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内蒙古二期防洪工程是国家172项重大水利工程项目之一。2015年11月10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该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进行了批复。鄂尔多斯市批复总投资22.67亿元,主要建设任务堤防加培36.33公里,顺堤河治理25.962公里,垂直防渗6公里,反压平台9.23公里,反浸平台26.328公里,工程护坡64.628公里,堤顶路面370.157公里,上堤道路205处,共计17.772公里,坡面排水及堤肩石工程39.977公里,防风防浪林190.376公里;河道整治工程40处,长度66.592公里。工程建设分为37个施工标和10个监理标,涉及鄂托克旗、杭锦旗、达拉特旗、准格尔旗沿黄四个旗区,分两批组织实施,总工期为三年。
鄂尔多斯市第一批实施的鄂托克旗、杭锦旗段,于2016年1月完成招投标工作,同年3月正式开工建设。工程在自治区水利厅的正确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旗两级水务部门的精心组织指挥下和所有参建单位共同努力下,至2017年10月底主体工程顺利完工,较自治区下达的工期提前3个月。
按照自治区水利厅指示要求和验收计划安排,经项目法人申请,市水务局受自治区水利厅委托组织对该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工作,并于5月23日,在杭锦旗召开了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杭锦旗)段工程竣工验收会议,会议听取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运行、质监、检测单位的工作汇报和验收委员会内外业组验收情况汇报,经过验收委员会认真讨论,验收委员会全体委员一致认为黄河内蒙古段二期防洪工程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杭锦旗)段工程已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全部完成。工程施工质量合格,工程初期运行正常,发挥了应有的工程效益,内业资料齐全,财务管理规范,运行管理机构健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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