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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5 11:21:00      作者:      来源: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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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328 

                                                

2018年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政府系统督查工作意义重大。全市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深刻认识督查工作重要性,准确把握督查工作新要求,增强督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围绕“三大攻坚战”、《政府工作报告》以及中央、自治区和全市重大改革部署、重要会议议定事项、领导同志交办事项、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落实等重点工作,严把时间节点、限时组织推进,实行清单式管理、台账化推进、销号式督查,以敢于担当的勇气、能打硬仗的本领、抓铁有痕的干劲,加大督查力度、创新督查方法、提高督查实效,确保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紧扣中心工作,推动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一)打好三大攻坚战 

  1.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主要督查严控债务增量、化解债务存量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基金运作和购买公共服务情况,政府投资项目监管体系、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情况,非法集资涉案资产处置和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情况。 

  2.精准脱贫攻坚战。主要督查年度减贫任务目标推进情况,包括扶贫资金统筹投入、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扶贫重点嘎查村“企业+党支部+合作组织+贫困户”模式构建以及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提高贫困人口大病报销比例政策落实情况,全市贫困发生率控制在0.1%以下,基本消除绝对贫困。  

  3. 污染防治攻坚战。主要督查自然保护区内开发建设活动清理整治、棋盘井蒙西地区环境综合整治、绿色矿山建设、乌兰木伦河和龙王沟等主要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城镇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推进情况,环境风险预测预警体系、企事业单位环境风险防范主体责任落实,环境执法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信息化监管系统、联合执法机制建设完善等情况。

  (二)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稳定经济增长 

  1.扩大有效投资。主要督查有效激发民间投资、支持民营资本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合理布局基础设施,提高投资精准性、普惠性、有效性情况。督查电力通道配套电源点、神华粉煤灰提取氧化铝、蒙泰铝板带、伊泰200万吨煤制油、北控40亿立方米煤制气、久泰60万吨甲醇制烯烃、东乌与包西联络线、包茂高速四改八、杭锦旗等通用机场、红庆河500千伏输变电工程、黄河鄂尔多斯段二期防洪、西北节水增效等233项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和服务业重点项目推进情况。 

  2.提高工业供给质量。主要督查稳定煤炭产销、提高煤炭就地转化项目,PVC(聚氯乙烯)、冶金、陶瓷、水泥等产业改造升级,塑料纤维、特种钢材、礼品陶瓷、新型建材等高端产品开发和羊绒振兴计划等引导传统产业创新品种、提升品质、培育品牌、提高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3.房地产去库存。主要督查房地产去库存、老旧小区改造和推行物业标准化管理推进情况。2018年改造城市棚户区5399套,消化房地产库存240万平方米。 

  4.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主要督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措施、规范清理各类涉企收费、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和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政策落实情况,2018年新增主板上市企业1家、“新三板”挂牌企业2家、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30家。督查“一站办好、全市通办、最多跑一趟”、政务服务全程网上办理、投资核准联评联审、联合验收和“双随机、一公开”等激发企业活力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5.培育发展新动能 

  培育新型产业方面。主要督查“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申报,大数据、光伏应用基地、锂电池、石墨烯等新兴产业和新材料项目建设推进情况。2018年全市物理服务器装机能力达到10万台以上,新增新能源装机52万千瓦。 

  壮大文化和旅游产业方面。主要督查推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蒙古源流、黄河大峡谷等项目建设和乡村旅游发展情况。2018年旅游接待人数、旅游收入分别增长18%16%,新建高品质旅游示范户100家、休闲观光农牧业庄园20家。 

  提升物流产业层次方面。主要督查煤炭、天然气、煤化工、硅铁、PVC等大宗商品交易平台搭建情况,综合保税区基础设施建设、空港货运综合枢纽建设推进情况。 

  6.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主要督查创新型企业培育引进、创新平台建设、关键技术与创新产品开发三大任务落实情况,推动创建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人才发展和科技创新政策措施落实,急需紧缺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情况,知识产权创造、保护政策落实情况。 

  (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统筹发展 

  1.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主要督查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制定、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农村牧区金融改革、集体土地确权颁证和房地一体登记、承包地“三权”分置工作推进情况,推动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种植养殖业结构、推动农村牧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加快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推进情况。2018年新增产业化龙头企业20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300家。督查耕地保护、农村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农牧民文明素质提升工作推进情况。 

  2.深入开展城市品质提升行动。主要督查城市总规修编工作、东阿康一体化协同发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升园林绿化品位、推进“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建设等工作推进情况。2018年实施市政基础设施项目177项,新建城区供气管网370公里,新建和改造绿地800万平方米,实现中心城区数字化管理全覆盖。 

  (四)全力抓好生态文明建设各项任务督查 

  主要督查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责任终身追究,严格落实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禁牧休牧轮牧、“草畜平衡”政策和“三区”发展规划等制度落实情况,国土绿化行动、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十大孔兑生态减沙工程、“四带”工程、包鄂沿黄生态走廊建设工程建设推进情况。2018年完成林业生态建设150万亩、草原保护建设350万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180万亩。 

  (五)抓好加大公共服务供给,着力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政策措施督查 

  1.促进就业创业。主要督查促进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各类群体就业政策落实,干部职工工资定期调整制度、农牧民增收行动计划,设立创业就业发展专项基金,推动创业带动就业落实情况。2018年新增城镇就业2.9万人,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2.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体系。主要督查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全民参保数据库、社保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医疗付费制度改革、按病种付费和综合性付费试点、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困难群体救助、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障、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落实情况。 

  3.打造更高质量的优质教育。主要督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心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教育信息化建设、学前教育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民族教育优先发展、牧区学校布局优化、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保障、教师管理体制改革、教师薪酬增长机制落实情况。2018年新建、改扩建中小学25所、幼儿园18所,全面完成农村牧区教师周转房建设任务。 

  4.提供更高水平的健康服务。主要督查医联体、医共体和远程医疗建设,家庭医生签约扩大覆盖面,构建分级诊疗,智慧卫生工程建设,全科医生培养、激励机制落实情况,健康产业,医养结合、居家养老和旅居候鸟式养老等服务发展推广情况。 

  5.发展更加惠民的文体事业。主要督查“十个一”文化工程建设情况,加强乌兰牧骑建设、市民体质提升工程、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足球改革发展推进情况。2018年实现大中型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所有嘎查村全民健身设施全覆盖。 

  6.做好社会治理工作 

  安全生产工作方面,主要督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用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落实情况,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社会治理方面,主要督查信息化、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积案化解、全市应急调度指挥系统建设、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情况。 

  (六)政府自身建设 

  1.牢记使命,忠诚履责。主要督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情况,增强学习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性政府情况。 

  2.厉行法制,依法行政。主要督查清单式管理制度、重点领域立法、法律顾问制度、专家决策咨询制度、政务公开和诚信施政情况,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情况。 

  3.改进作风,务实施政。主要督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整合政务系统、实现数据资源共享,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狠抓工作落实情况。 

  4.遵规守纪,廉洁从政。主要监督全面从严治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市委配套办法,坚决防止“四风”反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加强审计制监督,推进公共资金、国有资产、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情况。 

  二、注重效率,抓好领导批示和会议议定事项落实 

  认真执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督查工作制度等四个督查工作规范的通知》(鄂府办发〔2015121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督办制度》(鄂府办发〔2015130号),落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确保领导批示和重要会议议定事项落实到位。准确把握和理解会议议定内容和领导意图,掌握问题症结所在,认真开展分析调研,提出解决思路和办法,推动问题彻底解决。严格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坚持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适时催办、全程督办,及时反馈进展情况,确保“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重大紧急事项做到专人盯办,保证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反馈,实现快办快结快反馈。突出全程要素管理,对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较大的事项要实地调查和复核回访,确保督办督查经得起考验。 

  三、落实责任,不断提高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质量 

  全面贯彻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细则》(鄂府办发〔201619号),把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接受民主监督、促进工作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的重要任务来抓。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对办理工作的认识,在思想上由“要我办”向“我要办”转变、在办理上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带头分析研究,带头分解任务,带头督促落实,自觉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建立完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责任制,规范办理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工作流程、时限要求和质量标准,形成职责明确、重点突出、衔接紧密、运转流畅、督办有力、落实到位的工作格局。加强协调配合,各承办单位要立足职能,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涉及多个单位共同办理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协调,牵头办理落实,并做好答复意见的汇总工作,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办单位做好办理工作,及时将会办意见报主办单位,确保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办理效率。加大座谈、调研、走访力度,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交流,采取办前、办中、办后“三见面”方式,加强与代表委员的联系和沟通,认真听取意见,深入了解建议、提案的背景和意图,有针对性地研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办理准确性。加大督办力度,采取建议、提案“二次办理”和通报、考评等多重手段,推动建议提案有效落实。全面推开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及时公布办理信息,切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的实际成效。 

  四、提高能力,全面提升督查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 

  认真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高润喜在全区政府系统督查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开班式上的讲话精神,创新工作理念,树立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各部门既是落实者、也是督查者,既要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也要查认识、查作风、查责任的理念,推动督查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创新工作机制,完善督查机构牵头、各部门联动、整体推进的“大督查”工作机制,形成上下贯通、横向联动、内外结合、普遍覆盖的大督查工作格局。创新督查方式,灵活应用大督查、小督查、专项督查、常态督查等方式,积极应用“互联网+”,建立“网上督查室”,开展第三方评估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新闻媒体等参加督查活动,拓宽开门督查渠道,广泛凝聚各方力量,不断提升督查方式的开放性。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分类建立督查台账,紧盯领导关心的重点、社会关心的热点、制约发展的“堵点”、群众生产生活的难点,重点督办,紧盯不放;聚焦政策落实中“政策悬空”“中梗阻”“卡在最后一公里”等问题,分析问题原因,提出针对性建议。加强督查结果应用,加大表扬激励力度,建立健全督查问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有效提升督查成果运用的激励性,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形成干事创业、竞相作为的良好局面。加强督查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督查工作力量,注重督查干部的培养使用,关心督查干部的工作生活和成长进步,为担当尽责的督查干部撑腰鼓劲。各级督查干部要旗帜鲜明、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善抓落实,争做政治过硬、业务精良、履职尽责、作风形象的典范,确保中央、自治区和市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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