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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7年底各旗区园区财政暂付款考评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7-24 11:21:00      作者:      来源: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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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财政暂付款管理的通知》(内政办发〔2015147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财政暂付款的通知》(内政办发〔2016187号)及《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财政对外借款管理的通知》(鄂府办发电〔201610号)下发后,各旗区(园区)全面开展了清理和消化财政暂付款工作,但从目前情况看,清理效果尚不明显,财政暂付款增长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前清后借、挤占其它财政资金的问题依然存在。截至2017年年底,全市各旗区(园区)财政暂付款余额142亿元,比2016年同期增加23亿元,增长19.3%。大量财政暂付款给财政资金安全带来极大风险,严重影响财政预算执行进度。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暂付款管理,现将2017年年底各旗区(园区)财政暂付款考评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评结果

按照相关考评办法,对截至2017年年底,各旗区财政暂付款余额、增加额、增速以及占比(财政暂付款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情况,按30202030的权重计算考核,得分35()以上的旗区(园区)评定为预警地区,25()35分之间的旗区评定为关注地区,25分以下的旗区(园区)评定为提示地区,未产生财政暂付款或得分在提示地区范围内、财政暂付款规模相对较小且减少额度较大的地区评定为较好地区,具体结果如下。

(一)预警地区。康巴什区、东胜区、伊金霍洛旗、鄂尔多斯空港物流园区等4个旗区(园区)考评得分均超过35分,列为预警地区。上述旗区(园区)未严格执行上级相关政策规定,未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要求的目标清理和压缩财政暂付款,财政暂付款规模、增速、占比等多项考核指标较高,占用了大量国库资金,严重影响了财政预算正常执行,给财政运行带来较大风险。

(二)关注地区。杭锦旗考评得分数在2530分之间,列为关注地区。杭锦旗执行上级相关政策不力,未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要求清理和压缩财政暂付款,财政暂付款规模较大或增速较快或占比较高,占用一定国库资金,影响了财政预算执行进度,给财政运行带来了一定风险。

(三)提示地区。鄂托克旗、乌审旗、达拉特旗等3个旗区考评得分数在25分以下,列为提示地区。上述地区财政暂付款虽然相对稳定,但需进一步加大压缩和清理力度,财政暂付款占用了一定国库资金,给财政运行带来隐患。

(四)较好地区。鄂托克前旗未发生财政暂付款,准格尔旗考评得分在提示地区范围内、财政暂付款规模相对较小且减少额度达到去年同期60%以上,列为较好地区。市人民政府对上述两个旗的财政暂付款管理工作予以肯定。

二、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财政暂付款管理工作。严格财政暂付款管理,是依法治国和建设法制财政的必然要求,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经法律法规的重要体现,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各旗区(园区)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扎实做好财政暂付款管理各项工作。

(二)加大力度,切实清理财政暂付款。各旗区要严格落实财政暂付款清理措施,进一步加大清理财政暂付款的工作力度,区分情况,多措并举,推动压减、清理财政暂付款工作尽快完成。

(三)依法依规,严禁违规新增财政对外借款。各旗区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相关要求,严格控制新增财政对外借款,对符合规定且确需借款的,要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未经审批,一律不得新增财政对外借款。

(四)加强督查,严肃财经纪律。各旗区(园区)要坚决维护财经纪律,定期督导和检查财政暂付款清理工作,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对乱作为或不作为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肃追责。对发现违规新增财政暂付款的旗区(园区),停止1个月财政资金调度,必要时,市人民政府将约谈分管财政工作的负责人。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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