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5年全市水利将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坚持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以生态优先绿色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新路子,统筹推进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保障黄河长治久安,改善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抓住鄂尔多斯市新老水问题的主要矛盾,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强化涉水事务监管弱项。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着力建立鄂尔多斯市以供水安全、防洪安全、生态安全为核心,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匹配的水安全保障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持久水安澜、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的需求,提升建设美丽鄂尔多斯的水安全支撑能力。
一、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基本国策。“十四五”期间重点开展水生态保护与修复,防治水污染,保护水资源,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美好家园。二是坚持节水先行,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抑制需求过快增长,以节水促减污,以限排促节水,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水环境。坚持以水定需,按照水资源承载能力的刚性约束,实现鄂尔多斯市水资源—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三大系统协同均衡发展。三是坚持风险防控,确保安全。坚持从“补短板、强监管、促改革”三个方面,全面提升供水安全、防洪减灾、水资源优化配置、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水环境质量、水土保持、水利智慧化、水安全风险防控能力,确保安全。四是坚持综合施策,统筹治理。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的作用,协调各方关系,统筹推进水安全工程规划建设,理顺监管体制,严守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红线。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思想,兴利与除害、开发与保护、流域与区域、城市与农村、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并重,实施供水、防洪、水土保持和水生态等统筹治理,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五是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作用的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活力。建立水权、水价、水市场、投融资等市场机制,形成政府和市场协同发力的水安全治理局面。
二、发展目标
到 2025 年,鄂尔多斯市水资源节约安全利用体系逐步完善,农业节水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业供需水矛盾得到缓解,供水保障程度进一步增强;防洪排涝和抗旱减灾防御能力明显增强;重点河湖水生态环境逐渐向好,河湖幸福指数全面提升;建立水利信息化平台,形成高效能监管体系。一是全面实现水资源高效利用和供水安全保障。到2025年,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8.37亿立方米以内;万元 GDP 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内蒙古自治区下达控制指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3%;农村集中式供水人口比例达到8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3。二是防洪排涝减灾,保障持久水安澜。实施黄河鄂尔多斯段防洪工程(三期),鄂尔多斯市沿黄河堤防基本建成二级堤防;实施黄河十大孔兑综合治理工程、黄河粗泥沙集中来源区拦沙工程一期等项目,扭转水沙不协调问题,减少下游淤积,保障黄河持久水安澜和优质水资源。三是水生态环境治理与水土保持全面提升。河湖湿地治理与修复水面面积310.5平方公里;实施地下水“五控”制度,地下水超采区得到严格控制;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4450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 63.46%;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服务功能逐步提升。四是涉水事务监管能力全面增强。全面实行河湖长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得到全面落实,依法治水全面强化,基本建立起覆盖主要河流、水利工程、水源地和取用水户的监测和监管体系。五是信息化建设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全面提升。持续推动信息技术和水利工程强监管的深度融合,实现水利行业向数字化、信息化转型升级。建成鄂尔多斯市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信息化平台,保持辖区内新开工水利水保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100%。
三、强化涉水事务监管能力建设
围绕防洪能力提升工程、水资源配置工程、河湖健康保障工程、智慧水利建设工程,抓好江河湖泊监管、水资源监管、水土保持监管、重大水利工程监管。一是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刚性约束。坚持量水而行、节水为重。落实节水任务清单,推进深度节水控水行动,严格落实全市节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按照近远期节水任务,各单位要按照部门职能职责,切实落实21项重点节水行动,加强体制机制创新,大力推动全社会节水,全面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拓宽水指标争取渠道,积极推进拦沙换水试点工程建设,落实2800万立方米水指标;积极配合自治区推进跨盟市水权转让二期、三期工程尽快实施,争取水指标;在国务院“八七”分水方案基础上,争取水利部、自治区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现状调整用水指标;探索清洁能源换水模式,充分利用我市作为国家级清洁能源输出基地优势,在外送清洁能源的基础上,争取出台政策积极探索与输入基地置换水指标。加强水资源日常监管,确保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见效,全域查清地表地下取水口底数,规范取用水行为,完善取用水计量,严格落实地下水“五控”制度,巩固地下水超采区效果,防止形成新的超采区。以水定地、量水生产,调整农牧业结构和规模,选育推广耐旱农作物。地下水集中开采区落实双控治理措施,指标性缺水旗区探索实施轮作休耕制度,适度退减灌溉面积,严格限制开采深层地下水用于农业灌溉。重点对高用水行业、重污染行业、高耗能行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重点企业要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二是全面推进实施河(湖)长制管理。进一步强化空间管控,严格执行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湖“四乱”问题清理整治,严格河道采砂管理,开展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加快推进智慧河湖建设,突出2条示范河流、2个示范湖泊水生态综合治理,力争“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美丽河湖、幸福河湖初具雏形。三是完善水土保持强监管体系。加强对各类开发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四荒"土地开发的管理,实行保护性开发;加强对生态环境良好的天然草场、林地区域的保护工作力度,制止人为破坏,充分发挥应有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四是强化水利安全生产和运行管理。牢固树立水利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人民至上和生命至上思想,严格执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安全意识,完善水利52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健全水利工程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构建水利安全长效机制,以实现水利工程安全、有效、良性运行为出发点和着力点,努力开创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新局面。五是提升水利监督和执法能力建设。全面推进水利监督执法是实现“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重要保障,把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作为依法治水的重点工作,积极构建权责明确、依法行政、办事高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系,深入开展水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加强水行政综合执法。
四、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
针对鄂尔多斯市水安全保障面临的形势与机遇,从供水安全、防洪安全、水生态安全、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水利改革与涉水事务监管、信息化建设和水利科技七个方面提出了存在的制约与问题。按照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围绕国家重点战略、重点区域和城市、牧区发展、能源安全等方面,根据“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从供水保障、防洪能力建设、水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建设四个方面,制定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的重点任务和建设项目。“十四五”规划项目共计190项,总投资320.53亿元,其中,“十四五”期间项目总投资240.79亿元。“十四五”期间,鄂尔多斯市纳入自治区“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则重点实施项目共14项,总投资210.44亿元,“十四五”期间投资154.52亿元。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