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你单位《关于审批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内民幼师专校报〔2023〕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及时组织专家评审,按照《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组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2306-150602 -04-01-616987)。
二、建设单位为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三、建设地点位于东胜区科技教育创业园经二路东、经三路西、纬二路南。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对原鄂尔多斯市中心人力资源市场项目A楼整体结构加固后按新功能进行装修及安装工程建设,B楼拆除地下后按新功能整体重新建设,地下部分与A楼做连接处理。项目建设用地面积13333.3㎡,总建筑面积436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4891㎡,地下建筑面积8709㎡。同时建设给排水、电力、热力、燃气、绿化、硬化等配套设施。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院系共享理实一体、基础教育理实一体、特教早教托育理实一体、健康管理理实一体、对外培训等五个交流培训部分功能以及大学生活动中心、学生公寓、学生餐厅、理实一体配套、后勤、卫生间等部分功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263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建设年限:本项目建设期为2023年7月—2025年6月。
七、建设过程中要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在招标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确保建设工期和建设质量。
八、项目所附相关文件:《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办学条件提升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的函》、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蒙(202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24719号》。
九、请据此进一步落实建设条件,优化建设方案,严格落实绿色、低碳要求。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政府投资条例相关规定,不得违规举借债务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待资金落实并按规定取得相关审批后方可开工建设。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