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为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决定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小组组成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雷˙斯仁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齐采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海滨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邱 伟 党组成员(副处级)
斯琴格日勒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 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赵学森 行政审批科科长
宋 春 办公室主任
李锦昉 机关党委负责人
丁占华 计划财务科科长
巫美荣 水利工程建设科科长
姜 华 农牧水利科科长
张 强 水土保持科负责人
奇 凤 水资源管理科科长
武二喜 河湖科负责人
李怀清 市水政水资源执法局、市水土保
持监督执法局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行政审批科,办公室主任:赵学森,工作人员:吴宇翔、旭日干、张德全、赵春光、池炳玮、周海光、姜艳妮、魏靖轩、罗伟、刘利利、董建芳、闫江鸿、康乐、李鹏。
二、职能职责
(一)领导小组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我局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迎接国家、自治区发改委评价,国家、自治区、市级巡视巡查工作的落实。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参加各类会议及培训,及时把握会议精神,接收相关文件以及其它工作要求;梳理工作中遇到的难点和重大问题,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针对各项具体工作,协调具体负责人员予以落实;牵头负责营商环境各类问题的整改,有关资料的归集及报送,档案的整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