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你单位《关于鄂尔多斯市水岸新城体育公园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伊住建字〔2023〕4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我委及时组织专家评审,按照《鄂尔多斯市水岸新城体育公园初步设计及概算专家复审意见》(鄂宏研〔2023〕13号)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鄂尔多斯市水岸新城体育公园(项目代码:2203-150627-04-01-397137)。
二、建设单位
伊金霍洛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项目建设地址
伊金霍洛旗阿勒腾席热镇水岸新城吉日嘎朗社区周边。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该项目总占地面积98419.9平方米,规划四个地块。其中一号地块面积为59239.9平方米,北邻文明东街,南邻福泰街,西靠滨海东路,东至望江路;二号地块面积为14705平方米,位于文明东街以南,滨海东路以西;三号地块面积为6015平方米,位于福泰街以南,滨海东路以西;四号地块面积为18460平方米,北邻福泰街,南邻朝阳街,西靠和顺路,东至和阳路。主要建设内容为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门球场、乒乓球场、健身广场、儿童广场、景观水系、空中廊架、公共服务建筑、健身步道等,项目涉及土方工程、园建工程、绿化种植工程、绿化浇灌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结构工程、涵洞工程等。
五、项目设计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2887.11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
六、建设年限
本项目建设期为2023年4月—2025年11月(含养护期2年)。
七、请据此批复按基本建设程序开展下阶段工作,切实做好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健全相关管理制度。要加强概算控制和使用管理,不得擅自扩大建设和投资规模。要严格按照相关建筑技术规范执行,确保工程质量并如期建成使用。项目建设过程中要全面、有效落实海绵城市理念。
八、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等17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央预算内专项竣工验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内发改投字〔2022〕715号)要求,项目竣工后,请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并对验收结果负责。
附件:鄂尔多斯市水岸新城体育公园综合概算表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