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微波管理总站2016年度决算相关说明

发布时间:2017-09-15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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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微波管理总站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鄂尔多斯市微波管理总站承担全市境内微波电路畅通工作;承担地面数字电视发射机和调频发射机运行与维护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鄂尔多斯市微波管理总站为相当科级事业单位,隶属于市广播电视台,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核定事业编制27名,其中科级领导职数5名(1正4副)。

鄂尔多斯市微波管理总站1家。

第二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微波管理总站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本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为360万元,2016年度收入决算总计564.43万元,比2016年预算高204.43万元,主要有以下收入没有进行预算:一是2016年自治区下拨的农村牧区广播电视节目覆盖专项资金57万元、通过发改委下拨的2016年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基建32万元、下拨2016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9万元;二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61万元。三是上级部门拨入野外台站高频辐射补助46万元。

二、关于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564.43万元,支出总计564.4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19.15万元,增长3.5%;支出增加19.15万元,增长3.5%。主要原因:一是实际2016年收入合计比2015年还少15万,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都有减少;二是2015年末结转和结余专项资金61万元,是中央地面数字电视附属设备款,因主要设备没有配置到位,附属设备无法采购,因此结转至2016年。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50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7万元,占90.9%;其他收入46万元,占9.1%。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423.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7.23万元,占81.9%;项目支出76.61万元,占18.1%。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18.43万元,支出总计518.43万元。与2015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8.43万元,增长5.8%;支出增加28.43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一是实际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比2015年还少17万,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都有减少;二是2015年末结转和结余专项资金61万元,是中央地面数字电视附属设备款,因主要设备没有配置到位,附属设备无法采购,因此结转至2016年。

(五)关于201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95.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8.8万元,占80.6%;项目支出76.61万元,占19.4%。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6.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3.7万元、津贴补贴62.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49万元、绩效工资35.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2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77万元、退休费21.71万元、住房公积金31.37万元,较上年减少-17.93万元,主要原因是:虽然职工人数没变,其实是退休2名调入2名,调入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项没有退休人员的高,相应的社会保障缴费也少;公用经费32.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97万元、手续费0.02万元、电费1.43万元、邮电费0.07万元、取暖费2.09万元、差旅费1.35万元、公务接待费0.04万元、专用材料费0.68万元、劳务费3.05万元、工会经费1.07万元、福利费3.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6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0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88万元,较上年减少-78.2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商品和服务支出;还有公共预算不包括内蒙拨付的经费,部分商品和服务支出在内蒙拨付的经费里支出。

(七)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8.45万元,完成预算的131.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01万元,完成预算的124.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2016年预算中没有将内蒙拨付的业务经费算入,而年底决算时将内蒙业务经费中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合并计算,所以超出预算;二是公务接待费预算时没有填报,支出0.44万元,是用于地面数字电视建设施工厂家技术人员来时产生的接待费用。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8.4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1万元,占94.8%;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占5.2%。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0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01万元,用于两辆公务用车的燃料费和维修费,保障微波线路安全运行及调频广播信号正常播出、地面数字电视传输和野外台站换班,车均运维费4万元,较上年增加2.87万元,主要原因是地面数字电视建设时期公务用车使用次数增多,两辆车老旧,均进行了一次大型修理,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44万元,接待4批次,共接待26人次。主要用于一是地面数字电视建设施工厂家技术人员来时产生的接待费用。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4.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5万元,比2015年增加49.3万元,增长948.1%,主要原因是:进行了中央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工程附属设备的采购工作;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42万元,比2015年增加0.42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16年增加汽车保险自行采购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比2015年减少1辆,主要原因是:2015年决算中错将2辆车填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5年增加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比2015年减少-1辆,主要原因是:2015年决算中错将2辆车填在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中,实际情况是一般公务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等有关规定,我单位在每年下旬进行次年的预算编制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瑞珍    联系电话:0477-859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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