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办公厅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5月9日
2018年是全市嘎查村社区党组织和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年。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全区嘎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18〕7号)、《关于做好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内组通字〔2018〕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准确把握换届选举工作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和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按照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加强党对农村牧区和城镇社区工作的全面领导为根本,以实现“五个好”(选优好班子、配强好队伍、换出好状态、形成好风气、健全好机制)为目标,以提升党组织组织力、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为重点,突出政治标准,强化带头人队伍建设,大力选拔优秀人才进入嘎查村社区“两委”班子,推动农村牧区和城镇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始终坚持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不动摇,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强化党组织领导把关作用,牢牢掌握工作主导权,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的正确方向。
2.突出政治标准。紧紧围绕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等重点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把政治素质过硬、发展本领过硬、协调能力过硬、服务水平过硬、作风品行过硬的人员选进嘎查村社区“两委”班子,把选优配强带头人队伍作为换届选举头等大事。
3.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改进和完善政治参与,让各方面意愿和主张得到表达,更好集中民智、体现民意、反映民情,充分调动和激发党员、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4.严格依法办事。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坚持公平公正不动摇、履行程序不走样、遵循步骤不减少、执行法规不变通,严明换届纪律,严惩违纪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和政治生态。
5.坚持统筹协调。嘎查村社区党组织和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次推进、压茬进行,先进行党组织换届选举,后在党组织领导下进行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嘎查村社区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妇联(妇代会)、共青团、民兵连及嘎查村民代表、嘎查村民小组长等推选工作,在党组织领导下错时进行、同步完成。
(三)时间安排。全市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18年4月底开始,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6月底前完成,嘎查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9月底前完成。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集中选举日。
二、严格人选把关,选优配强嘎查村社区“两委”班子
(一)明确标准条件
1.明确人选要求
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特别是嘎查村党组织书记要求达到“五个过硬”。(1)政治素质过硬。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牧区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理想信念坚定,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发展本领过硬。有见识、有头脑、有闯劲,能够适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为民服务意识强,能带领村庄发展、村民致富,善于做群众工作,善于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嘎查村和谐稳定,带领群众共创美好生活。(3)协调能力过硬。作风民主,敢于担当,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工作中的困难、矛盾和问题不回避,在建设美丽乡村、推动脱贫攻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为民办事服务、倡树乡风文明等方面积极作为,全力维护集体和村民利益。(4)服务水平过硬。有较强的宗旨意识和奉献精神,对群众有感情,热心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遵守道德规范,关心村庄发展和村民生活,热心村务。(5)作风品行过硬。为人正派、办事公道,严于律己、遵纪守法,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品行端正、自身形象好,具有奉献精神,在党员群众中威信高、口碑好。严格遵守党章党规,严格按纪律规矩办事,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要求,带头执行村内各项制度规定,廉洁自律。
社区“两委”成员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切实把政治素质较高、理想信念坚定、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热爱社区工作、具有奉献精神的社区工作人员和居民群众推选上来。注意吸纳符合条件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2.明确不宜推选情形
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不宜推选的“十种情形”。(1)曾被判处过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2)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3)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依据有关规定不宜提名,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5)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6)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煽动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7)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8)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9)原嘎查村干部近3年内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10)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情形。各旗区也要参照明确不宜提名为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情形。
嘎查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提名前,苏木乡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候选人条件以及不宜推选为候选人的情形,指导嘎查村民会议、社区居民会议写入换届选举方案。
(二)拓宽选人用人视野
在嘎查村,各旗区要着眼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乡村治理和农村牧区发展,为外出人才返乡参选营造氛围、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在来源上做到“六个注重”。(1)注重从现任嘎查村干部中择优留任一批;(2)注重从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本乡本土走出去的大学毕业生中回引一批;(3)注重从机关事业单位退二线或退休的公职人员中回请一批;(4)注重从大学生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及其他乡贤中选拔一批;(5)注重从后备干部、党员中心户、致富带头人中充实一批;(6)注重从驻村包村干部中选派一批。嘎查村党组织书记确无合适人选的,要从旗区直属部门和苏木乡镇机关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鼓励各旗区可根据实际,通过出台优惠政策、提高待遇等办法吸引优秀人才参加换届选举。
在城镇社区,要采取“选任、聘任、委任”相结合的办法,把各类优秀人才推选到社区“两委”成员岗位上来。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下派人员、社会工作者、民生志愿者、复员退伍军人等,通过选举担任社区“两委”成员。在居委会、监委会和业委会等自治组织中高度重视党员骨干的培养选用,并加强社区党小组长、楼宇党小组长、妇女小组长队伍建设。
(三)优化“两委”班子结构
从有利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出发,按照精简高效原则科学确定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数量,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数量一般为3-5人,最多不超过7人。推动嘎查村党组织书记依法选举为嘎查村委会主任,人口较少、嘎查村委会主任无合适人选、偏远的嘎查村,一般依法选举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兼任嘎查村委会主任。鼓励、引导和支持嘎查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依法通过选举当选嘎查村委会成员。嘎查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和书记、主任“一肩挑”的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明显提高。书记、主任“一肩挑”的,可比照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标准适当提高报酬待遇。各地要结合实际,明确连选连任和新提名嘎查村党组织书记、嘎查村委会主任正式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党组织书记候选人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学历条件可适当放宽。注重培养使用女干部,按法定程序优先确认委员职位,通过“专职专选、定位产生”等做法,确保嘎查村委会成员中至少有1名女性。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7〕67号)要求,建立健全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3人组成,提倡由非村委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监委会主任,原则上不由村党组织书记兼任监委会主任。
社区“两委”成员职数也要按照精简高效原则科学确定。社区党委一般5-9人,社区党总支一般5-7人,社区党支部一般3-5人,均含专职副书记1人;也可根据党员人数、社区规模作适当增减,最多不超过9人。社区居委会一般5-9人。社区“两委”成员年龄要形成合理的梯次结构。注重提高社区“两委”成员学历层次,新进成员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两委”成员中要注意配备少数民族工作人员。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推进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要求,建立健全居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推进党务公开、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居务监督委员会一般3人,其中主任1人,委员2人。主任人选一般由非居民委员会成员的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或党员担任,原则上不由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其他委员人选一般从居民协商议事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成员中推选产生,任期与社区“两委”的任期相同。
(四)严格候选人资格把关
实行嘎查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两推一选”办法,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在苏木乡镇党委领导和指导下,组织党员和嘎查村民代表分别进行推荐。对嘎查村“两委”班子成员正式候选人,在苏木乡镇审核备案基础上,分别由旗区组织、民政部门征求同级纪委监委和公安、法院、检察院、农牧业、信访等部门意见,严把人选政治关、能力关、法纪关、廉洁关、口碑关,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两委”班子。旗区党委组织部或苏木乡镇党委负责人要与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正式候选人进行选前谈话。嘎查村党组织和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审查未通过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劝其退出竞选。
三、严格程序步骤,依法依规组织换届选举
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要集中时间、有机衔接。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时间节点,细化推进步骤和流程。
(一)准备阶段(2018年5月10日前)
1.调研摸底。以苏木乡镇(街道)为单位,逐村逐社区摸排,做到“六个心中有数”,即对嘎查村社区基本情况和党员群众思想状态心中有数,对现任“两委”班子情况心中有数,对后备人选情况心中有数,对影响换届的不利因素心中有数,对容易出问题的嘎查村社区心中有数,对组织好换届的对策措施心中有数。各旗区组织、民政部门要结合摸底情况,系统分析研判换届选举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预案。
2.制定方案。各地要坚持通盘考虑、整体设计,分别制定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其中,旗区工作方案5月10日前经旗区领导小组审定后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市民政局审核备案。苏木乡镇(街道)实施方案,要时间到天、任务到人。苏木乡镇(街道)要指导嘎查村社区逐一分别制定党组织和村(居)委会选举方案。各级方案要明确实施步骤及进度安排、班子职数及结构要求(包括提倡“一肩挑”和交叉任职的要求)、资格标准、来源渠道、推荐提名及选举方式等。
3.集中整顿。坚持“区分情况、专项施治、确保实效”,从整顿党组织入手,下大力气整顿重点、难点嘎查村,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化解矛盾纠纷。把城郊村、城中村、矿产资源村、征迁户较多的村、经济开发区所辖村,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矛盾突出、选举难度较大的嘎查村,“两委”班子不健全的嘎查村,以及各旗区倒排出来的后进村,作为整顿工作重点,由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包联并派驻工作组,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换届选举之前。社区换届方面,各地要先抓好社区布局和社区党组织设置,再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要按照有利于加强基层党组织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有利于开展工作、有利于服务居民群众和便于居民自治的原则,结合实际分别确定城市社区和苏木乡镇社区的管辖范围和规模,对地域相近、住户较少的小社区适当整合撤并,对居民住户1万户以上的大社区科学拆分。在此基础上,要根据党员人数和职业分布,优化调整社区党组织设置。社区党委、党总支要根据网格化管理需要,合理设置所属党支部,并指导做好支部换届工作。
4.任期审计。各旗区、苏木乡镇(街道)要及时做好嘎查村社区财务清算和“两委”成员任期审计工作,不经审计,一律不得换届。把集体财务收支情况、资源资产、政府拨付和社会捐赠资金物资管理情况、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发包管理情况、土地补偿款分配使用情况、债权债务情况,以及群众反映集中和强烈的事项,列入审计范围。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
5.培训骨干。采取分级负责、逐级组织的方式,对组织指导换届的党政干部和基层干部、嘎查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进行集中培训,提高其指导换届选举的能力和实际操作水平。市级重点培训旗区组织、民政部门人员、师资力量和负责换届选举工作的其他干部;旗区重点培训苏木乡镇(街道)党政干部,有条件的旗区,要延伸到嘎查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苏木乡镇(街道)重点培训包村驻村干部、嘎查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
(二)实施阶段(2018年9月底前)
1.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6月底前完成)。在苏木乡镇(街道)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上届嘎查村社区党组织主持。嘎查村党组织换届一般采取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苏木乡镇党委会会议推荐、党员大会选举的“两推一选”方式进行,也可结合实际采取“公推直选”等方式。“两推一选”重点把握以下环节:
(1)民主推荐。嘎查村党组织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差额推荐新一届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苏木乡镇党委召开委员会议,差额推荐新一届嘎查村党组织候选人初步人选,反馈给嘎查村党组织。
(2)确定考察名单。嘎查村党组织召开会议,结合“两推”情况,差额确定新一届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苏木乡镇党委。苏木乡镇党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反馈嘎查村党组织。
(3)确定候选人。嘎查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苏木乡镇党委考察情况,确定新一届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在全村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嘎查村党组织向苏木乡镇党委上报关于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的请示。按照“两联审”的要求,苏木乡镇(街道)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和批准后,既可将候选人名单报旗区党委组织部,由旗区党委组织部征求纪委监委和公安、法院、检察院、农牧、信访等同级联审部门意见,也可由苏木乡镇(街道)直接发函、书面征求旗区联审部门的意见,但要同时报旗区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4)正式选举。嘎查村党组织要提前做好党员动员工作,特别是动员外出流动党员尽可能返回。召开党员大会,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一般要经过上届党组织报告任期内工作情况、候选人竞职演说、党员投票、公开唱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等程序。投票时,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党员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正式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的一半,即为当选。
(5)报告批复。选举结束后,新一届嘎查村党组织委员会要向苏木乡镇党委报告选举情况,包括党员大会时间、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选举结果,当选的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和获得票数。苏木乡镇党委要及时批复。
直选居委会的社区和具备条件的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可以采取“两推一选”或“公推差选”等方式进行。无论哪种形式产生的“两委”主要负责人,在换届期内都应通过选举程序任职,都必须经过选举产生。
2.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9月底前完成)。在苏木乡镇(街道)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嘎查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主持。村委会换届重点把握以下环节:
(1)推选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由熟悉选举法律规章、办事公道、有组织能力、群众威望高的5-9名村民组成,由上届嘎查村民委员会召集嘎查村民会议、嘎查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苏木乡镇党委、政府要加强对推选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提倡按照法定程序将嘎查村党组织书记推选为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选举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嘎查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也可另行推选。
(2)做好选民登记。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组建后,要及时制定并公布嘎查村民委员会选举方案,组织选举宣传。根据户籍制度改革和农村牧区人口流动实际,准确把握登记参加选举的嘎查村民资格条件和登记范围,防止重登、漏登和错登。认真做好登记工作,切实提高参会率、参选率。
——对于户籍在本嘎查村、居住地也在本嘎查村的嘎查村民,通过集中办理、逐户上门等方式,逐人进行宣传动员和选民登记,确保这类人员全部参加。
——对于户籍在本嘎查村、居住地不在本嘎查村的嘎查村民,要通过电话联系、发公开信等多种方式动员他们返乡参加换届选举。
——对于户籍不在本嘎查村、居住或者工作在本嘎查村一年以上的人员,如在本嘎查村务工经商人员、嘎查村办企业员工等,本人申请参加换届选举,并经嘎查村民会议或者嘎查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后,进行选民登记。
——对于户籍在本嘎查村、不在本嘎查村居住的人员,经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依法告知后,在规定期限内未表示参加选举和长期外出无法取得联系的嘎查村民,公示5日无异议后,不登记为选民。
对嘎查村民委员会名称已改为社区居委会,但尚未进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要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进行选民登记并组织换届选举;对已完成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嘎查村,可探索按居民居住户籍进行选民登记。
(3)推选嘎查村民代表。嘎查村民代表由嘎查村民在本嘎查村选民中直接推选产生,可以由嘎查村民按若干户推选一人,也可以由各嘎查村民小组按分配名额推选。
(4)候选人推荐提名。一要明确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突出“五个过硬”。二要拓宽来源。落实“六个注重”要求。三要规范程序。广泛宣传候选人资格条件,加强监督检查,严防提名过程中的徇私舞弊行为,确保提名过程依法依规、公开公正。认真执行正式候选人竞职承诺、辞职承诺和廉政承诺制度,各项承诺内容须经苏木乡镇选举工作组、嘎查村民选举委员会审核并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按照“两联审”的要求,苏木乡镇(街道)对候选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和批准后,既可将候选人名单报旗区民政局,由旗区民政局统一征求纪委监委和公安、法院、检察院、农牧、信访等同级联审部门意见,也可由苏木乡镇(街道)直接发函、书面征求旗区联审部门的意见,但要同时报旗区民政部门审核备案。
(5)组织大会选举。一般要经过报告换届选举工作筹备情况、通过选举办法、候选人竞职演说、组织填票投票、公开唱票计票、公布选举结果等程序。要认真制定投票办法,设计和印制选票,培训工作人员,及时公布投票的时间和地点,充分准备选举投票用品,精心布置选举会场,严格审定大会议程。要加强投票现场组织工作,重点防止诱导投票、重复投票、非法委托投票、违规使用流动票箱、减省合并程序等问题。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按“一人一票”要求秘密写票,保障嘎查村民在无干扰的情况下自主表达意愿。在计票工作中要做到“六个当场”,即当场密封选票、当场销毁多余选票、当场开箱验票、当场公开唱票、当场公开计票、当场公布计票结果。选举工作结束后,及时建立选举工作档案,由新一届嘎查村民委员会指定专人保管三年以上。
(6)依法确认选举结果。选举结果认定要坚持“选举嘎查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嘎查村民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嘎查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按法定程序确认。凡被认定为选举无效的,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重新选举。苏木乡镇在检查合格后,集中或驻村举行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就职仪式,颁发当选证书。
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参照嘎查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三)后续阶段(2018年10月10日前)
1.迅速启动工作。换届选举结束后,苏木乡镇选举工作组要在嘎查村党员大会闭幕后7日内和新一届嘎查村委会产生之日起10日内,组织指导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指导新一届嘎查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特别是围绕乡村振兴、产业经济和集体经济发展、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形成三年任期规划。要建好管好用好嘎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全面推广嘎查村务“532”工作法,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嘎查村民民主评议和考核嘎查村“两委”班子等制度,规范党务村务财务工作。分级组织新一届嘎查村“两委”成员特别是书记、主任的集中培训。
2.妥善安置落选和离任人员。认真做好落选和离任人员的心理疏导和安置保障,鼓励他们进入嘎查村级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或监督委员会工作,继续发挥作用。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离任嘎查村干部离任补助等待遇。
3.抓好嘎查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加强以嘎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嘎查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妇代会、团支部、民兵连等配套组织,依法推选嘎查村民小组长、嘎查村民代表,建立相关名册档案台账。
社区“两委”换届后续工作参照嘎查村进行安排。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旗区党委负领导把关责任,旗区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苏木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负组织实施责任,苏木乡镇党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市级成立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各旗区、苏木乡镇(街道)也要在5月10日前成立换届选举工作机构。根据包联驻村工作制度,在“市委常委牵头包联旗区、市直部门包联镇村、工作队驻村、领导干部帮扶贫困户”包联体系中,将指导嘎查村“两委”换届、建强村级班子作为包联驻村工作的重要任务。市级领导包联的旗区,市直部门及各级干部、工作队、第一书记包联的苏木乡镇、嘎查村,作为换届联系指导点。各旗区、苏木乡镇党委书记、街道党工委书记要签订换届责任状。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综合协调,重点抓好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具体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嘎查村务监督委员会、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人大、纪委要依法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要落实专项经费;政法、宣传、农工、司法、信访、农牧业、团委、妇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健全工作制度。各地要健全换届选举工作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完善选举工作重大问题、重要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掌握选举动态。健全督查指导制度,市向各旗区派出督导组,重点督导落实市委部署、落实换届责任、工作进度等情况;旗区向苏木乡镇(街道)派出指导组,重点对换届程序、职数设置、案件查处、具体问题解决进行督促指导;苏木乡镇(街道)向嘎查村社区派出工作组,全程指导换届选举工作。健全换届选举工作追责机制,对到期不选、假选、虚报选举数据以及违法操纵选举等侵害群众民主权利的行为,要及时坚决纠正;对消极应付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指导不力、处置不当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健全考核评估机制,把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作为本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三)严肃换届纪律。严肃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苏木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组织农牧民(居民)党员、换届工作人员、候选人和有意向参选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加强警示、严明纪律。嘎查村社区党组织要在换届前召开1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检查剖析过去三年的工作表现,教育党员带头遵守换届纪律。对换届中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动真碰硬、坚决果断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苏木乡镇(街道)要依法按程序具体负责对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必要时提请旗区纪委监委、公检法部门依法依规介入,加大违法惩治力度。要加强换届选举工作全程监督,坚决查处和严厉打击贿赂、欺骗、威胁、暴力等破坏选举行为,积极防治和有效惩处利用家族、宗族、黑恶势力等干扰选举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当事人参选资格;已经当选的,取消当选资格;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加强警示教育,公开通报违法违规典型案件,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四)强化宣传引导。要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短信、网络、公开栏、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图文资料、标语、电子屏、宣讲团等各种平台载体,广泛宣传嘎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主要任务、法律法规、形势政策、先进典型,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要密切关注舆情、网情的动向和变化,及时收集换届相关信息,对群众、媒体反映的各种问题,要第一时间登记并调查核实,防止恶意炒作。
换届工作结束后,各级党委要在规定时限内组织检查验收。各旗区要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于10月20日前将有关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和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