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2764
  • 发文字号
  • 鄂水字〔2021〕169号
  • 成文日期
  • 2021-08-09
  • 发文机关
  • 市水利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水利...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报送上半年工作总结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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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

今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全力推动各项水利工作。1—6月,累计下达水利专项资金22732万元,其中中央19986万元,自治区1746万元,市本级财政1000万元,已完成投资7130万元,投资完成率为26.4%。

一、主要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完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相关工作。自查自评全市2020年度全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并上报自治区,结果将于近期公布。联合市发改委、工信局等八部门印发《鄂尔多斯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20年度考核工作方案》(鄂水发〔2020520号),并完成考核工作,正在汇总考核结果。完成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核查登记工作。全市各旗区积极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完成全市154141个取水口核查登记工作,正在开展取水口整改提升工作。完成2020年水资源公报直报系统工作。圆满完成2020年度用水统计调查系统填报工作,同时完成全市738个取用水户(自备工业603个,自备服务业59个,公共供水户45个,灌区26个和人工河湖补水5个)2021年第一季度用水统计直报系统的填报工作。摸清家底分析评估水资源承载能力。编制完成了《鄂尔多斯市地下水超采治理与保护方案》,已通过市政府审核同意、上报自治区水利厅备案。完成了《鄂尔多斯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保护规划》《鄂尔多斯市黄河水权细化方案》初稿,正在相关部门及旗区意见。服务取用水企业,争取水指标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将拦沙换水剩余水指标600万立方米,配置给荣信化工80万吨烯烃项目500万立方米、新威远新型绿色生物产品制造项目100万立方米,积极协助企业推进取水许可办理进程,上半年新审批建设项目取水许可43个,核发取水许可证28套。强化用水效率管控。按照全市节水行动任务清单,已完成鄂托克前旗、东胜区、杭锦旗和达拉特旗的县域节水达标型社会建设工作,康巴什区已通过水利厅现场验收待批复。

二是切实加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全面部署防凌防汛工作。针对今年水旱灾害工作形势,我市提前研究部署,印发《关于做好防凌工作的通知》、《2021年度水旱灾害防御准备工作通知》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履职手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重点环节”工作指南和淤地坝运行管理手册等制度文件,制作了淤地坝巡查责任人履职专题公益宣传片,“三个责任人”在报纸上公布,全面压实水旱灾害防御责任认真修订和完善黄河防凌预案。修订完善了十大孔兑、黄河、窟野河和无定河超标洪水防御指导性预案,沿黄4旗编制完成了滩区“一村一策”防汛预案,报自治区水利厅备案,各旗区正在编制完善辖区内重点区域险情应急处置、人员转移避险等方案预案,严格落实各项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加强抢险物料储备和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全市号定抢险人员4317人,机械设备358台套,块石23.57万立方米、储备大小编织袋30.3万条、吨包6000条、铅丝网片1.81万片、救身衣929套、橡皮舟21艘。已将市本级1200万元防汛防凌物资储备资金下达到各旗区。开展抗旱救灾。全市作物受旱面积16.66千公顷,牧区草场受旱面积7656平方公里,因旱造成饮水困难人口722人、大牲畜2313头。旱情发生后,全市迅速开展抗旱救灾,目前,投入抗旱人数4058人、启用抗旱机电井16782眼、泵站8处、机动抗旱设备10台套、机动运水车辆13辆。累积完成抗旱浇灌面积67.333千公顷,临时解决人畜饮水困难人口722人、大牲畜325头。

三是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河长办职能。配合市级河湖长开展巡河湖18次,组织召开会议5次;完成2020年市对旗河湖长制工作考核验收和自治区对我市河湖长制工作的考核验收,河湖长制工作连续三年在全区年度考评中位居第一。开展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工作。成立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等组织协调机构,抽调专业技术干部一对一指导沿黄四旗河道整治工作。组织制定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有关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整治措施细化分工方案、有关问题再排查再整治实施方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黄河河道“乱占、乱建”问题现场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等。开展两线三区的划定落地指导工作,对黄河滩区人、地、房等基本情况摸排,全市黄河干流滩区共有居民21465216人、建有房屋16.3万平方米、现有耕地75.5万亩。指导督促沿黄四旗发布禁止限制在黄河滩区种植高杆作物的通告和黄河滩区停建的通告,划定临水线590.71公里、耕地外包线628.96公里,埋设界桩5000多根。持续开展“四乱”清理整治。印发了《2021年河湖问题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多次开展河湖四乱问题摸排工作,全市四级河湖长累计巡河巡湖10452次,解决问题566个,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垃圾20.08万吨,违建1.11万平方米,柴草堆9吨。不断加强水生态修复。选定市级首批水生态综合治理示范河湖,编制印发了市级“两河两湖”水生态综合治理规划,“两湖”水生态综合规划乌审旗人民政府已批复,“两河”水生态综合规划已上报市人民政府,待常务会议审议印发。组织完成14条市级河湖“一河(湖)一策”编制终审工作,待印发。强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全市名录内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的426条河流、水面面积0.5平方公里以上的88个湖泊的管理范围全部划定。正全力完成规模以下河湖管理范围复核及上图工作;对黄河干流及其重要支流岸线利用项目问题整治工作开展督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岸线利用项目整改

四是全力推进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进度。2021年度在建项目共5项,其中中小河流治理工程4项,鄂托克旗棋盘井镇一号沟防洪治理工程、东胜区铜匠川河道治理工程已全部完工;鄂托克前旗五湖都格淖堤防工程批复投资501.27万元,完成投资425万元,投资完成率85%,现已上报变更设计;乌审旗纳林河防洪渠下游堤防加固工程批复投资1525.66万元,由于项目区位于沙地柏保护区,林草土地手续办理进度缓慢,完成投资1180万元,投资完成率77.3%。巴图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020年下达资金6000万元,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2021年下达资金800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7535万元,自治区配套资金471万元),目前完成投资761万,投资完成率8%着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2021年拟建项目共2项,乌审旗纳林河防洪渠堤防加固及蓄滞洪区工程,规划投资2500万元,其中中央及自治区补助资金1758万元(其中中央1542万元,自治区216万元)已下达,因林草手续办理困难,经和水利厅对接近期将对该项目进行调整。鄂托克旗赛乌素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规划投资896万元,中央投资538万元已下达,目前初步设计已由市局审查完成,待林草手续完成后批复。进一步加快三期防洪工程前期工作。成立黄河三期防洪工程前期工作组,启用了二期防洪工程建设管理处专户以及现场指挥部账户;陪同内蒙水投集团调研黄河防洪工程建设运行情况。

五是不断提升水土流失治理能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2021下达6条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114平方公里,完成综合治理面积77.48平方公里,完成率68%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2020年下达淤地坝除险加固39座,总投资4467万元,已完工36座,完成投资3943万元,投资完成率88%2021下达淤地坝除险加固30座,康巴什区3座已完成施工招标工作,近期开工;准旗14座已批复,13座正在组织技术审查。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2020下达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123平方公里、水源工程320处、节水灌溉414处,共完成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94.13平方公里,完成率76.5%;完成水源工程261处,完成率82%;完成节水灌溉348处,完成率84%2021计划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133平方公里、水源工程114处、节水灌溉工程262处,目前实施方案已批复,投资计划已上报自治区发改委和水利厅。拦沙换水试点工程。工程总投资6.43亿元,年置换水量2800万立方米,截至目前,144座拦沙坝初步设计已全部批复,累计完成114座拦沙坝施工招标工作,已开工52座,主体完工32座。准旗圪秋沟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区。市旗两级共下达资金4958.6万元,累计完成2482.9万元,木栈道已完成招标,其余单项设计已审查,正在修改中;自治区水利厅于6月底对示范园进行了评审,认为具备申报国家级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条件,已向水利部保送了相关申报命名材料。小型淤地坝报废销号工程。对全市542座小型淤地坝全面排查,现有123座达到淤积高程,对50座进行报废销号,论证报告均已批复,目前完工38个,另外12个由于征占地矛盾还未开工;2021年计划报废40座,投资400万元,旗区正在编制技术论证报告。

六是扎实做好农牧水利工作。狠抓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和2020年度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饮水安全保障整改工作方案》,对农村牧区供水保障不足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135处集中供水工程问题台账,目前已完成整改83处;排查了7275套单户水处理设备,排查出存在故障单户净水设备64台,已全部维修恢复正常使用,更换到期滤芯2277套;建立单户净水设备售后服务站点14处,印发饮水安全知识、单户净水设备科学使用宣传制品1.5万份,组织开展单户水处理设备使用技能培训15次,3920人参加培训;规范设立村级管水员780人,开展培训118次,培训管水员987人次。组织做好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前期工作。2021年计划投资1亿元,积极争取资金实施农村牧区供水保障工程16处,建设水源井21眼,配套消毒设备3套,铺设输配水管道695公里,巩固提升2.2万户6.2万人供水保障水平,目前已完成实施方案批复13处。有序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开展农灌机电井“以电折水”系数率定工作,实现灌溉井用水计量,工程总投资1586万元,目前已完成招投标,正在编制实施方案和统计机电井基础信息。实施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总投资424万元,维修养护221处农村牧区饮水工程,受益农牧民17万人。目前完成投资318万元,维修工程完工162处,受益农牧民16万人,整体进度为75%实施水权转换维修养护项目。今年安排南岸灌区水权转换维修养护资金4000万元,其中杭锦旗自流灌区2300万元,达旗扬水灌区1700万元,对南岸灌区水权转让工程进行维修养护,目前杭锦旗实施方案已经批复,正在组织招投标,达旗实施方案已经通过技术审查,正在修改完善。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投资1251.38万元,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4个。目前完成投资106万元,2个项目已签订施工合同,2个项目正在编制实施方案。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推动水利工程补短板。全力推进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抓紧推进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建设,着力解决黄河防洪、病险水库、中小河流和山洪灾害等方面的安全问题。加快实施巴图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中小河流和重要支流治理项目,争取启动实施黄河鄂尔多斯段三期防洪工程。全力推进农村牧区水利建设。力争完成中央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完成农村牧区饮水供水保障工程建设和农村牧区饮水安全维修养护项目。在取水口核查登记成果的基础上,完成农灌机电井“以电折水”系数率定工作,实现灌溉井用水计量,加强农灌机电井用水管理。完成2021年南岸灌区水权转换维修养护项目,确保工程正常运行。完成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提高库区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全力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积极推进十大孔兑综合治理项目、西柳沟综合治理项目、黄河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坝工程前期工作,争取尽早立项实施。加快推进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拦沙换水试点工程、示范区等项目建设进度,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年各项任务。督促尽快编制审批圪秋沟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区单项设计、拦沙换水试点工程引洪治沙初步设计、高标准免管护淤地坝初步设计、小型淤地坝报废销号论证报告,早日开工建设。督促各旗区按照验收管理办法尽早完成完工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编,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市级投资水保项目等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协调水利厅尽早验收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

二是推动水利行业强监管。抓好灾害防御监管。加强24小时值班值守,滚动预测预报,完善会商研判机制,及时发布洪水预警,全面压实水旱灾害防御责任。抓好工程运行监管。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运行管理,开展常态化、规范化监管,积极主动做好水库、堤防、淤地坝、水闸等水利工程督查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整改,继续推进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确保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抓好河湖生态监管。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湖“四乱”清理整治工作,遏增量、清存量。严格执行全市河道采砂管理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河道采砂行为。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检验河湖管理成效。持续推进智慧河湖建设,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视频等技术手段,对河湖生态进行动态检测监控。抓好水土保持监管。继续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备案及核查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的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管理,以及对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督查。抓好水资源监管。指导旗区尽快将地下水用水总量分解至各行业并完成本行政区地下水生态保护与规划编制工作。待《鄂尔多斯市黄河水权细化方案》批复后,积极贯彻并开展黄河干、支流水权细化工作。同时,组织开展跨旗县河流的水量分配工作,并确定生态流量。加快2020年自治区生态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度。开展全市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待自治区下达“十四五”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目标后,做好指标细化分解工作。强化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加强取用水户计量设施管理,按要求安装在线监测计量设施。做好取水许可审批及闲置水指标调整配置工作。严格执行黄河水量调度指令,做好黄河水调工作。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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