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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 2018年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28 11:21:00      作者:      来源: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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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压实工作责任。市人民政府各分管领导要把落实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牵头抓总,认真谋划,统筹推进。各牵头部门要对承担的目标任务负总责,协调各方,抓好落实。各责任部门要主动配合、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二、要细化分解任务。各牵头部门要紧扣下达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量化目标、责任主体、序时进度和具体措施,做到定目标、定责任、定人员,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要分类组织推进。各旗区人民政府、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统筹,对需制定方案和实施意见的事项,一季度全部制定出台;对项目类事项,要逐一排出开复工和竣工时间节点;对争取类事项,要加大沟通力度,做好工作对接,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完成。
    四、要按时总结汇报。各牵头部门要及时总结各项任务推进情况,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每季度末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工作小结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年底全面总结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市人民政府。
    五、要加强督查考核。各责任领导要定期组织督查,督促检查所负责的重点工作,全面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加强重点任务落实和责任单位履职情况督查,及时反馈市人民政府,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进度滞后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月15日

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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