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152701011743985C/2026-58552 | 成文日期: | 2026-09-18 |
|---|---|---|---|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医药管理;质量监督 | 文号: | 东卫健联发〔2026〕37号 |
| 发文机关: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26年度市场 监管领域多部门随机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胜各医疗机构:
根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2026年度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和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6版)的通知》文件要求,由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联合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医疗保障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东胜区分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对东胜区本级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部门联合随机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制定如下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6年8月-10月
二、抽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东胜区本级一级以上医疗机构按照10%的比例抽查。
三、抽查部门
牵头部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配合部门: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医疗保障局、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东胜区分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检查内容
(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1.医疗机构资质管理情况;
2.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情况;
3.医疗技术管理情况;
4.医疗文书管理情况。
(二)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医疗保障局
对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
(三)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东胜区分局
1.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医用治疗X射线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射线装置(DSA)以及Ⅲ类医用射线装置的使用程序及场所进行技术监督检查;
2.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情况进行检查;
3.对医疗废水自动监测设施的检查。
(四)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价格、药品、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
五、抽查方式
通过“内蒙古自治区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发起联合抽查任务计划,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从“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子库中按照10%随机抽取,生成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人员。各组检查人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六、检查结果录入及公示
检查结束,各检查组按照“谁执法、谁录入、谁公示”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在20个工作日内录入内蒙古自治区协同监管平台并及时向社会公示。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及时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结束后,对发现行业内存在的违法问题及其他隐患,各部门要及时督促整改,并加强后续处理;
(二)认真总结。各组检查人员认真总结经验,抽查工作结束后,由各部门检查人员总结在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至本部门相关业务科室;
(三)严格监督。对在抽查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经营行为,需立案调查的,严格按照案件办理程序进行,做到惩处与教育相结合,规范经营行为。
(四)抽查闭环。抽查完毕后,各部门检查人员将系统自动生成的执法检查表及需提供的相关资料装订交回至本部门相关业务科室存档。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医疗保障局
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东胜区分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