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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鄂尔多斯2030”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29 15:06:00      作者:      来源: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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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及各人民团体:

现将《“健康鄂尔多斯2030”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874

 

“健康鄂尔多斯2030”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中发〔20162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健康内蒙古2030”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党发〔201719号),推进健康鄂尔多斯建设,全面提高全市各族人民健康水平,促进健康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结合鄂尔多斯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共建共享、全民健康”为战略主题,坚持正确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以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为动力,着力优化健康环境,大力普及健康生活,全面提升健康服务,积极厚植健康产业,持续完善健康保障,将健康融入社会各方面,加快转变健康领域发展方式,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大幅提高健康水平,显著改善健康公平,推动鄂尔多斯高质量发展,为把鄂尔多斯建成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的璀璨明珠提供坚实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健康至上。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坚持在发展理念中充分体现健康优先,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突出健康目标,在公共政策制定实施中向健康倾斜,在财政投入上着力保障健康需求,加快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在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在非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领域,发挥市场活力,加强规范引导,满足多样化、差异化、个性化健康需求。

——深化改革、创新引领。以人民健康需求为导向,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着力清除体制机制障碍,发挥科技创新和信息化的引领支撑作用,建立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健康制度体系。

——转变方式、科学发展。立足市情,把握健康领域发展规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转变服务模式,构建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推动健康服务从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发展转变为质量效益提升的绿色集约式发展。坚持蒙中西医并重,推动蒙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提升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

——均等服务、公平共享。以农村牧区基层为重点,推动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健全全民健康公共服务体系,逐步缩小城乡间、旗区间、人群间基本健康服务和健康水平差异,实现全民健康覆盖,促进社会公平。按照人人参与、人人享有的要求,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引导人人加强自我管理,有效控制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形成维护和促进健康的强大合力。

(三)建设目标

以基层为重点,突出预防、突出供给、突出均衡、突出质量,全方位、全生命周期保障和提高全市各族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到2020年,“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动员社会、全民参与”的健康环境明显改善,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推广,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形成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治理,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基本体育健身服务。

2025年,积极创造有益于健康的环境。深入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提升个人健康意识和行为能力,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较2020年提高5个百分点。打造全国知名的健康产业基地和健康服务业示范区。营造良好的健康服务消费环境,提升人民群众对健康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获得感。

2030年,健康环境持续加强,促进全民健康的政策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健康服务质量和健康保障水平全面提高,健康产业繁荣发展,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适应群众健康服务新需求,基本满足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和健康服务的需要,主要健康指标达到或超过自治区平均水平。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1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人民身体素质明显增强,人均健康预期寿命显著提高,到2030年达到79岁。

2健康环境更加优化。主要健康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有利于构建健康环境的政策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健康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实现现代化。

3健康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全民健康素养大幅提高,重大疾病危险因素得到基本控制。健康生产生活方式得到全面推广和应用,全民健身的积极性和自主性进一步提升。

4健康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健康服务模式实现转型升级,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健康服务供给体系基本建立,健康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

5健康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功能完善、结构合理的健康产业体系逐步建立,形成一批具有特色优势和较强竞争力的产业集群,推动健康产业向中高端转型升级,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健康环境

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绿色发展理念,通过合理利用环境资源、防止环境污染与破坏,改善人与环境关系,推动环境与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1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将健康环境、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紧密结合起来,推进绿色转型,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大力推进全域植绿建绿,营造绿色安全的健康环境。建立健全环境与健康检测、调查、风险评估制度,重点抓好空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加强矿区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噪声污染防控,切实解决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实施工业污染治理、燃煤污染控制、扬尘治理和机动车污染治理项目,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全面完成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减排任务。实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工程,推进重点水体污染治理,完成工业污染防治、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农牧业农村牧区污染防治等重点任务。强化地下水管理和保护,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治理与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土壤污染源治理,重点开展重污染工矿企业、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环境治理修复。到2030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5%。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覆盖全市各旗区,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全市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左右,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比例为100%(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水保局、市农牧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等)

2提升城镇乡村宜居水平。建设和完善城镇优质高效、精致便利的出行、购物、医疗、教育、文化、娱乐、健身、休闲等生活服务网络。优化社区生活设施布局,健全社区养老中心、综合商业市场、便民店、餐饮场所和广场、剧场、体育活动中心等设施,打造“10分钟消费便利圈”“10分钟健康文化服务圈”。优化城乡公交线路,加快公共交通项目建设,提高出租车文明经营水平,完善低成本、高效率的城乡出行体系。统筹规划建设供电、通信、给排水、供热、燃气、中水利用等地下管网,加强城乡综合防护和人防设施建设,促进地下、地上空间配套开发利用。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适应农村牧区人口转移和村庄变化的新形势,引导农牧民向就近城镇和生产条件较好的地区迁移集聚。实施一批光伏新村项目,提高苏木乡镇天然气覆盖率,建设绿色、低碳新型村庄。到2030年,农村牧区集中供水人口比例和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90%左右。(牵头单位:市建委;配合单位:市文新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委农工部等)

3营造健康文化氛围。推出一批反映鄂尔多斯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成就和“救死扶伤”优秀人文品格的文艺作品和影视剧作品,讲好健康鄂尔多斯故事。将健康文化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和“呼包鄂协同发展”大局,深入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对外健康文化交流。从2018年起到2030年,全市每年创作以“健康鄂尔多斯”为主题的艺术作品不少于15部。(牵头单位:市文新广局;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等)

4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国家卫生城市长效管理机制,深入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提高基础环卫设施建设与服务能力,实现全市所有旗区全部建成国家卫生县城的目标。以“爱国卫生月”和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抓手,切实改善全民生活、工作环境。着力打造健康社区、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学校、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筑牢健康城市建设基础。深入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科学合理用药,切实降低“四害”密度。改革探索爱国卫生运动的社会动员体制机制,不断创新工作形式、丰富工作内容。进一步全面提升全市爱国卫生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到2030年,50%的旗区政府所在地、苏木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城镇和城市社区建成健康城镇、健康社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牵头单位:市爱卫办;配合单位:市文明办等)

5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提升和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减少公共安全事件对群众生命健康的威胁。全面推行标准化、清洁化农牧业生产,深入开展农药残留、畜禽非法使用抗生素、私屠滥宰、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加强互联网食品经营治理。加强农村牧区食品安全监管。加强进口食品准入管理,加大对境外源头食品安全体系检查力度。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全程追溯协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兽药抗生素治理行动,深入开展兽药残留综合治理。加快构建风险等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两条防线,切实降低重特大事故发生频次和危害后果。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工作。强化行业自律和监督管理职责,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建立伤害综合监测体系,加强儿童和老年人伤害预防和干预,减少儿童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落。预防和减少自杀、意外中毒。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建立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提升突发事件应急能力,提高早期预防、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能力,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到2030年,互联网食品经营100%纳入监管范围,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追溯率达到95%以上。各级各类卫生应急队伍装备达标率达到100%。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下降40%。(牵头单位:市综治办;配合单位:市食药监局、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农牧业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等)

(二)普及健康生活

以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目标,树立良好的健康观,建立平衡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的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全民养成形式可推广、内容可复制的健康生产生活模式。

1提高全民健康素养。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提高公众疾病预防意识和能力,实现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定期开展全民健康素养监测和评估,加强对重点人群和特殊人群建立健康行为及生活方式的指导和干预,增强群众维护和促进自身健康的能力。加大膳食控油、控盐宣传力度,降低居民日常饮食油盐摄入量。支持社区、学校、单位和公共场所开展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形成支持健康生活方式的立体环境。严格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建立公共场所控烟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实行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禁烟。广泛开展“三减三健”(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等专项行动。加强限酒健康教育,对因饮酒过度造成疾病的个人及其家庭提供预防和干预措施。建立集生理脱毒、心理康复、就业扶持、回归社会于一体的戒毒康复模式,最大限度减少药物滥用危害。到2030年,营养缺乏疾病发生率显著下降,超重、肥胖人口增长速度明显降低。全市人均每日食盐摄入量降低到8克左右,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降低到20%。(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等)

2普及全民健康教育。以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健康教育作用,积极利用新媒体拓展健康教育,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工作方针。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调互动的健康教育网络,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健康观。以青少年、育龄妇女、流动人群及性传播风险高危行为人群为重点,开展性健康、性道德和性安全宣传教育和干预。将健康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并作为所有教育阶段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学校健康教育行动,以中小学为重点,建立学校健康教育推进机制,构建学科教学与专题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实践相结合、经常性宣传教育与集中式宣传教育相结合的健康教育模式。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体育课程标准,将体育课程纳入学校教学水平评估。到2020年,建成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系统,将体育课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全市所有学校达到《国家学校体育卫生条件试行基本标准》,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每个学生都能掌握2项体育技能和1项艺术技能。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率稳定在85%以上。强化体育教师培养培训考核,95%以上中小学校配齐体育与健康教师。中小学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到100%,学校体育场地设施与器材配置达标率达到100%。建立健全适应家庭健康发展需求的家庭教育服务体系,全市普遍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加强鄂尔多斯电视台、鄂尔多斯日报等重要媒体健康教育功能,加强学校、医院等各类社会公益性健康教育平台建设。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发布适合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定期举办“国医名师大讲堂”“健康鄂尔多斯大讲堂”,继续办好“健康鄂尔多斯”每周专栏电视节目,邀请国家和自治区健康养生专家、名蒙中医药专家,举办采取现场问答方式的开放式讲座。到2025年,将健康教育纳入相关教师职前教育和在职教育培训内容,青少年学生每周参与体育活动达到中等强度3次以上。到2030年,建立起完善的全民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秀率达到25%以上。(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体育局、市妇联、市文新广局等)

3强化全民心理健康服务。以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为抓手,加强患者救治管理为重点,维护社会和谐为导向,统筹各类资源,完善精神卫生工作机制,形成政府组织领导、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家庭及成员尽力尽责的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开展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行动,提高常见精神障碍防治和心理行为问题识别干预水平,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报告登记和救治救助管理。加大对儿童、青少年、老人等重点人群及特殊职业人群心理问题早期发现和及时干预力度。加强精神卫生医联体建设。加强基层精神科转岗医师培训,实施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项目。鼓励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高突发事件心理危机的干预能力和水平。实施心理健康家庭医生项目。实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学及社区未成年人心理辅导项目。加强专业教师队伍建设,配置基础设施设备,建设社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站)。健全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卫生服务需求,积极营造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到2020年,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的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队伍,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现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全覆盖。到2030年,将心理健康教育知识纳入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及学科教师全员培训,心理健康教育融入学校特色文化建设内容,中小学心理健康教研制度基本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实现规范化管理,建立覆盖全市及周边地区的区域心理健康康复中心。(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等)

4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强化群众性体育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各级体育协会,引导社会体育组织、团体兴办体育事业。加强对重点家庭和高危个体健康生活方式的指导和干预。大力开展农村牧区、社区、企业体育活动,鼓励乡镇、社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期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体育比赛活动。筹划举办全市运动会,并形成周期制,支持举办各类竞技体育比赛,提高体育竞技水平。以足球改革试点为契机,大力开展群众足球活动,鼓励社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定期开展足球比赛。加快完善城乡体育设施建设,推动已建成体育场馆建立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的多元化经营机制,提高设施利用率。倡导公民学会2种以上体育健身方法,每周参加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的中等强度健身活动。到2030年,体医结合平台建设成熟并广泛使用,实现科学指导健身,百姓尽享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成果,经常参加体育运动人口水平达到60%以上,实现旗镇村公共体育设施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35平方米,打造“10分钟健身圈”。(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新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残联等)

(三)提升健康服务

以解决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疾病防控能力建设,大力发展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着力构建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体系。

1加快构建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统筹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面规划,控制新增设施,整合现有存量,切实提高现有资源利用率和服务效率。中心城区依托综合性医院、中医院、蒙医院、传染病医院、精神卫生中心,集中打造区域性医疗中心。加快医院结构调整,推进特色办医、错位发展,努力打造优势专科。依托硬件优势,推动各级医院与国内知名院校联合办学办医,建设知名专科。健全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加强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巩固和发展“固定+流动+小药箱”的基层卫生工作模式,进一步推进以全科医生为主导的家庭签约式服务,开展基层预约挂号,逐步实现每个家庭拥有1名合格的家庭医生。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在市场准入、重点专科建设、职称评定、学术地位、等级评审、技术准入等方面的同等待遇政策。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医疗服务行动,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发展高端、紧缺医疗服务。开展保障医疗质量安全行动,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住院率、抗菌药物使用率等主要医疗服务管理指标达到自治区先进水平。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优化诊疗流程,推进合理用药,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实现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健全医疗责任风险分担机制,深入推进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到2030年,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5%以上。“15分钟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圈”形成,每千人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356人、注册护士数达到534人。社会办医疗机构床位比例占总床位25%左右,年诊疗人次比例达到30%左右。(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规划局等)

2全面做好重大疾病防控工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疾病预防控制综合能力建设。加大结核病、布病、艾滋病、鼠疫等重大传染病综合防治力度,持续保持碘缺乏病和大骨节病等地方病消除状态,继续巩固免疫规划已取得成果,推进影响学生健康因素监测工作全覆盖,开展职业病防治行动,以社区、学校、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为重点,加强职业健康监测和重点人群管理,职业病防治机构在“防、治、管、教、研”等方面工作水平进入全区前列。完善政府主导的慢性病综合防控协调机制,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行动,慢性病危险因素得到基本控制,有效缓解和控制慢性病疾病负担。基本实现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干预全覆盖,逐步将符合条件的癌症、脑卒中等重大慢性病早诊早治适宜技术纳入诊疗常规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强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能力建设。加强艾滋病检测、抗病毒治疗和随访管理,全面落实临床用血核酸检测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建立结核病、病毒性肝炎防治综合服务模式,加强耐多药肺结核筛查和监测,规范肺结核诊疗管理。有效应对流感、手足口病、麻疹等重点传染病疫情,积极防范输入性突发急性传染病。推动全市疾病谱查工作,全面精准掌握全市主要疾病分布、疾病负担水平、卫生服务效果、健康危险因素等基本情况。推动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督导,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全覆盖。到2030年,全市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下降30%,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15%12岁儿童龋齿患病率控制在25%以内。重大疾病防治的科技支撑能力显著增强。(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农牧业局、市旅发委等)

3大力发展蒙中医药事业。加强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和医药专业队伍建设,完善覆盖城乡的蒙医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市蒙医医院建成国家三级甲等民族医综合医院,市中医医院建成国家三级甲等中医综合医院,各旗区应建成1所二级甲等以上蒙医中医医院。加强蒙医中医临床学科、实验室、名医工作室建设,所有三级蒙医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中心”,所有二级蒙医中医医院设置“治未病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蒙医中医“治未病”服务,构建集预防、治疗、康复、养生保健于一体的蒙中医药预防治疗保健服务体系。开展蒙医药中医药传承创新行动。支持蒙医中医医院制剂室建设,稳妥推进蒙药院内制剂在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调剂使用。推进蒙药新药开发、蒙药剂型创新和成果转化。促进各级蒙医中医医院与养老、残疾人康复等机构合作,加强蒙中医药对外交流。到2030年,全市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均能够提供蒙医药或中医药服务。蒙医中医医院的蒙医药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6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蒙医中医医师占同类机构医师总数比例达到20%以上。蒙医药中医药重点专科、重点学科覆盖率提高20%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科技局、市食药监局、市发改委等)

4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加强公共养老机构建设,全市所有街道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更加完善,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多元化养老服务体系。建立智慧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做好在线居家智能养老设备配置,完善以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第三方老年人服务机构(企业)为平台的线下服务,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老年人用品商店、生活缴费、便民生活咨询、现代家庭服务业等智慧养老、智慧生活服务。大力倡导尊老敬老的社会风尚,完善老年人优待政策和高龄老人津贴等福利制度。以入选国家首批医养结合试点城市为契机,推动医养结合,为老年人提供住院期治疗、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不断完善老年病科建设,全面开通老年人就医绿色通道。健全养老服务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城乡社区和养老机构。推动开展老年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加强老年痴呆症等疾病的有效干预。开展健康精准扶贫行动,建立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预警监测评价制度。对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实行政策倾斜。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慈善救助等保障制度衔接机制,降低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加强贫困地区“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开展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产妇免费产前筛查项目。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教育,加大儿童重点疾病防治力度。继续实施免费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建立覆盖城乡居民,涵盖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免费服务制度。开展残疾预防行动,增强全社会残疾预防意识,开展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有效控制残疾发生和发展。完善医疗机构无障碍设施,改善残疾人医疗服务。建立医疗机构与残疾人专业康复机构双向转诊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继续开展防盲治盲和防聋治聋工作。开展流动人口健康促进行动,推动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加强对农村牧区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的关爱。到2025年,全市社区智慧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3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5%以上,残疾人实现人人享有健康服务。(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残联等)

5完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开展药品安全监管行动,严格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全面实施并严格执行新版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完善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药品安全追溯体系。开展药品供应保障行动,加强供应链集成系统建设,提高药品流通企业集中度,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更合理。推进药品、耗材流通企业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开展服务。发展医药电子商务,丰富药品流通渠道和发展模式。支持药品、耗材零售企业开展多元化、差异化经营。推广应用现代物流管理与技术,健全蒙中药材现代流通网络与追溯体系。落实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主体地位,鼓励联合采购,建立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的机制。完善药品价格谈判机制。建立完善药品储备制度和应急供应机制。建设遍及城乡的现代医药流通网络,提高基层和边远地区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加强合理用药管理,调整给药方案,制定有效、安全、经济的防治和治愈疾病措施。到2030年,药品使用实现“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模式。推进医药分开,具备条件的探索将门诊药房从公立医疗机构剥离。(牵头单位:市食药监局;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商务局、市经信委等)

6推行计划生育健康服务。深入推进“好宝宝鄂尔多斯行动”,实施出生缺陷防治系列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改革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模式,构建以生育支持、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为主题的家庭发展政策框架,鼓励按政策生育,引导群众负责任、有计划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行动,实施家庭发展促进项目,推进新家庭计划,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扶助力度。全面推行知情选择,普及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建立健全出生人口监测工作机制。到2030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继续保持在正常水平。(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教育局、市妇联、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

(四)厚植健康产业

努力把健康产业培育成为全市经济转型发展新引擎,促进健康产业与养老、旅游、互联网、体育、食品等产业融合,不断满足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

1大力发展体育健身产业。积极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业,鼓励体育场馆、健身会所、体育组织等面向社会提供服务。依托现有场馆资源大力推动体育竞赛表演业发展,打造大型赛会及赛车、赛马、马术表演等具有国内影响力的赛事,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商业性赛事,鼓励企业赞助体育赛事。依托传统民俗资源开展那达慕体育活动,促进体育旅游、体育文化融合发展。积极培育体育中介市场,支持社会资本兴办体育中介机构,发挥其在运动员流动、赛事推广、赞助商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拓展体育咨询、体育策划、品牌管理、公关服务等新型代理业务。吸引大型体育经营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到2030年,打造国内外知名赛车小镇2个,国内外知名赛马小镇2个。体育产业总规模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以上,体育服务业产值占体育产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0%,人均体育消费支出持续提高。(牵头单位:市体育局;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新广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等)

2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业。推进自治区健康养老服务业改革试点建设,积极引进和培育医疗护理、健康检测、卫生保健、康复护理等健康服务业机构和项目。充分发挥蒙医药中医药预防保健特色优势,大力发展蒙医药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业。加强健康管理教育与培训,加快健康体检行业规模化与产业化进程。支持发展健康服务机构,推动健康咨询、健康保险与健康服务融合发展。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依托国家市场化养老试点建设,发挥气候、环境和存量房优势,着力打造集养老、康复、养生、旅居“四位一体”的健康养老产业集聚区。鼓励社会力量建设疗养院、康复护理院、养老保健院、老年互助院、临终关怀院等养老产业设施,支持社会组织发展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等居家养老服务,鼓励有实力的企业搭建居家养老信息平台。加强健康养老专业培训机构和人力资源建设,提高健康养老服务水平。到2030年,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包括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人社局等)

3大力发展产后母婴照料服务产业。积极引进产后母婴照料服务中心(月子中心),主要从产后婴儿喂养、健康保健和产妇形体恢复、心理健康等方面提供全面、专业的服务,为产妇和婴儿健康提供保证。加大监管力度,研究制定产后母婴康复机构管理和服务标准,加强产后母婴康复机构行业准入管理,进一步规范产后母婴康复机构相关服务。到2030年,形成理念先进、配套齐全、服务完善的母婴产业体系,实现中心城区母婴服务全覆盖,其他每个旗区至少建成1个母婴服务机构。(牵头单位:市现代服务业办;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等)

4大力发展健康旅游产业。充分发挥全市独特的地域、气候、民族特色和蒙中医药资源优势,鼓励企业开发蒙中医药保健产品,大力开展药浴、药膳、保健按摩、康复理疗等传统养生保健服务项目。培育国内知名的蒙中医药品牌和服务机构,支持蒙中医药企业标准联盟发展;着力打造国家蒙中医药康养旅游示范区,建成恩格贝生态示范区、仕博健康城、巴图湾养生馆、阿吉泰健康养生园、鑫海疗养院等蒙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项目。集中打造康巴什—达拉特旗万通—恩格贝、康巴什—察罕苏力德—萨拉乌苏等蒙中医药健康旅游精品线路。针对处于亚健康状态的不同消费人群,推出不同类型的蒙中医药产品和保健服务,发展灸疗、正骨、酸马奶疗法、正脑术、药浴疗法等蒙医特色疗法,建设一批集休闲、医疗、养生、旅游于一体的蒙中医药健康养生馆。在全市加快推行康养旅游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着力培育一批影响力大、竞争力强、知名度高的康养旅游龙头企业和优质产品。到2030年,基本形成内涵丰富、结构合理的康养旅游产业体系,康养旅游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发展成为具有较强品牌影响力的现代服务业。(牵头单位:市旅发委;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文新广局等)

5大力发展健康食品产业。依托全市无污染的水、空气、土壤条件及绿色纯天然的农牧业条件,发展沙棘、杏仁露饮品、甘草制品、螺旋藻产品、蒙中药材、奶制品、特色肉食保健品等,推进地方特色保健品研发和应用,促进地方特色健康食品行业规范化、品质化发展,培育一批国内知名品牌。积极整合旗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全力推进旗区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建设和苏木乡镇食品快检能力建设,积极利用第三方检验检测力量,有效满足健康食品监管和产业发展需要。加快推进健康食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统一的健康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现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身份可查验,食品基础和流通信息可追溯,企业和产品信用可积累、可查询,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实时监控。支持食品生产企业升级改造,扶持食品诚信经营企业发展连锁配送,向农村牧区延伸网点。重点扶持产供销一条龙的生产加工基地项目,保障食用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支持食品企业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一批健康食品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基地。到2030年,每个旗区至少有3条“食品安全示范街”,70%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达到“示范店”要求。健康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息100%纳入健康食品安全信息平台。(牵头单位:市食药监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商局等)

6大力发展智慧健康产业。建立健康大数据中心,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新技术,推动惠及全民的智慧卫生工程,逐步在慢病监测、体育锻炼、饮食习惯等方面实现全程跟踪服务和居民自我健康管理。发展智慧健康便民惠民服务,推广健康医疗物联网和移动应用程序(APP)应用,大力推进互联网健康咨询、网上预约分诊、移动支付和检查检验结果查询、随访跟踪等应用。推进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电子产品、健康医疗移动应用等产生的数据资源接入大数据中心。打造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催生更多的健康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完善远程医疗会诊中心,大力推进面向基层、偏远地区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让老百姓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城市大医院优质的医疗服务。建立全民电子健康档案和动态居民家庭健康档案,建全跨部门密切配合、统一归口的健康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与医保、社保、民政等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共用。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功能完整、安全高效的健康保险信息系统。全面实施全民健康信息平台管理,对居民健康进行全面监测、评估和指导,逐步实现全体居民的个性化健康管理。到2020年,基本实现区域内网上预约分诊、远程医疗和检查检验结果共享互认,跨部门跨区域健康信息共享,医疗、医药、医保和健康各相关领域数据融合应用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实现城乡居民拥有规范化的电子健康档案和功能完备的健康卡。到2030年,实现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通共享、规范应用,远程医疗覆盖各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现全民健康信息规范管理和使用,满足个性化服务和精准化医疗需求。(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委、市人社局、市体育局等)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健康相关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系统评估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推进相关部门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加强卫生计生、体育、食品药品等健康领域监管创新,加快构建事中和事后监管体系,全面推开“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建设。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建立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有效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切实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理顺公立医疗机构与政府关系,建立维持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证可持续的运行机制和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形成符合行业特点的编制和人事薪酬制度,建立起现代公立医院管理制度。建立协调统一的医药卫生管理体制,实施属地化和全行业管理。到2030年,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到28%左右。(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三、配套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旗区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健康鄂尔多斯建设,把健康鄂尔多斯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和支持性政策。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建立各级各部门全面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健全信息沟通和会商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各级政府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审议重大项目、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全局性工作。切实加强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环境、体育等健康领域监督执法体系和能力建设,将主要健康任务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年度考核。(牵头单位:各旗区党委、政府)

(二)创新投入方式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投入机制。市、旗区两级财政加大投入,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健康鄂尔多斯建设,拓宽资金渠道,形成多元化、可持续的资金保障机制。提升健康鄂尔多斯建设财政保障能力,根据年初工作计划和任务,将建设健康鄂尔多斯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对健康鄂尔多斯建设实行项目化管理,建立资金核拨、成效评估相统一的管理机制,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人社局等)

(三)完善医疗保障

健全完善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其他多种形式补充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实现中长期精算平衡。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逐步建立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与居民收入挂钩的动态筹资机制,建立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动态调整机制。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的财政补贴工作,改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开展门诊统筹。开展大病医疗保障行动。加强基本医保与医疗救助、商业医疗保险等有效衔接,建立大病医疗保障机制,降低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市级设立贫困人口大病保障资金和重大特大疾病慈善医疗救助资金,对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费用仍有困难的,加大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帮扶力度。鼓励发展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推进商业保险公司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鼓励开发长期护理商业险以及与健康管理、养老等服务相关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医疗意外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医疗执业保险。推动建立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到203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等)

(四)强化人才保障

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公立医院骨干医师培训,实施专科特设岗位计划,加强全科、儿科、产科、精神科、病理、护理、康复、心理健康等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重点建设一批自治区级蒙医药中医药领先学科及重点专科,培育一批自治区级名医和学科带头人。加大卫生信息化复合人才培养培训。推进卫生管理人员专业化、职业化。加大养老护理员、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公共营养师、育婴师、保健按摩师等健康人才培养培训力度。加快健康产业服务、运营、创意和管理等相关人才培养。市级设立卫生健康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医疗卫生单位卫生健康英才科研成果、重点学科和医疗中心带头人激励等。到2030年,全市引进1000名卫生健康相关人才,从2018年起,每年培养50名高层次卫生健康人才。创新人才使用评价激励机制。落实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形成能进能出的灵活用人机制。积极探索医师自由执业、医师个体与医疗机构签约服务或组建医生集团。不将论文、外语、科研等作为基层卫生人才职称评审的硬性要求,健全符合全科医生岗位特点的人才评价机制。(牵头单位:市卫生计生委;配合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

(五)提高社会参与

以世界卫生日、世界无烟日、爱国卫生月等活动为契机,大力开展面向全社会成员的健康公益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参与健康鄂尔多斯建设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过程中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注重兼顾不同群体的健康权益。发挥新闻媒体、行业类媒体、健康类媒体及政府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舆论引导、健康科普、信息公开、行为互动等作用,积极传播健康生活方式核心理念,引导社会公众以各种方式支持和参与健康鄂尔多斯建设。鼓励和扶持非政府组织、群众团体、志愿者队伍等在健康鄂尔多斯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健康鄂尔多斯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六)拓展交流合作

加强与先进地区交流,分享经验,提升健康鄂尔多斯建设水平。加强与国际健康机构和组织联系,推动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针对健康鄂尔多斯建设实践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统筹解决好健康鄂尔多斯指标体系建立,以及健康鄂尔多斯建设实施路径、规划、环境、交通、人口、教育、社会保障、城市安全等相关部门工作协调机制等问题。(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七)加强监测评估

对照本实施方案的目标和主要任务,进一步完善健康鄂尔多斯建设监测体系,建立动态监测和反馈机制,提高监测分析的及时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完善健康鄂尔多斯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年度监测评估、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机制,市政府组织专家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评估。探索建立全民健康行为监测系统。加强对健康鄂尔多斯建设中前沿理论运用和重点项目实施的课题研究,深入分析项目实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加强监测评估数据利用,为健康鄂尔多斯建设工作提供依据与指导。(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别负责)

 

附件:健康鄂尔多斯建设主要指标附件

 

附件

健康鄂尔多斯建设主要指标

 

领域

指标

2015

2020

2030

健康水平

婴儿死亡率()

<5

<10

5

五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18

<12

6

孕产妇死亡率(/10)

<26

<25

12

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人数比例(%

80

90.6

92.2

健康生活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7.9

20

30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万人)

92

96

120

城镇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万人)

0.6

1

>=1

健康服务与保障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8.84

2015

降低10%

2015

降低30%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34

2.67

3.56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33.68

<30

28左右

健康环境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83.4

83.8

85

地表水质达标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71.4

85.7

持续改善

健康产业

健康服务业总规模(万亿元)

0.01

0.0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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