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 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鄂尔多斯市第六届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决定如下:
一、鄂尔多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296名。
二、各旗区的自选鄂尔多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为:东胜区 43 名,康巴什区14名,达拉特旗42名,准格尔旗42名,伊金霍洛旗28名,乌审旗19名,杭锦旗19名,鄂托克旗19名,鄂托克前旗14名。
三、驻鄂尔多斯市的解放军自选鄂尔多斯市第六届人民代 表大会代表2名。
四、鄂尔多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妇女代表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上一届。
五、鄂尔多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牧民、专业技术人员等代表的比例原则上要高于上一届,适当增加社区工作者、新就业群体代表;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继续从严掌握;少数民族代表按照法律规定予以保证;对企业负责人担任人大代表要统筹兼顾、严格把关,防止比例过高;党外代表人士应当保持适当比例;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应当有适当数量;连任代表应占三分之一左右。
六、鄂尔多斯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 2027年1月10日前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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