、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创新创业氛围不够等问题。
  (二)数据共享利用度不高。各旗区、各部门信息系统存在功能交叉、共性系统重复建设、重建设轻运营等现象,一些“僵尸”信息系统尚未清理,个别部门内部系统未实现互联互通,缺乏有效整合和集约建设。政务数据资源整合初具规模,但数据高效流通和利用的深度明显不足,数据资源增值利用效果尚未充分发挥。
  (三)数字经济发展潜力未释放。我市规模以上信息技术与信息服务企业较少,电子信息制造、数字文化、电子商务等领域企业结构较为单一,规模效应未显现,数字化产业的基础支撑能力整体较弱,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带动煤炭、化工、农牧、羊绒、旅游等传统优势产业转型能力不足。
  (四)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升级改造。我市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低于全国平均,牧区移动宽带网络覆盖仍存盲点,部分自然村尚无4G网络覆盖,甚至仅通过2G网络实现通信。个别苏木乡镇(街道)和部分嘎查村政务外网尚未覆盖。全市大数据中心承载业务较为分散,缺少活跃的互联网业务,数据中心影响力不足。
  (五)机制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市已成立“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和智慧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但领导小组全局统筹和推进作用没有得以充分发挥,核心原因在于组织实施管理、资金统筹管理、项目建设绩效考核机制和第三方评价评估机制等不健全。  
  第三节 面临形势  
  (一)我国全面进入数字化转型新阶段。十八大以来,我国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建设数字中国作为我国信息化发展的新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网络强国战略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抢抓信息革命机遇、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必然要求,是推动信息化发展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迫切需要。福建、广东、浙江、山东、广西等地方全面参与和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在核心技术攻关、信息通信、数字经济、网信军民融合等多个领域实现历史性突破,大、智、移、云驱动实体经济加速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国家战略布局和各地区先行先试为数字鄂尔多斯建设提供了宝贵思路、路径和模式借鉴。
  (二)数字内蒙古开启我区信息化发展新征程。2019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强调,要探索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守护好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自治区以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为抓手,在推动数据资源创新应用、发掘数据资源要素潜力等方面先行先试,加快构建创新体系,重点突破数字经济,纵深发展数字政府,全面升级基础设施,稳步推进区域协同。数字内蒙古建设为我市数字化转型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和政策支撑,也对我市转型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数字鄂尔多斯成为重塑城市竞争力的最佳突破口。我市资源禀赋独特、生态环境优良、比较优势明显,作为国家重要的清洁能源输出基地、现代煤化工基地,以及呼包银榆经济区重要城市和呼包鄂城市群中心城市,肩负着煤炭、电力、羊绒、旅游、物流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使命。全市正着力转方式调结构、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大数据关键技术研发和产业发展、深化大数据在各行业的融合发展和创新应用,努力建设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的先行区和数字内蒙古发展的引领区。当前是我市紧抓数字革命的重要窗口期,数字鄂尔多斯建设是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全面重塑与能力提升、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做大做强数字经济为发展核心,以构建业务协同的数字政府、服务便捷的智慧社会为重点应用方向,以加快构建创新体系、加速数据要素流通、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加大智能基础设施部署力度为发展保障,为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建设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的璀璨明珠提供强有力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数据驱动,优政善政。坚持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不断完善大数据治理体系,大力发挥数据对政府治理、经济转型、社会服务的支撑作用,切实提高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精度和效能。
  坚持以人为本,惠民便民。聚焦民生诉求最迫切的领域,着力打破部门、行业信息壁垒,统筹部署一批关键性智慧应用平台,努力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数字化惠民服务。
  坚持创新引领,以用兴产。把创新作为数字化转型发展的第一动力,深化理念、机制、制度、技术、应用、协同等创新。加快大数据相关产业培育和前瞻布局,推广一批典型应用、成熟应用,探索“以用兴产、以产促用”良性互促发展模式,以信息化培育新动能,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
  坚持夯实基础,保障安全。加快构建泛在互联、融合智能、集约共享、安全可靠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和智能化的市政基础设施,支撑数字鄂尔多斯高质量发展。坚持发展与安全并举,加强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推动网络信息安全与数字鄂尔多斯建设良性互动、协调共进。
  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在数字鄂尔多斯建设、运营、管理中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高质量建设数字鄂尔多斯。  
  第三节 战略定位

  数字鄂尔多斯建设以数据要素高效流通、数字政府和智慧社会加快构建为重点突破方向,以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为重中之重,全力建成“三区一城”发展战略。

  全区数据要素高效流通示范区。以机制体制创新突破、业务系统协同联动、数据与产业深度融合为数据流通的重要发力点,打通数据多元采集渠道,推动多维数据整合共享,加速数据开放流动,创新数据开发利用,持续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全面实现数据要素有序流通和高效利用,率先建成全区数据要素高效流通示范区。
  西北地区智慧社会建设样板区。发挥我市智慧城市建设的先行优势和基础优势,进一步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深度融合应用,发挥数据在社会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创造更多、更智能的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方式,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在西北地区率先建成智慧社会先行样板。
  全区数字经济发展引领区。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转型主线,以大数据产业为转型支撑,推动大数据相关技术与资源开发利用深度融合,在煤炭、化工、羊绒等领域广泛开展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两化融合、大数据应用等,率先建成全区数字经济发展引领区,有力支撑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建设。
  全国资源型城市数字化转型先行城。通过构建全区数字经济发展引领区、全区数据要素高效流通示范区、西北地区智慧社会建设样板区,将我市率先打造为全国资源型城市数字化转型先行城。
  第四节 发展目标  
  到2025年,数字鄂尔多斯初步建成,基础设施和数据资源体系进一步完备,建成区内领先的数字基础设施基地;数字政府基本建成,政府治理、运行、决策的效能显著优化;数字服务普惠全民,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产业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数字经济成为发展新动能和新增长极,建成全区数据要素高效流通示范区、西北地区智慧社会建设样板区、全区数字经济发展引领区,成为全国资源型城市数字化转型先行城。
  基础设施全面智能化。到2022年,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90%;企事业单位用户宽带接入能力普遍达到1000Mbps;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达到90%,在全区率先推进5G网络商用和应用示范,用户普及率达到30%;数据中心装机能力达到100万台,PUE达到1.2以下。到2025年,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98%,5G网络实现城区全覆盖,用户普及率超过60%,物联网全面部署,多功能信息杆柱成为数字鄂尔多斯重要市政智能设施,城市新建道路地下综合管廊智能化覆盖率不低于80%,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西部领先。
  数据资源集约一体化。到2022年,建成全市统一的公共信息平台,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基本完备,基础数据库和主题数据库基本健全,数据共享与更新机制全面建立,信息资源目录可共享率超过80%,数据开放制度基本完善,信息资源目录可开放率达到50%。到2025年,全市信息资源目录可共享率达到95%,信息资源目录可开放率达到70%。实现政务数据跨部门、跨领域、跨层级共享交换和高效开放利用,全面激活数据潜力。
  数字政府高效协同化。到2022年,政务系统协同效率显著提升,政府治理和监管能力极大改善,城市智能运行中枢初步建成,一体化在线政府基本建成,行政事业单位业务系统上云率超过85%;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可办率超过95%,公共信用服务平台覆盖90%以上市场主体,重点污染源实现100%在线监测。到2025年,基本建成鄂尔多斯数字孪生城市模型平台,实现真实城市在数字空间的虚实融合,形成政务服务主动式供给、公共安全和交通出行智能预判、生态环境全要素动态监测、城市运行自动化决策等高效协同能力。
  智慧社会服务普惠化。到2022年,社会公共服务普惠化便捷化水平极大改善,形成广覆盖、多渠道、智能化、个性化的线上线下融合的智慧医疗、社保、教育等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成3-5个试点智慧社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覆盖率超过95%,智慧课堂覆盖全市50%以上的中小学。到2025年,基于人工智能、5G等新技术的社会化供给的公共服务创新模式不断涌现,基本建成城乡一体、普惠均等、触手可及的智慧社会格局,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显著增强。
  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化。到2022年,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规模进一步壮大,推动产业集聚发展。数字技术与工业融合成效显著,形成1-2个行业影响力显著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力争建成一批“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样板。建成2个电子商务集聚区、1个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智慧农业、智慧物流、智慧旅游等新业态成效显著。到2025年,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得到广泛应用,产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加速转型,成为自治区特色产业数字化转型示范地区。
  第三章 总体架构  
  第一节 主要任务框架  
  数字鄂尔多斯建设以加快构建技术创新体系、加速数据资源流通、着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全面推进智慧社会建设、培育壮大数字经济、部署智能基础设施、筑牢网络安全屏障的“四横三纵”为主要任务体系,全面支撑全区数字经济发展引领区、全区数据要素高效流通示范区、西北地区智慧社会建设样板区、全国资源型城市数字化转型先行城的“三区一城”战略定位。
  
  第二节 系统总体架构  
  以集约建设、智能运行、上下协同为基本原则,坚持系统思维,把握整体性、关联性、层次结构性、动态平衡性、开放性等特性,数字鄂尔多斯通过构建统一云平台、城市大数据资源池、智能运行中枢,全面支撑全市数字政府、智慧社会、数字经济等业务应用建设。
  城市统一云平台“一云承载、全市共用”。全市统筹建设“云上鄂尔多斯”平台,面向市级和旗区两级业务应用提供“一云承载”服务。市级部门新建非涉密信息系统须依托“云上鄂尔多斯”平台建设,原则上市级部门已建非涉密信息系统均应逐步迁移至“云上鄂尔多斯”平台。旗区不再建设独立的旗区云,基于“云上鄂尔多斯”平台构建旗区云。
  城市大数据资源池“统一开发、两级共用”。全市统筹建设市和旗区两级互联互通的鄂尔多斯公共信息平台,承载数据资源的共享交换与统一开放。市级各部门、旗区各部门与鄂尔多斯公共信息平台全面对接实现互联互通,除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共享开放的,其它政务信息系统一律接入公共信息平台。市级建设全市基础数据库和主题数据库,旗区根据需要建设特色主题数据库。
  数字鄂尔多斯智能运行中枢“统筹建设、全市共用”。全市统筹建设提供共性技术支撑和业务协同支撑的各类系统和平台,形成数字鄂尔多斯智能运行中枢,包括智慧鄂尔多斯大脑、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统一视频共享服务平台、社会公共信用平台、时空信息“一张图”平台、统一非税支付平台、智慧鄂尔多斯APP(应用程序)平台等共性平台系统,为市级应用和旗区应用提供服务。共性支撑平台按照业务类型由统筹部门建设,市级其它部门、各旗区不得新建以上共性支撑平台。
  数字鄂尔多斯各领域业务应用“系统整合、上下协同”。市级各部门和各旗区应依托“云上鄂尔多斯”、全市基础数据库和共性平台建设业务应用系统。市级各部门负责各自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构建部门统一数据与应用平台,新建信息系统须在统一平台上开发和部署。旗区负责辖区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新建业务系统须征得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同意,实现与市级系统的上下协同、互联互通。  
  第三节 组织实施架构

 

  坚持统筹协调、运管分离、可持续运营原则,推动在管理体制、建设运营模式等方面积极变革,构建统一领导、高效运行、有序推进的“1+1+N”的数字鄂尔多斯实施架构。

  “1”:技术支撑和业务协调机构。在数字鄂尔多斯建设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下,依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一个技术支撑和业务协调机构,负责全市数字鄂尔多斯建设项目的技术方案和资金使用情况把关和审核,从技术架构角度和避免重复投资角度推动信息化项目的集约建设。
  “1”:建设运营生态圈。依托市属大型信息通信服务企业,并联合咨询服务商、解决方案提供商、电信运营商、设备提供商以及本地大型数据中心企业、重点行业参与互联网运营的企业、软件研发企业、系统集成及运维企业等社会各类市场主体,共同组建一个市场化为主的建设运营生态。以市属大型信息通信服务企业为主导,开展全市数字鄂尔多斯相关项目的建设运营。
  “N”:业务需求和建设机构。全市各市直部门或企事业单位作为数字鄂尔多斯相关项目建设的业务需求和建设方案的提出者,负责业务领域相关项目的建设落地工作。
  第四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加快构建创新体系  
  加快构建适应数字鄂尔多斯发展的创新体系,以数字人才本地培养和外部引入、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完善支撑平台体系、强化区域合作为关键路径,形成人才、技术、平台、协作四位一体的数字发展环境。
  (一)加强数字人才引育
  加快本地数字化人才培养。探索政府、企业、人才三者联动机制,以政府项目带动企业人才需求,以人才供给支撑项目实施。探索跨界人才联合培养制度,构建“高校—科研机构—企业”联动的人才需求对接和定向培养机制,共同建设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面向数字经济发展需求,发展订单制、现代学徒制等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鼓励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等本地院校优化调整学科设置,加大信息技术、工业互联网、电子商务等专业人才培育力度,协助建设大数据实验室和科研教学平台,实现课程上云、资源上云、实训上云、科研上云。鼓励相关行业领域龙头通过校企联合培养人才,打造一批数字化人才实训基地,扩大人才资源储备。不断推动以云泰教育基地为代表的云计算人才培训示范基地建设,重点培养实用型大数据人才。
  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依托“人才鄂尔多斯”战略,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领军人才和团队,落实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关优惠政策。围绕数字鄂尔多斯战略建设需求,编制数字化相关行业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积极与国内外知名大数据公司开展合作,通过退休返聘、项目合作、短期兼职、远程服务等“柔性引才”方式,吸纳一批高端智库资源服务数字鄂尔多斯发展。对接国家重点院士工作站、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等资源,集群式引入人才团队在鄂尔多斯落地。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支持数字经济相关企业采用期权、股权激励等方式吸引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搭建全市统一的数字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实现数字人才供需对接等一站式服务。
  (二)健全技术创新体系
  加强科研机构引入和培育。围绕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领域,积极引进国家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设立分支机构。对接京津冀蒙区域协同创新高地建设,加快培育一批数字经济和大数据领域相关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科技创新中心。吸引大型企业、高等院校、行业研究机构等在鄂尔多斯设立具有多主体投资、多样化模式、企业化运作的数字经济和大数据领域相关新型研发机构。支持大数据企业联合高校及相关科研机构设立大数据企业技术研发机构。通过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的方式,培育引入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社会组织等创新主体集群,建设一批信息产业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面向行业技术创新需求,培育一批专业化、社会化、网络化的示范性信息技术服务机构。
  完善数字技术产品创新体系。探索建立我市大数据科研机构发展激励机制,完善科研成果转化政策,围绕数据采集、存储、整理、分析、应用等环节,引导我市大数据科研机构加强技术研发。鼓励行业企业成立信息技术公司,研发一批与煤炭、羊绒、生态环保、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业务流程及数据应用需求深度融合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对外提供技术服务。
  专栏1  数字化人才引育服务工程
  搭建全市统一的数字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为鄂尔多斯市政府、企业和数字人才提供信息发布、个性化服务和垂直行业数字人才供需对接等一站式服务,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提供个性化、保姆式服务。与国内领先数字人才就业平台开展对接,实施数字人才大数据分析,完成鄂尔多斯数字人才需求与全国、自治区数字人才资源库的无缝衔接,实现面向全国的就业信息精准匹配和精准投放。
  组织编制数字鄂尔多斯人才需求目录。组织编制数字鄂尔多斯人才需求目录,明确岗位名称、紧缺指数、预计年薪、岗位职责、任职要求等信息,定期更新发布在数字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上。
  (三)完善支撑平台体系
  建立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支撑平台。整合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政策、大数据企业资源、公共服务资源,面向大数据行业及企业提供产业资金引导、政策支撑、试点示范分享等创新服务。支持建立大数据产业和应用相关研究咨询机构、行业组织,整合产业链上下游和产学研用各环节优势资源。鼓励龙头企业整合各类创新资源,构建面向大数据相关领域的公共技术和服务平台,开放平台数据、计算能力、开发环境等基础资源,为企业和用户提供研发设计、人力资源、市场推广、测试认证等公共服务。建设内蒙古高性能计算公共服务平台,研发高性能计算机应用,深化对各领域的应用支撑。
  (四)加强区域内外协作
  加强自治区内协同。在数字内蒙古总体布局下,立足于建成全区数字经济发展引领区的总体定位,强化与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错位协同发展,与呼和浩特市技术创新、包头市智能制造、乌兰察布市数据产业形成有效协同互补。以大数据综合实验区建设为机遇,发挥鄂尔多斯优势,围绕大数据创新应用、信息技术与农牧业、旅游业、能源等传统产业深度融合等重大方向,联合自治区内资源,策划举办数字经济产业峰会、数字经济主题创新创业大赛等高端合作交流活动,进一步扩大鄂尔多斯数字化创新区域影响力。
  加强区域内外合作。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及其它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在基础设施、产业、人才、应用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共同建设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助力构建更为紧密高效的区域数字化合作发展格局。  
  第二节 加速数据要素流通  
  以鄂尔多斯公共信息平台为数据流通的基础支撑,推动构建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共享开放和开发应用于一体的数据资源要素流动体系,建立资源共享、政企互联、安全可靠的大数据体系,凸显数据要素在数字鄂尔多斯建设中的“血液”作用,全面激活数据资源潜力。
  (一)提升数据采集汇聚能力
  建立政务数据采集汇聚与治理体系。研究制定鄂尔多斯市政务数据治理标准规范,明确政务数据资源定义、范围、采集存储方式、筛选标准、清洗规则等内容。按照“谁生产谁治理”“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依托市公共信息平台,按规范开展政务数据资源的梳理及关联整合,对自身原始业务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形成符合政务数据资源要求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池,并定期更新维护。按照“一数一源”的原则,对各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进行规范性检查、前后一致性比对、综合校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与完备性。
  拓宽全市数据采集渠道。加快推进证照、档案、公文等资源的数据化,实现与现有数据资源融合一体的资源体系。鼓励工业、能源、农牧业、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采集积累生产和服务过程数据,形成企业和行业数据库。加强感知设施和业务系统建设,基于通信网、物联网、互联网、视频监控、社交网络等平台,实现业务数据、运行数据的实时采集和动态更新。政府部门加强与数据采集服务企业开展数据服务合作,提高数据采集效率、质量和鲜活度,实现社会数据有序采集汇聚。
  (二)健全数据资源管理体系
  构建数据资源目录管理体系。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数据资源目录体系要求,编制和维护本市政务资源目录体系,形成协调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权威发布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动态更新机制和联动机制,建立政务信息化项目审批和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更新的关联机制。积极引导企业、行业组织等建立健全行业数据和社会数据目录体系。
  建设城市大数据资源池。完善鄂尔多斯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并实现与自治区基础信息库对接。完善重点领域主题数据库建设,建设公共服务、城乡建设、社区治理、生态环保、应急维稳等领域相关专题数据库。进一步提升煤炭、电力、农牧业、文旅等行业大数据资源的规模和质量,为开展各领域大数据应用提供有力数据保障。
  (三)加速数据资源共享开放
  健全数据共享交换与开放制度体系。推动出台《鄂尔多斯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加强对各部门政务数据的统筹管理和顶层设计,制定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规则与流程,各部门根据权责界定本部门政务数据的生产责任和使用权限,建立政务数据共享考核评估机制和管理办法,定期考核评估各部门政务数据共享工作。坚持“开放为常态、不开放为例外”的原则,明确公共数据开放范围、边界和使用方式,逐年制定公开公共数据的开放清单和开放计划。制定数据标准、审查原则、发布方式等,以季度为单位向社会公布数据开放成效,确保分级分类安全开放,提高数据开放质量。
  建立完善数据共享交换与开放平台。完善鄂尔多斯公共信息平台功能,构建“内外网分离、两级架构、上下贯通”的数据共享交换与开放平台,推动在市级、旗区两级的数据资源集中汇聚与交换共享,推动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开放,实现地理信息、道路交通、公共服务、经济统计、资格资质、环境保护等数据资源开放。对接自治区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整合各部门数据开放服务网站服务入口,建设一站式的市级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平台,向公众提供数据产品查询、数据下载、应用接口等服务。
  (四)推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提升城市级大数据融合应用能力。依托智慧鄂尔多斯大脑,构建一体化的数据治理与数据智能分析平台,通过建立数据治理标准规范,提供城市元数据管理、数据处理、数据集成、数据关系模型构建等,满足城市大数据治理需求;通过提供数据处理、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数据分析处理服务,满足上层应用的数据分析、挖掘等需求。利用智慧鄂尔多斯大脑的一体化数据使能平台,对经济、民生、安全、交通、公用事业等重点领域实现分模块展现,形成鄂尔多斯“城市仪表盘”。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信息汇总统计分析,展示政务服务总体态势、运行情况、事项提醒等专题分析信息,打造“管理驾驶舱”。在环境治理、安全生产管理、地质灾害预警预测、基于人口密度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优化、土地利用规划、产业经济监测和预测等领域,开展政务大数据分析服务应用试点,逐步形成各领域业务需求驱动的大数据治理决策模式。
  鼓励政府数据与社会数据融合开发应用。鼓励社会企业依托鄂尔多斯公共信息平台,通过平台对接、数据接口、数据集导入、应用接口调用等方式,依法依规汇集、调度政务数据、行业数据和社会数据。依托智慧鄂尔多斯大脑,开发功能完整、可靠性高的业务组件和技术支撑组件,支撑全市市场监管、质量安全、节能环保、财税金融、医疗健康、医疗保障、社保就业等领域智慧应用创新。  
  第三节  推进数字政府建设  
  遵循集约整合、全面互联、协同共治、共享开放原则,围绕政府服务方式变革、政府治理模式创新、政府监管效能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智能,构建形成大平台共享、大数据慧治、大系统共治的数字政府架构,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企业、群众获得感。
  (一)夯实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
  升级完善全市统一电子政务外网。利用现有基础网络资源,推进全市统一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市到旗区实现1Gbps双链路连接,旗区到苏木乡镇不低于100Mbps。除国家另有规定外,行政机关不得新建业务专网,已经建成的非涉密政务专网并入市统一电子政务外网。有序推进政务骨干网和接入网络带宽扩容,升级网络支撑IPv6接入,逐步满足业务量大、实时性高的网络应用需求。
  搭建“云上鄂尔多斯”平台。依托空港物流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数据中心,搭建物理分割、逻辑统一的“云上鄂尔多斯”平台。完善云平台等级保护制度,确保系统安全。支持市级各部门、各旗区按需购买云计算服务,原则上各旗区不再建设独立旗区云平台,已建成的旗区政务云平台逐步向“云上鄂尔多斯”平台整合。全面推动各级政府部门和各行业现有非涉密业务系统整合上云。
  构建全市一站式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整合各级人民政府及部门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和网上服务入口,加快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专业业务系统与智慧政务平台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推动政务服务数据、行业数据和社会数据向我市政务服务平台(智慧政务平台)汇聚。拓展网上办事广度和深度,延长网上办事链条,实现从网上咨询、网上申报到网上预审、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推动政务服务向“两微一端”等延伸拓展,为群众提供多样性、多渠道、便利化服务。推进线下“只进一扇门”与线上“一网通办”相融合,加快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通过优化办事系统、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让更多政务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加强苏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庄(社区)服务站点建设,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打造基层“一站式”综合便民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基层响应群众诉求和为民服务的能力。
  构建数字鄂尔多斯智能运行中枢。统筹推进智慧鄂尔多斯大脑建设,面向全市提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支撑能力,打造成全市统一的共性使能平台,避免各部门重复投入,形成面向全市各部门、各旗区的基础技术支撑体系。基于智慧鄂尔多斯大脑建设,探索构建城市数据中台、业务中台、技术中台等新建设模式。围绕政务服务、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等领域不同业务应用的协同运行需求,统筹建设统一身份管理与认证系统、统一视频共享服务平台、公共信用服务平台、全市时空信息“一张图”平台、统一非税支付平台等各类业务协同的大系统大平台。聚合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各类政务服务信息和便民公共服务信息,依托PC(个人计算机)端、移动端、家庭固定端(机顶盒)等各类渠道,形成一站式网上政府服务平台、统一APP等统一服务入口。
  全面推动政务业务系统整合。整合分散、独立的内部信息系统,定期清理与实际业务流程脱节、功能可被替代的信息系统,以及使用范围小、频度低的信息系统。市级各部门负责内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新建业务系统需基于全市统一的共性支撑平台开发和部署。各旗区人民政府负责辖区的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工作。
  (二)建设现代化智能治理体系
  构建全时全域的公共安全智能防控体系。整合公安部门现有系统,汇聚医疗、交通等领域的社会数据、警务数据、政务数据、互联网数据,形成公共安全综治维稳大数据体系,基于全市统一视频共享服务平台,利用深度学习、大数据分析等技术,为公安部门提供态势感知、动态管控、预警分析、精准打击等服务。继续完善智慧警务云平台,全面提升打击犯罪、国家安全、治安防控、重大安保、公安内部管理调度和行政管理服务等业务的智能化水平。建立公共安全治理一体化指挥调度系统,向上与国家、自治区平台,向下与旗区平台互联互通,增强智能决策、协同联动和迅速响应能力。
  优化智能交通管理服务体系。建设智能交通运行监测平台,采集车辆、人口、社区、商圈、学校、医院、交通枢纽等各类数据,依托数据分析、仿真模拟等手段,为城市交通路网规划、公共交通线网布局、市民出行精准服务、城市道路智能管理提供决策支撑,提高社会整体出行效率。推进智能信号灯部署,根据实时交通流量实现信号灯智能控制,预判并提前干预车辆行驶轨迹,对急救车等特殊车辆提供路线定制和绿波通行服务。利用现有平台实时发布交通信息和停车信息,实现市民错峰出行引导和停车诱导。推广公交电子站牌、手机扫码等信息服务模式,提升公交出行实时路网信息服务水平。依托互联网企业,优化线上线下实体网站、网点、移动APP等多样化、自助式的售取票服务。
  推行“规建管”智能一体化模式。基于全市时空信息“一张图”平台,建设“规建管”智能一体化的数字孪生城市模型平台,全面融合发改、规划、国土、环保、建设、交通、市政、林草、农牧业、水利等部门专项规划,解决规划冲突、缺乏协调等问题,深入推进“多规合一”,实现现实城市与数字城市的一一映射,为城市治理和服务提供可视化展示平台。在规划阶段线上整合城乡、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规范要求,形成并联审批和智能决策的规划体系;在建设阶段追踪工程施工、监管、备案等环节,提升施工质量和效率;在运行管理阶段基于城市智能运行中枢,提升城市精细化治理水平。
  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智能化水平。完善网格化城管平台建设,加强与公安、交通、住建、环保等部门业务系统的协同,完善网格员、手持终端、移动执法车等网格化部署,建成“问题主动发现、动态跟踪处置、全民共管共治”的一体化智慧城管平台。深化人工智能图像识别、语音识别和视频分析等技术在城管各领域的应用,通过视频监控对违章建筑、渣土车违规、商贩违章占道等行为精准识别,实现高效快速处置。推动智慧照明设施建设改造,根据车流、人流和周围环境,实现亮度智能调节、远程照明控制、故障自动报警,逐步集成环境监测、定位报警、信息发布等功能。通过城管APP的“随手拍”功能,构建全民参与、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的管理格局。
  (三)加强数字化协同监管能力
  健全数字化市场监管体系。依托公共信用服务平台,汇聚企业生产经营、流通、金融、税务等数据以及个人金融、消费、行政服务等数据,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主体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推动机构组织和个人信用信息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商事服务等领域应用。创新互联网+市场监管模式,搭建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加大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生产经营者诚信信息数据库和企业失信举报机制建设力度,落实“黑名单”制度,加强失信企业透明公开公示。
  打造快速响应的智能应急体系。依托鄂尔多斯公共信息平台和全市时空信息“一张图”平台,汇聚整合公安、城管、交通、消防、气象、环保等部门数据资源,对自然灾害、能源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实时监控,构建云(云计算)+网(互联网)+端(智能终端)+案(应急方案)的立体化智能应急体系。建立覆盖市、旗区、苏木乡镇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及企业的智慧应急平台,集重大危险源监控、危化企业重点设备监控、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隐患排查治理、预测预警分析、应急救援指挥和公共服务等功能于一体。建立现代化消防体系,构建集消防地理信息、执勤实力、器材装备、重点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火灾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消防基础数据库,实现全市消防事件预判及消防设备精准管理。
  推动智慧党建和公检法协同化建设。统筹完善鄂尔多斯党建网建设,以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为指导,以网上组织体系建设为重点,以互联网为载体,以党建大数据分析为主要手段,建成功能完备、技术先进、高效管用、安全可靠、辅助决策的党建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促进线上线下融合,逐步推进我市党建工作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司法建设,提升公检法一体化协同能力,搭建公安部门、检察院、法院专网间信息共享与交换平台,提升执政为民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和监察平台升级改造,打造全市统一的智慧监察体系。
  (四)创新数字生态治理模式
  提升自然资源数字化管理水平。以国土资源“一张图”为基础,搭建全市统一自然资源智能化管理平台,融合山、水、林、田、湖、草、沙等自然资源的物联感知、资源开发利用、生态修复等信息,实现全市统一监管。建立能源、金属等矿产资源“天上看、地上查、地下控、网上管”智能化立体监管网络,建立矿产资源分布、管理高精度可视化数字模型,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智能化。大力推进林草大数据平台建设,汇聚林业和草原各类数据资源形成“林草一张图”,建设林业与草原灾害预警响应、资源综合监管、生物多样性监测、自然生态保护管理等智能化应用。整合水旱灾害、水利工程、水污染防治、供水管网、水土保持、水文气象、地理空间等水利相关数据,建设水利大数据平台,推动防洪抗旱智能决策,满足防汛调度管理及时、精准和科学的要求。建设无缝隙、精准化、智慧型气象监测和预报预测体系,大力发展以智能信息获取、精准气象预报、开放气象服务、精细科学管理、深度产业融合、持续科技创新为标准的智慧气象。
  建设完善数字环保体系。建设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全域立体环境监测网络,实现对自然资源、大气、土壤、噪声、辐射、污染源等环境要素的时空分析、精准治理、重点区域管控,形成覆盖城区、旗区、重点园区和乡镇的动态监测体系。整合市、旗区两级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运用在线、视频、工况、卫星遥感监控“四位一体”监控方式,加强对企业排污口、废气烟囱等重点区域的实时监测和数据采集。基于市公共信息平台,进一步推进环境数据实现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建设完善环保大数据平台,支撑大气污染防治与应急、水环境管理、土壤环境污染防治等决策应用。完善环保网格化执法系统,加强基层执法数据采集,推动人工执法向数据执法转变。
  推进资源节约利用智能化水平。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建立和完善节能、节水、节约原材料等数字化管理系统,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推动互联网+再生资源回收、互联网+能源使用监测等,促进绿色生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对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数据进行实时在线监控和动态分析,为监管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数据支撑。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推动公共机构建筑、采暖、空调、照明系统节能改造及节能运行。 
  第四节  推进智慧社会建设  
  围绕医疗、医保、教育、养老、社保、就业、扶贫等重点民生领域,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通过资源整合、渠道多样、模式创新等,破解资源不均衡、不充分难题,形成均等普惠、优质便捷的智慧社会格局,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一)构建普惠精准的智慧健康服务
  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为抓手,实施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工程,加快推进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便民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开展“云诊室”互联网医疗服务,开展远程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推广智能产品和服务在健康监测、康复护理、智能看护、应急救援等领域应用,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推进远程医疗覆盖全市所有医疗联合体和有救治能力的苏木乡镇卫生院,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和效率,推动构建有序的分级诊疗格局。支持高速宽带网络覆盖乡、村医疗机构,建立互联网专线保障远程医疗需要。
  建立智慧医保体系。建成标准统一、数据汇聚、规范协同的“内部管理、业务管理、生产经办、数据分析”医保大数据支撑体系。推行医保智能审核和“一站式”结算,依托国家医保标准化体系和集约化平台,建立横向、纵向共享通道,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促进医保与医疗、医药“三医联动”。构建医保专题数据库和医保大数据平台,建立健全医保数据交互管理机制,逐步实现医保大数据的聚合贯通、深度挖掘及在线应用。构建医保公共服务信息化体系,提供标准化医保业务服务、价格与采购服务、政策服务等。构建医保智能监管和宏观决策支持信息化支撑体系,全面支持医保智能监控、基金监管、内部控制、目录管理、价格管理等业务工作。
  建立“互联网+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智慧养老服务,以企业为主体,建设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结合老年人个性化护理需求,向老年人家庭提供助洁、助行、助浴、日间照料、医疗等服务信息。鼓励养老服务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开发应用智能终端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智慧平台、信息系统、APP应用、微信公众号等,提供健康体检、远程看护、亲情关怀、健康干预、健康评估反馈及居家环境监测等服务。建设数字养老院,利用可穿戴设备实时智能监控管理老人健康状况,向家属或指定紧急联系人即时报警并跟进情况处置进度,同时收集老人健康信息提供更精准服务。建设完善养老行业监管平台,加强平台与协查单位信息互通,加强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和运营情况的监督。建立老龄工作信息汇总和共享机制。
  (二)发展智慧公平的教育文化服务
  发展互动式、个性化的智慧教育。搭建智慧教育教学云平台,提供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学及管理应用,不断整合社会机构提供的智慧教育服务。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慧教育的创新应用,支持建设在线智能教室、虚实互动实验室等体验式智能化教学环境。推广“专递课堂”“名师课堂”“网络课堂”等模式,支持中小学校建设“录直播教室”,推进名校优质教育资源跨学校、跨区域共享。依托社会力量建设基于人工智能的学情分析系统,实现智慧组卷、自动判卷、自动答疑辅导、智能测评等功能,通过大数据分析,准确发现学生学习薄弱环节,智能推荐适合学生水平的个性化学习内容。推广慕课在线服务,汇聚各方力量提供精品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达成优质的个性化学习体验,满足学习者、教学者和管理者的个性化需求。加强平安校园建设,推进校园视频监控网络建设和全面覆盖,完成与市公安、教育部门的监控平台实时对接,强化校园安全防控水平。
  推进文化资源数字化转型。整合全市文化资源和服务信息,建设数字文化公共服务平台,通过PC端、移动端进行全媒体推送,线上为市民提供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档案馆等服务。支持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档案馆等场馆的数字化升级,建设无线网络、安全监控、业务管理和数字体验互动等系统,提升数字服务供给能力。推进“互联网+传统文化”建设,利用城市形象短视频、全息投影、拼接投影、AR/VR(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等技术手段,加强对鄂尔多斯本地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文化等的宣传推广,推动文化科技深度融合,提升交互体验。
  (三)完善智慧化基本社会保障体系
  推进智慧社保服务体系建设。搭建智慧社保平台,打通社保相关业务系统,整合社保、就业、劳动维权等板块涉及的就业失业登记、参保登记、养老登记、单位用工备案等业务服务入口,面向各类社会主体提供一站式社保服务。健全完善社保业务基础数据库,通过信息比对、调查摸底、数据集中管理和动态更新等措施,记录、核查和规范管理各类群体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加快梳理社保公共服务事项标准化流程,依托一站式网上政府服务平台,推动社保公共服务事项全面上网,面向市民提供个人信息查询、社会保障卡、就业服务、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公共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查询、办事表格下载、业务咨询、业务办理进度查询、办理结果反馈等一站式服务,形成线上线下一体化社保服务模式。
  完善智慧就业服务体系。整合热线、微信等服务平台,拓展移动应用、自助终端等多元化就业信息发布渠道,搭建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提供项目开发、就业指导、投融资、技术研发、应用推广等就业服务,积极培育构建创业创新发展生态体系。建设覆盖全市的就业失业信息监测体系,实时采集、发布就业需求和失业预警信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建设,整合职业介绍和人才交流服务公共资源,积极推动就业信息全国联网。依托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打造“互联网+就业+创业+培训服务”网络平台,为有培训和就业服务需求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优质的基础实用技能培训和多样化的就业创业服务。
  完善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构建市、旗区、苏木乡镇三级互联互通的扶贫信息网络,建设完善贫困人口的建档立卡信息数据库,探索基于区块链技术链式管理全市贫困人口个人信息、帮扶计划、帮扶落实、资金管理、业务监督等信息,保证全程记录、顺序时间戳、不可篡改、可追溯、防伪造等特性。依托市公共信息平台,推动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与各部门相关业务系统对接,实现全市扶贫信息的交换共享与融合。通过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实现帮扶对象动态管理、帮扶资源合理配置、帮扶过程监测监督、帮扶结果评估反馈的扶贫业务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精准扶贫,实现人员信息、管理数据、工作记录等业务信息真实可靠、随时可查。
  (四)强化基层智慧化治理与服务
  大力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建设智慧社区管理服务融合平台,围绕社区基层管理服务各项业务需求,整合现有信息系统,完善与“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网格化城管平台等重要管理服务系统平台的对接,建设智慧社区主题数据库,推进社区数据采集、政务服务、基层党建、养老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家政服务、住房租赁、协商自治等各项业务的统一平台管理、一体化服务,实现基础数据统一采集分类上报,推进市、旗区、街道、社区四级治理联动和服务协同。推进“智慧社区”建设试点,加快智慧社区建设统筹部署,推进试点建设,加强总结经验,鼓励公共服务机构、商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投资和运营,在健康医疗、教育服务、家政服务、养老服务、特殊人群关爱服务、社区安防、电子商务、社区物流等领域,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服务新模式,在全市复制推广。推进平安社区建设,数字化管理车辆信息和出入人员,促进警民在线互动,丰富公安情报线索收集和治安防范预警信息发布渠道。
  加快数字乡村建设。以服务乡村振兴大局为宗旨,选取试点乡村开展数字乡村建设,提升农牧业生产经营效率,提高农村牧区社会治理水平,改善农牧民生活品质。统筹规划乡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提升农村牧区信息化硬件设施能力。加快实施农村牧区“雪亮工程”,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加强农牧产品电商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牧产品质量全程追溯监管,引导优势特色产业与农牧产品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推进农牧业发展信息化应用,通过移动物联网技术推送农牧业技术、科普知识、农事气象等信息,实现农牧业技术指导“最后一公里”落地。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益农信息社覆盖全市所有行政村,积极开展公益、便民、电商和培训服务,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促进信息服务延伸到村、信息精准到户。支持和推进乡村数字化治理体系建设,探索开发、运行网格化乡村治理信息化平台,推进嘎查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加快智慧教育、智慧医疗等服务向乡村延伸,实现乡村与城区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五节  培育壮大数字经济  
  以云计算大数据产业为核心驱动力,以工业、农牧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为重点任务,形成大数据带动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多点产业支撑、多元优势互补、多极市场承载的数字经济体系,支撑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和绿色经济新体系建设。
  (一)发展以大数据为核心的信息产业
  做大做强绿色数据中心。重点引入专业数据中心服务商建设企业西部数据中心,逐步形成政务数据中心与专业数据中心、市级数据中心与旗区数据中心一体化的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布局,打造国家数据灾备基地和西北大数据中心基地。依托大型数据中心基地,探索建设大规模超级计算中心,辐射西北地区。发展绿色数据中心,鼓励数据中心采用太阳能、风能和其它可再生能源为数据中心供电,推进智能电网、分布式供能、直流供电、能源管理、热场管理、余热利用、自然冷源、水循环利用等技术在数据中心建设运营中的应用。给予绿色数据中心直供电、大工业用电、多路市电引入、电力多边交易等用电优惠和政策支持,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须优先采购绿色数据中心提供的服务,将数据中心纳入节能监察范围。推动整机柜服务器、规模化数据中心、绿色智能服务器等新型IT(互联网技术)设备在数据中心的应用。
  大力发展数据存储和云计算产业。重点布局数据存储产业,推动中国北方云基地建设,实施大数据云计算企业引进工程,引导产业集聚发展。争取国家大型数据灾备中心在我市落地,面向各省区市、国家部委和行业企业提供应用承载、数据存储、容灾备份等服务。探索建设服务“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离岸数据中心,开展离岸数据存储、数据交换对接等合作。大力发展云渲染、高性能计算等产业,培养视效人才,打造承接各类视效业务的“主阵地”。推动云计算服务产业发展,鼓励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中小企业采购云服务,持续推动“企业登云”工程。
  重点发展大数据应用产业。依托内蒙古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创建契机,发挥数据资源采集汇聚、创新应用优势,打造数据资源高效流通和挖掘应用示范区。建设鄂尔多斯大数据清洗加工基地、大数据分析处理基地,引进培育数据清洗、脱敏、建模、分析挖掘、可视化等大数据企业。重点建设全国领先的能源大数据、羊绒大数据、物流大数据、电商大数据等一批精品数据平台,着力推广行业大数据应用。构建面向大数据相关领域的公共技术和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用户提供研发设计、人力资源、市场推广、测试认证等公共服务。培育大数据交易相关产业,发展数据商品交易、算法交易、数据服务交易、商业数据衍生品交易等,逐步构建大数据交易产业生态体系。
  推动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加快发展显示照明设备、汽车电子、物联网传感元器件、终端设备设计制造等产业,推动电子信息产业由零部件制造向高端产品研发制造发展,打造自治区重要的电子信息产品研发制造中心。扶持和发展新型显示设备制造产业,完善上下游产业链,加大上游显示材料、元器件核心技术及关键生产工艺技术的引进和研发力度,壮大中下游面板、模组及终端产品,着力打造产业生态,形成兼具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新型显示设备制造产业集群。发展大数据硬件制造业,支持绿色数据中心制冷、配电等相关设备研发与制造,发展数据中心设计、施工、系统集成、运维服务等相关产业,形成以数据中心为核心的配套装备制造产业群。
  积极布局新兴技术领域。积极布局北斗、人工智能、5G等新兴技术产业领域,推进技术创新、企业孵化、人才集聚、成果转化等,不断催生新产品新模式。发挥北斗产业化应用示范基地优势,积极拓展北斗技术在智慧放牧、智慧文化旅游、重大设施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应急救援和政府决策、服务民生等方面的应用开发服务。重点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鼓励企业实施人工智能应用项目,支持研发和推广智能化水平和可靠性较高的智能产品或模块。抢抓5G商用机遇,培育和强化5G在VR/AR、4K/8K高清视频、智能电视、远程医疗、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的应用,推动5G应用产业发展。
  发展区块链技术应用产业。引进一批区块链应用企业,开展区块链创业孵化、应用推广、技术培训等服务,推动区块链在农牧产品溯源、金融征信、供应链服务、共享储能、数据共享等领域应用落地。建立分布式能源共享区块链平台,实现电力用户、电网企业、供应商等不同主体数据共享,为能源结算、电力交易等提供新助力。运用区块链技术开展政务数据共享联盟链应用探索,政府部门作为联盟链节点,实现数据权属可界定、数据来源可验证、数据使用可追溯、数据内容防篡改。基于区块链数据共享机制,在产权登记、司法存证、精准扶贫等领域开展融合应用。
  优化信息产业布局。重点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空港物流园区和装备制造工业园区三个园区,形成高端要素集聚平台,引领全市信息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发挥人才创新创业集聚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先导区的优势,大力发展大型互联网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集聚大数据应用、云计算服务、信息技术外包服务、信息传输服务等产业,打造综合性信息产业基地;空港物流园区发挥物流、航空、综合保税以及信息技术等产业集聚优势,重点推广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打造电子商务、跨境贸易、智慧物流、 高端制造等特色应用产业基地;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工业园区依托鄂尔多斯市源盛光电有限责任公司等龙头项目,引进相关配套产业,不断向电子产品制造业上下游延伸,同时大力发展智能制造产业,打造电子产品制造业和智能制造产业集群。
  (二)加快推动工业数字化升级
  积极布局工业互联网应用。积极推进煤炭、化工等优势行业的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推动供应链系统和企业生产系统精准对接,实现跨企业、跨地区、跨行业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信息资源集成共享。加快建设行业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生产和供应等重点行业提供数据采集、数据集成、数据分析、开源工具、微服务、应用开发等平台服务,为工业转型升级提供关键平台支撑和大数据应用服务。不断探索商业模式创新,通过资源出租、服务提供、产融合作等手段,提升工业互联网平台效益,实现长期可持续运营。搭建工业大数据平台,汇集分析全市工业生产大数据,监控全市工业各行业运行情况。
  深入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在能源、化工、羊绒等优势产业领域,深入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试点推广应用,不断扩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引导企业开展周期性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与自对标,推动重点行业大中型企业的业务流程再造和组织方式变革,构建开放式、扁平化、平台化的组织管理新模式,促进集团管控、设计与制造集成、产供销一体、业务和财务衔接等关键环节的集成应用,提高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
  提升工业数字化服务能力。针对能源、化工、纺织等行业数字化升级需求,选取信息化基础较好的行业企业,培育和发展一批高水平的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面向全行业推广复制经验。依托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和重点行业企业,培育一批工业数字化升级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创新服务平台,提高煤化工、羊绒纺织等行业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创新能力和科技成果产业化水平。搭建工业数字化创新服务平台,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应用、标准制定和产业化分类应用示范,为企业提供开放共享的信息技术服务。
  加快能源产业数字化。以打造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为目标,加快智能电网建设,推动智能物联网、大数据在电力生产、传输、存储、消费等环节的应用,实现配电设备状态监测、预警、检修、指挥调度等智能化,提升电力业务数字化运营效率,并推动储能设施、分布式能源、智能用电终端协同发展,建设能源互联网示范基地。提升能耗监测与能源管理水平,加强能耗数据采集汇聚,推动智能抄表、智慧照明等技术在工业生产领域的应用,实现实时监控、能耗分析、异常报警,推动企业节能减排、按需错峰使用。培育节能服务新业态,积极发展基于智能物联网的智能抄表、能源审计和节能诊断等专业服务,实现电力能源从生产、应用到服务的全产业链布局,同时带动智能电表、电动汽车、智能充电桩等关联产业发展。
  推进煤炭化工数字化。着力推进生产过程智能化,以内蒙古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为试点,在煤制油、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等重要领域,加快人机智能交互、工业机器人、智能物流管理等技术和装备的应用,促进制造工艺的仿真优化、数字化控制、状态信息实时监测和自适应控制。深化工业大数据应用,实施煤炭化工领域大数据云计算创新应用试点,推动形成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制造和产业组织方式,推动软件与服务、设计与制造资源、关键技术与标准的开放共享。积极开展煤炭行业工业互联网建设,争取在我市开展煤炭行业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业互联网应用新模式。
  推动羊绒产业数字化。依托“京东互联网+新经济”项目,发挥龙头企业技术、应用和生态整合能力,共建羊绒产业大数据示范中心。建设羊绒大数据平台,通过羊绒大数据分析消费者购买习惯、羊绒产品热销地区分布等数据,辅助政府和企业决策。鼓励引进互联网企业融合共建平台,加强羊绒大数据应用,推动羊绒品牌建设,提高行业话语权和全球定价权。推进羊绒行业智能制造,引导羊绒企业实现生产全流程数字化转型。支持骨干企业利用互联网采集用户个性化需求,推进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供应链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柔性化改造,发展个性化定制、众包设计、云制造等新型制造模式,提升优质羊绒生产能力,提高精深加工水平,重振鄂尔多斯羊绒产业。  
  (三)以大数据推动农牧业转型
  推动农牧业基础设施数字化。选取一批重点农区和牧区,开展智慧农牧业试点示范工程建设,推进物联网传感器、卫星遥感、地理信息、全球定位等数字技术应用,实现精准施肥、远程监控、智慧放牧等。开展农牧业物联网标准化建设试点,依托智慧农牧业试点,选择不同区域和生产环境的农区和牧区,合理确定农牧业物联网建设内容和设备集成,打造一批特色鲜明、成效突出的农牧业物联网全产业链示范应用样板。推动畜牧产品主产区的肉牛、肉羊、家禽规模养殖场智能化改造,建立基于物联网的畜禽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管控和疫病监测预警系统,推动养殖环境监控、智能养殖机器人等数字技术应用,促进高效生态畜牧业发展。
  开展农牧业综合信息服务。建设农牧业生产大数据应用平台,实现各业务应用系统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和一站式服务,面向全市提供农业大数据查询、可视化决策等服务。完善农牧产品追溯体系,实现农牧产品生产监管、生长周期监测等,推动主要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和农业生产主体信息透明、运行透明、流向透明。推进农牧业网站、“12316”服务平台、农牧业“两微一端”等农牧业综合信息平台的建设,提供全国农业信息联播、农业政策法规、市场动态、专家咨询、农技普及、农业气象等信息服务。推进农村、牧区基层信息服务站、益农信息社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形成嘎查村为节点、旗区为基础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培育农牧业数字化新业态。培育“互联网+”订单农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建立产销衔接服务平台,实现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从初级产品到终端消费的无缝对接。发展农村电商新业态,开展农牧业电子商务试点,引导平台型企业与农产品优势特色产区合作,推行线上线下农产品流通模式。鼓励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宣传和销售地理标志产品,鼓励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一村一品”,提升农牧产品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品牌农牧产品走出去。完善农畜产品物流设施,健全农牧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家庭农场和农业生态观光园,开展农业创客空间、中央厨房、共享农庄等分享型农业经营活动,为农业农村发展增添新动能。  
  (四)培育数字服务新业态
  发展智慧旅游。发展全域生态旅游,打造草原文化、沙漠文化体验式旅游,推进智慧景区建设,提升全市景观、道路、公共服务设施的智能化水平,打造涵盖旅游产品推广、个性化服务预定、旅游体验增强的一体化智能服务体系。完善旅游大数据服务平台,实时获取分析游客活动数据和旅游服务数据,为旅游产业提供智慧化支撑手段和科学分析依据。建立旅游市场监管和征信奖惩机制,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强与互联网旅行商合作,持续加大互联网营销力度。建立网络舆情监测机制,依托统一视频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构建高效完善的旅游管理体系。
  发展电子商务。把握“一带一路”发展机遇,发挥呼包鄂城市群的重要城市、丝绸之路数据港的重要国际口岸城市等优势,依托鄂尔多斯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着力发展跨境电商服务,争取设立国家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依托空港物流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区域性电子商务聚集区,积极培育煤炭、煤化工产品大宗商品电商垂直平台。健全和拓展农村电商物流网络,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全覆盖,加快县域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乡镇级和村级服务站(点)建设,打通工业品下行和农产品上行最后和最初一公里。加大电商和物流企业引入力度,加强与京东、苏宁等国内知名电商物流企业合作,持续引导各类中小微企业开展羊绒制品、农畜产品和民族文化用品等产品的网络直销。在空港物流园区等园区内设立智能化分拣设施,打造电商和物流区域枢纽。支持本地化生活、公共服务等专业领域电子商务应用,大力发展社区电子商务,扩大市民卡在电子商务应用的范围。
  发展数字文化。充分挖掘我市特色自然资源、民族资源、文化资源优势,丰富数字媒体、数字出版、3D动漫、虚拟现实游戏和视频等数字内容供给,打造特色鲜明的草原数字文化创意产品。发挥高岭土、陶土等资源优势,结合AR/VR技术,建设交互式、沉浸式的陶土体验中心,传扬陶土文化。支持数字化广播影视作品制作与推广,促进数字影视、数字音乐、动漫网游、互联网新媒体、文化艺术设计等数字文化新业态发展。开发设计集艺术性和实用性于一体、适应现代生活需求的数字文化创意产品,增强群众的文化体验感,提升数字文化创意产品附加值。
  发展智慧物流。推进传统物流企业的信息化改造,推广使用自动化、智能化的物流设施设备,推动无车承运、物流追踪与物资管理、智能调度与高效储运、无人搬运与智能码垛、物流无人机等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提高物流作业能力和效率。健全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加强多式联运物流信息的跨行业互联共享。重点推进煤炭、化工、汽车等制造业物流管理与运作水平的提升,加强运输、储存、加工、配送等物流环节的组织和管理,促进制造业与物流业的有机融合与联动发展。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物流企业建设农副产品、冷链食品的区域分拨中心,鼓励物流骨干企业、行业协会、公共服务机构等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智能仓储、冷链物流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物流数据采集分析,推动电子商务和物流信息化集成发展。
  第六节  部署智能基础设施  
  紧抓自治区“国家大数据基础设施综合试验区”建设契机,加快建成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大力发展大型数据中心和灾备中心,加速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进程,积极布局数字经济试验基础设施,着力打造“国家数据灾备基地”、西北绿色能源云计算大数据服务基地和西部地区信息基础设施样板区。
  (一)完善泛在互联的网络设施
  提升固定宽带网络能力。提升互联网流量承载能力和互联互通能力。前瞻扩容骨干网出口带宽,完善与北京的直达链路,提升网间互通能力,推进城域网优化和扩容。加快推进网络提速降费,显著提高用户宽带接入能力。推进“全光网城市”建设,深入推进光纤网络的全域覆盖,扩大农村地区光纤接入覆盖,逐步实现城乡宽带网络接入速率达到千兆。鼓励和支持各电信运营商间共享移动基站、管道、机房和光缆等设施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加快推进下一代移动通信网络深度覆盖。大力推进5G网络和应用建设,率先在机场、火车站、部分汽车站、政务服务中心等人流密集区域和部分工业园区等区域试点建设5G网络,逐步实现5G网络城区全覆盖。在智慧矿山、智慧畜牧、VR/AR应用、无人驾驶等领域开展5G试点应用,打造垂直行业全国示范。继续实施“宽带乡村”工程,持续加大乡村、牧区、林区等非人流密集区域移动网络深度覆盖。
  统筹部署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推动政府、学校、企事业单位互联网网站系统的IPv6(第六代网络协议)升级改造,引导商业网站系统向IPv6平滑演进过渡。完善北斗卫星地面增强网覆盖,利用卫星在偏远牧区提供信息服务,探索远程放牧、远程供水等应用。积极布局浮空平台、高中空航摄飞机、低空无人机等网络技术,积极引进卫星遥感、地面遥测等技术。推进NGB(下一代广播电视网)规模建设进程,加快推动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建设和高清交互式电视网络设施建设。
  加快推进物联网设施部署。基于NB-IoT(窄带物联网)、eMTC(中等速率物联网)、4G、5G等网络,建设多场景、立体覆盖的移动物联网,促进“万物互联”。充分利用现有移动网络基站站址,扩大窄带物联网覆盖规模,重点实现城区全覆盖,支撑智慧城市、数字农牧业等物联网应用。加强中等速率物联网基站建设与信号覆盖,满足中等速率、语音通信、移动性和海量连接应用场景下的可穿戴设备、健康监测、室内定位等物联网应用需求。鼓励能源、羊绒等工业企业部署建设灵活、高效、稳定的工业网络。
  (二)推动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转型
  建立空天地一体的感知体系。利用传感、遥感、导航定位、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大型公共建筑、地下管网、城市照明、交通、电力、供水、供气、通信等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全市全域部署RFID(射频识别技术)标签、多类条码、复合传感器节点等感知设施,建立空天地一体、全要素动态监测的感知体系。聚焦水、电、气、管网等城市生命线,推动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管理智能化,有序推进电表、水表、燃气表等智能化改造。
  统筹推进感知设施集约部署。统筹各部门感知设施部署需求,通过位置和载体共用、设施集成、数据共享等方式,实现感知设施的集约化建设和共建共享。推进多功能信息杆柱、智能灯杆、智慧管网、智能公交站、智能垃圾箱等新型智能化公共设施建设,推动感知设施与公共设施的共址部署。整合交通、综治、安监、环保、教育、社区等领域视频监控需求,推动公共区域视频监控设施补点和升级,形成全域覆盖、统筹部署的视频监控网络。推进城市感知设施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市政设施、交通、交通网、内河航道等规划同步进行,实现“多规合一”。
  (三)布局数字经济试验基础设施
  依托区域和资源优势,聚焦卫星遥感、智能网联汽车、无人驾驶、无人机、地质矿业数字化应用、偏远农村牧区数字化应用等方向,大力建设野外试验场、物理仿真实验室和数字仿真实验平台等实验场地基础设施,为全国相关研究机构和企业提供性能试验、可靠性试验以及试验场地数据采集、存储和分析等服务。率先建设能源数字化转型试验基础设施,搭建地质勘探、储量评价、动态勘查、安全管理、灾害预警、应急救援、虚拟现实模拟实训等方面的技术创新实验场地和仿真实验室,为全国煤炭数字化转型提供云端试验室。  
  第七节  筑牢网络安全屏障  
  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建立健全安全防护体系,加强关键设施与重要数据防护,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风险防控能力,强化网络空间和舆情治理,完善网络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保障网络和信息安全。
  (一)加强关键设施与重要数据防护
  提升数字基础设施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各行业、各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识别认定和监测评估,加强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产品和服务的安全审查。接入自治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和监管平台,增强数据中心、云平台等数字基础设施的安全监测和防御能力。重点提升能源、化工、制造等工业控制系统安全防护能力。积极采用国产安全可控的技术和产品,推进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的自主可控。使用符合规范的国产密码基础设施,加强基础信息网络、交通运输网络、能源基础设施网络、城市基础设施网络密码应用。
  强化数据安全技术支撑。加强防攻击、防篡改、防泄露、防窃取、防病毒能力建设,完善数据容灾备份,保障重要信息系统及关键数据资源的安全。明确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共享、交换、使用、开放等各环节保障网络安全的范围边界、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切实加强对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的保护。采用数据泄露防护、完整性保护、去标识化等技术,建立敏感数据保护体系。推进网络安全支撑体系建设,提供统一的密码管理、身份认证等服务。
  (二)提升态势感知和风险防控能力
  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能力。接入自治区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综合运用多源异构数据进行挖掘分析,采用机器学习、深度学习等算法监测各类漏洞和攻击等网络安全风险,实现对网络和信息安全数据的汇聚共享和关联分析,增强网络信息安全风险监测、研判、预警、处置和溯源能力。
  健全网络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高效统一的网络安全风险通报机制、安全测评机制和应急处置机制,规范软件漏洞收集验证、预警发布及应急处理行为。完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组建网络安全专家组和应急处置技术支撑队伍,建设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平台,实现对网络安全重大事件的统一指挥协调和响应处置。
  (三)强化网络空间治理能力
  加强网络空间和舆情治理。对接自治区互联网舆情应急指挥体系,积极主动回应关切,妥善应对处置各类网络舆情。对接自治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推动政府依法监管、网站自净、社会监督、网民自律有机结合,确保网络空间天朗气清。动员多元主体参与网络治理,构建事前、事中、事后闭环监管体系,推进互联网行业自律自治,强化互联网企业的主体责任,引导企业公平竞争、自我管理和改善服务。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人类优秀文明成果滋养人心、滋养社会,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四)完善网络安全保障制度体系
  完善安全管理机制。落实网络安全检查、等级保护、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制度。健全网络与数据安全相关标准体系和评估体系,建立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大数据应用安全、云平台防护、网络安全审查等管理制度。建立数据应用违规惩戒机制,加大对数据滥用、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的管理和惩戒力度。
  规范数据应用安全管理。强化党政机关网络、云平台和网站安全防护管理,完善政府、行业、企业间网络安全信息共享机制,规范网络安全重要信息报送和发布制度。围绕数据生命周期,探索建立包括组织建设、制度流程、技术工具和人员能力等方面的数据安全管理机制。建立企业社会化数据应用审查机制,引进培育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数据应用合规性监督和审计,加强流通环节风险评估,保障相关主体合法权益。开展重点行业数据安全监督检查,保障电信、互联网、工业等重点领域的数据安全。提升数据跨境流动监管水平。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机制统筹与联动  
  加快完善统一组织领导机制。成立由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直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数字鄂尔多斯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研究部署、统筹协调数字鄂尔多斯建设中的各项重大工作,形成统一、高效、畅通的协调推进机制。各旗区人民政府应成立或确立相应的牵头协调和推进机构,负责推动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体的数字鄂尔多斯建设领导体系。
  构建数字鄂尔多斯建设运营生态。组建市属国有控股企业——数字鄂尔多斯建设运营公司,在市大数据发展局的组织指导下,负责数字鄂尔多斯关键项目的实施,以及数字鄂尔多斯全部建成项目的运营运维管理,保障项目可持续运营。
  构建智库支撑和产业协作机制。成立数字鄂尔多斯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国内知名专家和本地行业专家共同组建,为数字鄂尔多斯建设建言献策、把脉诊断,提供战略方向、专业技术、工程实施等方面的决策咨询,为数字鄂尔多斯建设运营提供科学指导。鼓励产学研共同成立鄂尔多斯大数据产业联盟,为数字鄂尔多斯建设提供产业支持。
  深化业务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探索建立市级CIO(信息化主管)制度,确定各部门信息化主管领导和信息化科室负责人为本部门信息化主管人,负责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关于数字鄂尔多斯建设工作的各项任务。  
  第二节 完善法规与标准规范  
  建立健全政策法规制度。制定数字鄂尔多斯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发展的相关政策。修订《鄂尔多斯市智慧城市项目管理办法》,制定出台《数字鄂尔多斯项目管理办法》。研究制定《鄂尔多斯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加快建立信息资源规范,确保信息权威准确,不符合标准、不支持共享的系统原则上不得启动建设、不得投入使用。研究政府公共信息资源运营办法,探索推进政府公共信息资源市场化运营,挖掘数据价值。启动研究并制定发布政府公共信息资源运营和开放办法,推动逐步扩大政府公共数据开放范围,提高开放数据质量。联合市场主体研究制定公共数据流通交易办法,促进大数据资源安全利用和增值开发。制定出台数字鄂尔多斯信息安全管理办法,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通过政府立法、制度等方式,全面加强用户网络数据和个人信息防泄露、防篡改和数据备份等安全防护措施,加大对数据滥用、侵犯个人隐私等行为的惩戒力度。
  加强标准规范指引。加强信息化领域现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范的研究梳理工作,建立健全数字鄂尔多斯建设标准体系,重点做好信息基础设施、数据存储与共享、信息化应用、信息安全等标准执行和落实。聚焦重点应用方向,加大政策精准扶持,鼓励市场主体以应用创新为抓手,主导和参与推进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制定、应用推广和产业化发展,提高重点行业龙头企业数字化转型标准话语权。  
  第三节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统筹使用各类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大数据基础性、公共性、示范性项目建设,重点扶持本地中小企业发展和鼓励引进外地行业龙头企业。将数字鄂尔多斯建设资金纳入年度地方财政预算,由数字鄂尔多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财政部门统筹数字鄂尔多斯项目资金管理,逐年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争取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工业互联网等国家、自治区重大或试点示范项目的政策、资金支持。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创投企业、股权激励、科技成果转化等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创新投融资政策。加大社会资金募集力度,加强重点项目扶持,助力数字鄂尔多斯建设。设立信息化建设引导基金,建立和完善基金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实现基金持续、滚动发展。吸引各类银行、保险、信托、基金、产业集团等多元化社会资本参与数字鄂尔多斯建设。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数字公共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和专业机构探索市场化经营。支持符合条件的信息服务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通过多种融资方式降低融资成本。支持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向数字鄂尔多斯重大建设领域倾斜。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用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产品和服务,支持数据资产作为生产要素投资入股。  
  第四节 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加大宣传力度。综合运用“两微一端”(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手段,加强政策和典型经验宣传,加大对数字鄂尔多斯建设的宣传引导,增强公众认知度。定期以问卷调查、意见征集、满意度评估等方式征集公众对数字鄂尔多斯建设的意见。鼓励公众通过智慧鄂尔多斯APP、微信微博、热线电话等多种渠道,全程参与数字鄂尔多斯基层治理、乡村治理、污染治理,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提升全民数字素养。积极组织开展面向政府、企业及市民的数字化转型专题讲座和培训,全方位树立大数据意识。组织开展全民信息化科普活动,通过办展办会、市民信息技能大赛等方式,逐步提高全市居民信息化基本素养,为我市经济社会全方位数字化转型营造良好氛围。围绕大数据创新创业、智慧应用创新发展、经济结构转型发展等关键领域,积极策划开展一批区域性交流活动如大数据高峰论坛、5G创新大赛、人工智能应用大赛等,提升鄂尔多斯聚才汇智区域的影响力,激发创新活力。  
  第五节 强化审核与考评督查  
  建立重大项目联合审核备案机制。实行数字鄂尔多斯建设项目全口径联合审核制度,由数字鄂尔多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每年对各部门拟新建、运营维护的数字鄂尔多斯项目进行立项审核并纳入统一备案管理,依托数字鄂尔多斯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项目需求、技术方案、投融资、互联互通、数据共享等核心内容审核。未通过项目立项评审的,原则上不予批准项目资金,避免项目建设各自为政,消除“数据孤岛”。
  实施项目全流程绩效评估。各旗区、市直各部门要明确责任主体,细化任务分工和重大项目责任到人,按照“项目化、清单化”和“定人、定责、定目标、定时间、定任务、定标准”要求,明确推进计划、项目安排以及预期成效。由数字鄂尔多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研究制定数字鄂尔多斯评估评价指标体系,并联合市网信、发改、财政等部门,每年定期开展项目绩效评估,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购买服务规范性、项目运营效益等综合考评,出具绩效评估考核意见,落实到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并将绩效评估结果纳入各部门年度综合考核,推动资源高效利用。  
  专栏2  科研机构引培工程
  科研机构引入工程。立足国家级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创新中心和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基础,引进国家能源大数据、生态大数据等相关科研机构和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设立分支机构,到2022年,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领域,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科技创新中心超过3家;到2025年,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领域,国家级、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和科技创新中心超过10家。
  新型研发培育工程。支持大数据企业联合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等高校及相关科研机构设立大数据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建设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到2022年,大数据领域新型技术研发机构、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超过10家;到2025年,大数据领域新型技术研发机构、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超过30家。
  专栏3  创新支撑平台建设工程
  大数据产业发展服务平台建设工程。整合国家、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政策、大数据企业资源、公共服务资源,面向大数据行业、企业和用户提供产业资金引导、政策支撑、试点示范分享、研发设计、人力资源、市场推广、测试认证等创新服务。开放平台数据、计算能力、开发环境等基础技术资源,重点面向鄂尔多斯大数据相关企业提供服务,降低鄂尔多斯大数据相关企业创新创业成本。
  专栏4  区域合作示范工程
  举办大数据创新应用峰会。围绕大数据创新应用、信息技术与农牧业、旅游业、能源等传统产业深度融合等重大方向,定期举办主题峰会或创业创新活动,促进鄂尔多斯与全国各地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在大数据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等领域的工作交流,搭建企业成果发布平台,促进经验分享和项目合作,提升鄂尔多斯城市形象,加强区内外协同合作。
  专栏5  数据资源建设工程
  基础数据库完善工程。到2022年,基本建成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宏观经济、电子证照、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资源库,并实现与自治区、国家基础数据库的对接。
  专项数据库建设工程。到2022年,基本建成公共服务、城乡建设、社区治理、生态环保、应急维稳等专题数据,形成煤炭、电力、农牧业、文旅等行业大数据,为各领域应用提供强有力支撑。
  专栏6  数据开放应用建设工程
  鄂尔多斯公共信息平台升级改造。优化市级公共信息平台,加快建设旗区级公共信息平台,实现市和旗区两级互联互通,推进依职能按需共享业务模式,升级完善数据共享、数据交换、数据分发等系统功能,承载全市数据资源的共享交换与统一开放。
  专栏7  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能力夯实工程
  “云上鄂尔多斯”平台。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云平台——“云上鄂尔多斯”平台,为全市各级政府部门按需提供云计算基础服务,包括提供虚拟机和存储服务、机位托管和机柜托管、网络宽带租赁、数据库租赁、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综合展示服务、安全服务等。
  智慧鄂尔多斯大脑。开发城市级物联网集成子平台,实现各部门、各领域感知数据集中汇聚和管理。建设集大数据、人工智能于一体的数据治理与数据智能分析子平台,提供数据检索、处理、集成、分析挖掘、可视化、建模等共性数据服务,提供视频、图像、语音、文字分析识别和认知推理等人工智能服务。建设业务协同的指挥调度子平台,面向决策层提供覆盖事件、人、道路、车辆、自然资源、公共设施等关键要素的全方位视图。
  统一身份管理与认证系统。依托自然人和法人基础数据库,建设身份认证系统,整合统一数字证书、生物特征识别等多种认证源,为群众提供网络身份认证,为全市重点领域提供CA等密码认证,为全市网上办事大厅、各种移动端应用以及有需要的其他部门、企业应用提供可信的身份认证。
  统一视频共享服务平台。以雪亮工程等重点工程为切入点,加大社会资源的联网力度,建设全市统一视频共享服务平台,为全市各部门提供视频调阅、视频分析、视频应用集成等一体化视频服务。
  公共信用服务平台。以市民个人信息、法人组织信息为基础,综合各类信用数据,建立公共信用评价模型,计算个人、企业信用分数,为各类应用系统提供信用认证支撑。
  时空信息“一张图”平台。基于全市空间地理信息基础数据库,整合政府资源、社会公共资源等各类信息,建设全市时空信息“一张图”平台,  
  面向全市政府管理、社会生活提供统一的地图和空间位置信息服务。
  统一非税支付平台。提供全市统一的网上非税支付渠道,支撑非税业务网上缴费,实现随时随地便捷支付。
  一站式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基于统一身份管理与认证系统,优化升级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实现网上为市民提供教育、就业、住房、社保、医疗、医保、交通等政务服务,办理水费、电费、燃气费、移动话费、电信话费、有线电视费等公共事业缴费服务;实现网上一站式为企业提供注册登记、项目投资、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创新创业等政务服务。
  智慧鄂尔多斯APP平台。整合各部门建设的服务类APP,对接各类政务服务,不断引入市场化的便民生活服务APP,构建涵盖群众事项办理、停车、乘车、气象、空气质量、公共事业缴费、医疗、医保、社保、公积金、就业、旅游、社区、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体育健身、出入境证件预约申请和查询等各类信息服务的全市统一APP服务平台,打造“指尖生活”城市。
  专栏8  现代化治理体系构建工程
  智慧警务云平台。依托市大数据中心,完善市警务云平台,扩大数据资源存储容量,增加计算能力,为大数据计算,视频结构化,人脸识别计算提供支撑,满足各业务警种系统建设虚拟机需求。推动技侦平台、PGIS平台、警务综合平台、公路治安检查平台、危管物品等公安局现有系统整合上云,整合业务数据,提升警务效能。
  智能交通运行监测平台。基于公共信息平台,接入跨部门、跨地区的路网交通相关数据,通过提取处理、数据整合、数据联合分析等,生成路网运行监测的核心指标数据结果,实现对路网交通运行状态、车辆运行状态等路网运行信息的监测与管理。
  数字孪生城市模型平台。综合应用GIS、BIM、CIM等技术,构建数字孪生城市模型平台,促进规划、建设、管理各阶段数据的共享互通和动态更新,实现空间规划精确模拟、建设实施实时仿真、管理运行主动调控。
  智慧城管平台。依托智慧鄂尔多斯大脑,深化人工智能图像识别、语音识别和视频分析等技术在城管各领域应用,通过视频监控对违章建筑、违章占道等行为精准识别,实现高效快速处置。
  专栏9  数字化监管与协同治理强化工程
  智慧市场监管平台。依托现有信息化基础,强化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信息化支撑,构建统一的大数据支撑平台、应用体系和分析系统,包括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一体化综合协同门户、审评审批平台、行政执法平台、风险评价和监测平台、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检验检测和质量管理平台、实时监控平台、重要产品追溯平台、公众服务平台等。
  智慧应急平台。重点推进煤矿、危险化学品、地震、水利、地质灾害、草原等重点领域和灾害点现场感知网络建设,接入消防、地震、水旱、地灾、草原、道路、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感知信息,依托应急通信系统,建设智慧应急平台,涵盖防灾减灾、应急救援、安全生产等业务的监测预警、指挥救援、监督管理、决策支撑等。
  智慧党建平台。运用云、网、端等新基础设施和现代信息技术,建设集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宣传思想、政法综治、统一战线“五位一体”的大党建综合业务平台,支持各系统接入,推动各部门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实现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的智慧化管理、智慧化应用、智慧化服务和智慧化决策。
  专栏10  自然资源数字化管理建设工程
  自然资源智能化管理平台。以数字孪生城市模型平台为基础,基于BIM、电子地图标记、三维地形图模拟、卫星定位技术,集成鄂尔多斯市全域山水林田湖草沙自然本底、历史人文本底、土地资源、矿产资源、地质环境等全要素自然资源。整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等空间规划,绘制“一张蓝图”。
  智慧气象建设项目。建设气象基础数据系统、气象预报预警系统、鄂尔多斯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气象服务系统、雷电灾害防御安全监管系统、人工影响天气指挥系统、手机APP智慧气象客户端。到2022年,建成覆盖全市主要交通干道和旅游景点的气象监测设施;到2025年,建成覆盖全市区域的气象监测设施。
  林草大数据平台。建设林业和草原大数据库、林业和草原大数据标准体系以及可视化展示平台。进一步完善森林草原防火远程监控系统、火灾预测预警系统等示范应用。
  水利大数据平台。利用现有的技术成果,最大限度实现水利信息业务平台的整合。基础建设方面形成统一的GIS平台、通用水资源管理软件、统一数据交换平台、统一用户管理、统一门户框架。
  专栏11  智慧环保建设工程
  环保大数据平台。接入环境监测网络数据,整合环境数据中心环境地理信息系统、环境污染在线监测信息系统、环境应急管理系统、环境质量监控系统、生态环境恢复系统、矿山生态管理系统、机动车尾气管理检测系统等系统数据,实现环境信息全要素、全天候、实时化、精细化在线监控管理和大数据挖掘分析。
  环保网格化执法系统。建成全市环保数字化网格管理系统,从环境监测、监控、监管、监察等多方面工作协同为切入点,展开区域污染源监管。升级基层移动执法队伍及配套装备配置,加强基层执法视频、数据的集中采集回传和建档。
  专栏12  资源节约智能化推进工程
  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程。对煤炭、电力、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以及数据中心、政府单位、商业楼宇、学校等能耗数据进行实时在线监控,鼓励新建建筑采用节能、节水、再生资源回收等数字化系统,打造绿色建筑。到2022年,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覆盖率达到60%,新建绿色建筑覆盖率达10%;2025年,重点用能单位能耗监测覆盖率达到90%,新建绿色建筑覆盖率达50%。
  专栏13  智慧医疗健康服务工程
  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升级。实现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健康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与市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依托全市人口库,建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数据库,全面取消就诊卡,实现看病就医“一码通”,实现网上预约挂号、诊间缴费、健康档案调阅、诊疗信息查询、就诊咨询、健康教育知识获取等功能。增强平台的居民健康素养评估学习、健康城市指标检测等功能。
  智慧医院建设。依托现有HIS、PACS、LIS平台,全市开展智慧医院建设,实现医院预约挂号、药品管理、费用支付、诊间结算等功能,提升医院医疗服务水平。选取重点医院,开展远程医疗和远程会诊,实现在线咨询、在线会诊、康复支持等功能。
  公共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建设儿童青少年健康管理、职业卫生、健康体检、实验室管理等平台;建设集行政审批、现场监督、移动执法、行政处罚、投诉举报于一体的公共卫生机构管理系统;提升临床用血标准化管理、区域用血统计、献血服务台、献血者自助登记等信息化水平。
  医保大数据平台。依托全市卫生信息平台和三级卫生网络,建立与医疗服务相衔接、与医疗保险相适应、与医保基金监管相协调的定点医疗机构业务数据库,建设医保大数据平台,使所有医疗服务信息全程可追溯,并实现医疗费用即时即报。
  智慧养老服务平台。集中发布日常生活服务、健康管理、紧急救援、精神慰藉、服务预约等养老服务项目,引导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开发适合老年人的智能化产品、健康监测可穿戴设备、健康养老移动应用服务,满足老年人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专栏14  智慧公平教育文化服务工程
  智慧教育教学云平台。面向全市师生提供教育教学服务,包括网络学习空间、安全管理、教务管理、教师专业发展、师生信息技术测评、师生评价、信息报送与采集、在线教学,以及大数据分析、智慧学习、智慧评价、智慧校园、智慧管理、虚拟实验等应用服务。
  数字文化公共服务平台。依托鄂尔多斯市数字博物馆、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等,探索建立公共文化数字服务体系,建设一站式公共文化服务平台,通过PC端、移动端进行全媒体推送,为居民提供无所不在的文化服务。
  专栏15  智慧社保服务工程
  智慧社保平台。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实现社保信息查询、社保待遇发放、社保缴费、医保及时结算等功能,为参保人员提供个性化服务。
  就业创业公共信息服务平台。采集全市就业创业相关数据,建设就业创业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全市人才优惠政策、就业政策等信息,扩大就业信息发布体系覆盖面,利用大数据精准投放就业信息,精准匹配企业用人需求和公众就业需求。
  专栏16  基层治理服务示范工程
  数字乡村试点示范工程。加快推进贫困县、偏远地区农村等盲点区域宽带和4G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全面覆盖。推进移动物联网、互联网、卫星遥感等信息技术与乡村综合治理体系融合发展,广泛开展智慧放牧、公共安防、草原防火等在线监测和管理等应用建设。围绕肉羊、绒山羊、肉牛、生猪、水产(禽)、瓜果蔬菜、林沙等主导产业,推动农村电商发展。
  智慧社区试点建设工程。全面推进数据融合、系统融合、技术融合,将不同层级、不同部门、分散孤立、用途单一的各类社区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对相关信息系统进行统一页面入口、统一身份认证或后端系统升级改造,实现社区层面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资源全面融合形成智慧社区主题数据库,与市级其他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高效流通。打造智慧社区便民生活圈,加强各类服务渠道整合对接,建立统一的智慧社区APP,为居民提供社区周边商圈信息,发布社区文体娱乐活动、社区公告等信息,打通整合社区居民和家政公司供需信息,发展智慧停车应用。到2022年,全市形成3-5个智慧社区示范样板,智慧社区大融合平台、智慧社区APP在城区实现全覆盖,并向农村社区延伸,基层居民生活便捷度得到极大改善。
  专栏17  以大数据为核心的信息产业发展工程
  绿色数据中心基地。推动以高新区云计算产业园为中心的绿色数据中心基地建设,鼓励采用绿色节能方式提高数据中心绿色节能水平,强化新建工程项目的绿色采购、绿色设计、绿色建设,推动节能环保技术产品在已建数据中心的替代应用,打造高标准、高质量、高可靠性的中国北方数据中心基地示范标杆。到2022年数据中心PUE达到1.2以下。
  国家数据灾备基地和西北大数据中心基地建设工程。加强与各盟市数据中心的合作交流,进一步加快高新区云计算产业园和空港物流园区鄂尔多斯大数据中心基础设施建设。统筹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等旗区大数据中心建设,实现市和旗区两级逻辑集中的一体化的云计算数据中心。实施大数据云计算企业引进工程,集聚一批云渲染、高性能计算企业,重点布局云计算、存储资源租用、应用软件开发部署云平台等服务产业。积极争取国家部委和企事业单位将鄂尔多斯作为全国性或区域性数据存储和灾备基地,建设面向远程灾备服务的灾备中心,积极承接自治区政务信息安全异地灾备、京津冀重点行业和大型企业远程灾备中心项目。到2020年,全市数据中心装机能力达到30万台;到2022年,引进和培育10-15家国内领先大数据云计算服务企业。
  “企业登云”工程。选取一批登云行动领先的企业,作为推进试点,进一步拓展企业登云内容。推动本市重点行业云平台建设,带动行业内企业“登云”。与云服务商对接合作,组织本地企业开展“企业登云”培训,营造登云、用云的良好氛围。到2022年,全市重点行业基本建成云平台。
  重点行业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研发一批与煤炭、羊绒等重点行业领域业务流程及数据应用需求深度融合的大数据解决方案。选取一批重点企业,率先开展一批重点行业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逐步推动大数据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设备增值服务等产业链全流程应用。
  专栏18  工业互联网推进工程
  煤炭行业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工程。积极争取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中的煤炭行业二级节点在我市布局,鼓励基于二级节点开展行业应用创新,培育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标杆工厂。为工业互联网连接的对象提供统一的身份标识和解析服务,完善煤炭产品从原材料供应、生产制造、物流运输、分发销售到使用的供应链信息关联,提供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追溯等智能化服务。
  能源互联网示范基地。以蒙西高新技术工业园区为试点,运用互联网及大数据预测分析技术,探索新能源发电、多能互补等能源互联网新模式,实现热、电的发、配、售一体化。建设以智能电网为基础的综合能源网络,实现电网运行状态在线监测与智能诊断,大幅提升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及多元化负荷的接纳能力。
  智慧工厂示范。在电力、石油、天然气等重点领域,选取信息化基础较好的重点企业,深入开展智慧工厂示范,不断升级生产过程、管控系统和关键工序的智能化水平。开展传统生产线的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进“机器换人”“设备换芯”“生产换线”,发展基于互联网的网络化协同制造模式,形成基于消费需求动态感知的研发、制造、服务新方式。
  数字化解决方案培育和推广工程。依托能源、化工、纺织等重点行业的优势企业,整合行业产、学、研各方资源,加强与自治区高校、京津冀高校交流合作,培育形成一批高水平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加快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
  工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工程。建设经济运行分析、项目申报调度、煤化工行业监测等业务系统,整合现有业务数据资源,建设涵盖重点工业行业、中小企业、电子信息产业、工业园区运行调度等功能模块,逐步推动大数据在工业运行监测、精准治理、数据决策的应用。
  专栏19 农牧业数字化建设工程
  农牧业生产大数据应用平台建设工程。建立农牧业生产、农畜产品市场运行及农畜产品加工等信息的采集报送机制,运用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实现农牧业生产环境监控及生产经营数据的采集,将土壤信息感知设备、空气环境监测感知设备、外部气象感知设备、视频信息感知设备等各种感知设备的基础数据进行统一存储、处理和挖掘。
  智慧农牧业试点示范工程。选取重点农区和牧区,利用物联网和智能感知技术,建立包含光照、大气、土壤、温度、降水等实时信息的数据库,根据监测对象选择配备智能化病虫预警监测设备,实现粮食主产区、设施农业集中区、重点牧场全覆盖,实现数字化监测、网络化传输、模型化预测、可视化预报,提高气象和生物灾害监测预警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农牧业电子商务示范工程。重点探索冷链物流、标准体系、追溯体系、评价体系、监测体系建设以及多种电商模式。开展多种形式的电商产销对接和专项促销行动,推动农产品特别是贫困地区农产品上网销售,促进鄂托克阿尔巴斯山羊肉、黄河鲤鱼、奶食等区域品牌农牧产品走出去。
  专栏20 数字服务新业态建设工程
  智慧景区工程。在成吉思汗陵、响沙湾、七星湖、康巴什等旅游区率先开展智慧景区试点。推动北斗系统在景区电子导览、电子地图等方面应用,对旅游车、旅游船等设施进行实时监测和定位,为游客推送定位导航服务。推动物联网、人工智能技术在景区监测的应用,覆盖景区停车场、观景点、旅游餐饮、旅游购物场所等。
  旅游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全市旅游大数据中心,深入开展客群基础特征、区域特征、消费特征等旅游大数据分析,精准制定旅游营销策略。依托智慧鄂尔多斯APP平台,开发面向游客的智慧旅游服务界面,整合全域旅游信息资源,积极对接美团、去哪儿、携程等互联网旅行商渠道,搭建集食住行游娱购于一体的线上线下无缝对接平台,提升游客体验便利化。
  行业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培育煤炭、煤化工产品大宗商品电商垂直平台,推动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建设,打造全国性电子交易中心。鼓励羊绒、化工等企业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打造行业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
  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工程。完善物流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功能,加强多式联运物流信息的跨行业互联共享,实现重要物品配送的全程可追踪管理,建立健全智能仓储、冷链物流等公共基础设施,保障农副产品、水产品的市场通达能力。
  智慧物流建设工程。推进空港物流园区智慧化建设,加快推广自动化立体仓库和智能仓储系统建设,加快自动导引车辆(AGV)、物流追踪与物资管理、无人搬运与智能码垛、物流无人机等新技术新产品应用。
  专栏21  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全光网城市”建设工程。建设高速光纤网络,实施"全光网城市"工程,继续深入推进政府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大型园区、商务楼宇、宾馆酒店等单位和场所的光纤宽带接入,推进光纤网络的全域覆盖,推动低成本、高性能无线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广应用IPv6,推进已建信息基础设施IPv6升级改造。落实国家电信资费改革相关政策,鼓励公众通过光纤接入互联网。到2022年,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90%,企事业单位用户宽带接入能力普遍达到1000Mbps左右。
  5G网络建设工程。提前开展5G站址规划及站址资源储备,将5G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同步实施。面向5G网络密集组网需求,加大行政办公、交通枢纽、风景区等公共建筑与交通道路、路灯杆、指示牌等公共设施开放力度,推广“一杆多用”。率先在智慧矿山、智慧畜牧、智慧旅游、无人驾驶、平安城市等领域开展5G试点应用,打造特色垂直行业全国示范。到2022年,5G网络覆盖城区主要区域,开展重点领域应用试点。
  “宽带乡村”工程。结合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宽带乡村工程建设,灵活采用有线和无线相结合的方式推进光纤到户和4G深度覆盖。积极落实国家政策,加强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宽带扶贫力度,重点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医疗机构等公益机构的网络接入条件。到2020年,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100%。
  专栏22  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转型工程
  多功能信息杆柱试点工程。率先在重点路段、重要商圈等人流集聚区推进多功能信息杆柱试点,建设集成智慧照明、通信基站、视频监控、LED信息发布、一键报警、充电桩、Wi-Fi、5G等多种设施于一体的多功能信息杆柱,提供多类信息服务。到2022年,在新建区域、人流集聚区打造试点示范;到2025年,多功能信息杆柱成为数字鄂尔多斯重要智能市政设施。
  智慧管网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地下管网管理系统,完成包括地下综合管线和高架道路以及部分其它地下构筑物的数据建设,建设地下空间专业网格系统,实现给水管线等管网数据的统一管理和展示。到2022年,开展5个管线智能化监测试点,城市新建道路地下综合管廊智能化覆盖率不低于30%;到2025年,推广城市地下空间和管线综合管理系统的应用,城市新建道路地下综合管廊智能化覆盖率不低于80%。
  专栏23  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和风险防控建设工程
  网络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建设工程。以网络安全信息资源库、网络安全信息共享系统和网络安全威胁知识库为支撑,绘制鄂尔多斯市网络空间安全状况电子地图,提供网络安全风险报告。利用大数据技术对重要联网系统、网站应用的网络安全态势信息进行关联分析、数据挖掘和可视化展示。到2022年,完成网络空间安全状况电子地图。
  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工程。建设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平台,接入自治区重大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平台,支撑部门协同、政企联动、全面参与的应急处置机制。
  附件1 城市数据资源治理总体架构 
  以政务数据资源统筹管理、集约建设、共享利用为目标,以鄂尔多斯公共信息平台为数据共享交换抓手,以智慧鄂尔多斯大脑的数据治理与智能分析平台为数据治理流通抓手,形成数字鄂尔多斯城市大数据资源治理体系架构。
  编制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市级部门全面梳理本部门内政务数据资源,并按照全市统一的规范要求,编制并动态更新本部门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市数据资源主管部门审核市级各部门报送的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后,形成鄂尔多斯市政务数据资源目录。
  构建城市大数据资源池:市级各部门根据政务数据资源目录,明确本部门政务数据资源应共享类型和范围,并按照全市统一的标准规范筛选原始数据,形成本部门政务数据资源池。市数据资源主管部门按全市统一要求,完善自然人、法人、地理空间、社会信用等基础数据库,以问题为导向建设若干主题数据库。
  搭建数据治理与智能分析平台:依托智慧鄂尔多斯大脑,对全市数据资源进行统一清洗、处理集成、安全管理等,对外提供数据服务、智能分析服务、智能识别服务等能力,与市公共信息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各旗区人民政府依托鄂尔多斯市公共信息平台,参照市级大数据资源池总体架构,开展本旗区数据资源治理。
  附件2数字鄂尔多斯项目实施流程  
  坚持联审立项、统筹实施、以评促建原则,推动数字鄂尔多斯建设在管理体制、项目建设、可持续运营模式等方面积极变革,构建统一领导、高效运行、有序推进的组织实施架构。
  设置统筹管理协调机构。成立数字鄂尔多斯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和指导下,开展数字鄂尔多斯相关项目的建设。
  推行项目“联审立项”制度。市级各部门根据数字鄂尔多斯发展规划、行动计划提出项目建设需求,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数字经济、数字政府、智慧社会等项目类型,依托数字鄂尔多斯专家咨询委员会,对项目建设进行技术初审,避免重复建设和重复投资。通过技术初审后的项目,由项目建设需求提出单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报发改部门立项。旗区新建业务系统项目报本级领导小组进行技术初审前,须附市级业务主管部门意见。
  规范项目“统筹实施”要求。数字鄂尔多斯项目按照行业应用或共性平台统一划分,共性支撑平台由市统筹建设部门统一建设验收,行业应用系统由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建设验收。各级大数据发展部门作为技术支撑部门负责组织数字鄂尔多斯项目的技术验收工作。
  建立完善“以评促建”机制。各项目在建成后进入项目运营期,运营期每年由市大数据发展局进行项目的成效和应用评价评估,将评价评估结果作为该项目所属部门后续项目的审核依据,形成管理闭环,有效保障项目可持续运营。
  
附件3 数字鄂尔多斯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斯琴毕力格   市长
  副组长:金 武     市委常委、副市长
  倪嘉宇     市委常委、副市长
  张众志     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成 员:李 斌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邱 林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陈 曦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章晓萍     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高志华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康 富     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杨晓龙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雷·斯仁   市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邢轶清     市公安局副局长
  辛宏亮     市民政局局长
  刘 杰     市司法局局长
  王 瑞     市财政局局长
  王学志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董介中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余永崇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水云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 健     市水利局局长
  周桂荣     市农牧局局长
  张 涛     市商务局局长
  赵子义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马保荣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王 凯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王树荣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苏和     市审计局局长
  牛建雄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韩玉光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杨键军     市统计局局长
  邬建勋     市能源局局长
  韩玉飞     市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边子珍     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陈德华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张文峻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马二喜     市信访局局长
  马振平     市政务服务局局长
  王建民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薛海霞     市大数据发展局局长
  乔爱平     市电子商务中心主任
  孙志强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副院长
  王 贵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副院长
  张仲平     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边 东     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党工委书记、管理委员会主任
  冯德强     中国移动鄂尔多斯分公司总经理
  李 频     中国联通鄂尔多斯分公司总经理
  孙宝宏     中国电信鄂尔多斯分公司总经理
  王耀禾     内蒙古广播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公司总经理
  刘凤云     东胜区代区长
  高怀京     达拉特旗代旗长
  王 枫     准格尔旗旗长
  苏新亚     伊金霍洛旗代旗长
  赵飞录     乌审旗委旗长
  王羽强     杭锦旗委旗长
  贾 瑞     鄂托克旗委常委、副旗长
  布仁其木格   鄂托克前旗旗长
  李 冬     康巴什区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大数据发展局,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牵头推进数字鄂尔多斯建设,组织编制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及评价办法并监督执行,牵头建设数据资源和共性平台,承担技术指导审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倪嘉宇兼任,常务副主任由薛海霞兼任。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如有变动,由接替其行政职务的人员自行接替。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