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残疾人联合会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一)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代表残疾人利益,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纪守法,履行义务,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为社会做贡献。
(三)弘扬人道主义精神,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用具供应工作;就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事宜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地方性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
(六)承担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办公室: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的政务事务工作;负责文秘、督查、信访、机要、保密、档案工作;负责机关的劳动人事、机构编制、安全保卫等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
(二)组织联络部:承担与残疾人的联系,调查残疾人基本状况,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联络协调残疾人各专门协会开展工作;指导基层残联建设和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开展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调查研究,参与制定有关残疾人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和督导,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承办有关残疾人的议案、提案;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援助;就无障碍设施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好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
(三)教育就业部: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就业、扶贫计划;协调做好残疾人教育工作;负责残疾人职业技术培训;组织实施残疾人就业和扶贫;负责残疾人就业服务网络的建设;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四)宣传文体部:制定全市残疾人事业宣传、文化、体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宣传国家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开展全市残疾人文化活动;培育选拔残疾人运动员和文艺人才,选送参加有关比赛和活动。
(五)康复部: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开展残疾人康复对象的普查、监测和残疾人康复工作;做好残疾人用品用具开发、供应和服务;对全市康复医疗、康复训练效果进行质量检查和评估;开展残疾预防宣传,组织有关学术交流。
(六)基金部:管理残疾人福利基金;负责联络、接收国内外社会各界人士为残疾人事业的捐赠。
(七)市残疾人就业管理中心:掌握全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情况,实施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等相关工作;收缴、管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指导旗区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组织开展盲人职业技能鉴定、培训、技术交流服务;宣传防盲治盲科普知识;组织实施白内障手术患者筛查、眼科医生培训等工作。
(八)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为残疾人提供产品转介和使用辅导服务;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调查、评估适配、产品研发、适应性训练、使用指导、居家无障碍改造、居家辅具组合适配、咨询转介、知识宣传、维护维修、回收租借等服务工作;接收国内外相关捐赠。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合计 6310.48 万元,收入调整预算合计455.10 万元,收入决算合计 455.10 万元,年初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 5855.38 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 92.79 %。年初调整预算与决算收入差额 5519.73 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 87.47 %。其中,财政拨款预决算差异率 92.79 %,主要原因是 预算项目已由财政局直接拨付相关项目实施旗区及机构 。非财政拨款预决算差异率 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非财政拨款收入。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868.4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55.1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8.3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94.94万元;支出总计868.42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7.6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1,414.64万元,下降62.00%;支出总计减少-1,414.64万元,下降-62.00%。主要原因:一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一般预算后,直接拨付项目实施单位或旗区;二是用于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没有使用,进行了结转;三是较上年偿还工程欠款数额减少。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55.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3.84万元,占95.30%;其他收入21.26万元,占4.7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79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9.87万元,占49.30%;项目支出400.88万元,占50.7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48.8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5.00万元;支出总计448.8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77.67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减少803.44万元,下降64.20%;支出减少803.44万元,下降64.20%。主要原因:一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一般预算后,直接拨付项目实施单位或旗区;二是项目资金直接拨付实施机构,三是2016年度收到政府性化债资金888.74万元。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5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23万元,占44.30%;项目支出3.30万元,占0.9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0.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3.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较上年减少50.41万元,主要原因是:有一人调离本单位,社会保险缴费数减少;公用经费46.4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等,较上年增加1.17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运行经费有所增加;二是,有新同事进入本单位,购买办公设备。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5.9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没有三公经费支出,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42万元,比2016年增加1.17万元,增长2.60%。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运行经费有所增加;二是,有新同事进入本单位,购买办公设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比2016年减少108.37万元,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有没进行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较2016年无变化。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菅雨洁 联系电话:0477-858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