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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31 04:08:00      作者:      来源: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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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鄂尔多斯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11日 

鄂尔多斯市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国发〔2018〕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内政发〔2018〕3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运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切实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全面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 

  (二)基本原则 

  1.市场主导,政府引导。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市场主体地位。强化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监管服务等作用,营造良好质量发展环境。 

  2.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将质量认证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质量发展机制,激发质量提升动能。 

  3.激励约束,多元共治。坚持引导和强制相结合,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共享质量发展成果。 

  (三)主要目标。通过3—5年努力,我市质量认证体系基本完善,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打造一批质量管理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企业,形成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品牌。 

  二、重点任务 

  (一)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 

  1.创新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鼓励企业采用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管理等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突出行业、企业产业链特点,以质量管理通用要求与行业特殊要求相结合,推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向一二三产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延伸。大力开展质量管理“领跑者”行动,树立示范标杆,带动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全面推广应用,带动各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整体跃升。(牵头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农牧业局、市科学技术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2.开展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培训。引导帮扶企业学习应用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通过专题讲座、宣贯培训、诊断咨询等多种形式,普及和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认证知识,分行业、分批次开展免费培训活动,查补质量提升短板。(牵头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配合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鄂尔多斯海关等部门) 

  (二)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 

  1.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以工业园区、产业聚集区为载体,以中小微民营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运用新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国际先进标准、方法提升认证水平,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系统性升级,带动企业质量管理的全面升级。(牵头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配合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农牧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鄂尔多斯海关等部门) 

  2.扩大质量参与认证覆盖面。鼓励各类企业尤其是服务型企业、中小微企业获得质量认证,引导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认证数据稳中有增。工业产品质量突出煤及煤化工、羊绒及制品以及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等方面;农产品质量突出名优特生产加工产品,以及标准化示范项目和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方面;食品药品质量突出高风险和重点食品等方面;工程质量突出优质工程创建和市政工程、高速公路标准化施工等方面;服务质量突出铁路、公路、民航运输安全及物流冷链标准化、旅游景点景区和服务设施标准化、餐饮住宿服务标准化、商务诚信建设等方面。(牵头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部门: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农牧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3.推动新型管理体系认证培育。开展行业特色认证,以汽车、建筑、金融、信息、养老、物业、体育、旅游、节能等行业和领域为重点,引导培育适合行业特点的管理体系认证。(责任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民政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体育局等部门) 

  (三)严格落实质量认证制度 

  1.落实强制性认证制度。发挥强制性认证“保底线”作用,按照必要性和最小化原则,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机制,加强认证机构、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的协作配合,实施精准分类管理。(责任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鄂尔多斯海关等部门) 

  2.推动自愿性认证。发挥自愿性认证“拉高线”作用,对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建立新领域研发认证“绿色通道”,促进新型产业快速发展。大力推进有机绿色产品认证,推动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扩大良好农业规范认证范围,持续推动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牵头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牧业局,配合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鄂尔多斯海关等部门) 

  3.开展“鄂尔多斯品质”认证活动。将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业产品、农业产品等名优产品,以及民族特色鲜明的旅游区(景点)列为重点培育对象,支持制定实施高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建立完善“鄂尔多斯品质”标准体系,培育鄂尔多斯品牌,提升我市经济竞争力和影响力。(牵头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部门:市农牧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商务局、鄂尔多斯海关等部门) 

  (四)提升质量治理效能 

  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切实提高质量意识,加强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技术和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用监管,鼓励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推行质量管理体系,引入第三方质量治理机制。(牵头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部门:市农牧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商务局、鄂尔多斯海关等部门) 

  (五)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 

  1.完善检验检测认证监管体系。强化市、旗区两级认证监管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加强认证监管能力建设,充实基层认证监管力量,推动部门联动监管,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牵头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部门:市商务局、市农牧业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鄂尔多斯海关等部门) 

  2.加大检验检测认证监管力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落实属地监管责任。严厉打击非法从事检验检测认证活动和伪造、冒用、买卖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等行为,严禁未获强制性认证的产品进入市场,确保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促进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责任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牧业局、鄂尔多斯海关等部门) 

  3.着力提升行业自律。严格落实从业机构检验检测认证主体责任和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健全对参与检验检测认证活动从业人员的责任追究机制,推行检验检测机构公开承诺和信息公示制度,建立诚信档案,提高违法失信成本。(牵头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部门:市农牧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鄂尔多斯海关等部门) 

  (六)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 

  1.加强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建设。以羊绒制品、煤及煤化工、新能源等领域为重点,加强质量安全风险预警、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环境检测服务等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建设。积极申报和筹建国家质检中心和自治区级质检中心。(牵头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市环境保护局、市农牧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鄂尔多斯海关等部门) 

  2.营造行业发展良好环境。以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认证业务,大力扶持民营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发展,培育一批技术能力强、服务水平高、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或联盟,推动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做强做优做大,与产业经济深度融合。(牵头部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配合部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局等部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区要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推动各项重点任务有效落实。 

  (二)加强综合保障。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制定措施办法,打击买证卖证行为,加强质量认证知识学科教育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适用技能人才。支持产业聚集区各类所有制检验检测机构建设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等多种传播方式,弘扬质量文化,宣传国家质量认证体系建设政策措施,传播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普及质量认证知识,合理引导消费,增强市场信心,激发质量提升动能,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弘扬工匠精神和企业家精神,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  

  (四)强化督促落实。要将质量认证工作纳入质量考核指标体系,确保质量认证工作各项部署有效落实。要将质量认证工作作为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加大推进力度,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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