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发展是社会文明和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标志。自妇女发展规划实施以来,我市妇女工作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下,通过市妇儿工委及各成员单位积极参与和强力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在不断优化的社会环境中持续发展,妇女在政治参与、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权益得到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妇女的整体素质不断提高。
一、妇女发展环境
(一)全市经济持续增长,妇女事业发展的经济环境不断优化
2018年,全市实现人均生产总值18.15万元,较上年增加0.79万元,同比增长4.6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6834元,较上年增加0.32万元,同比增长7.5%;农牧民家庭人均纯收入为18287元,较上年增加1600元,同比增长9.3%。这些关乎民生投入的指标提高,经济社会的发展为我市妇女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在我市经济加快增长的同时,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妇女事业的投入。2018年,全市医疗卫生经费投入34.63万元,较上年增加0.45万元,同比增长1.3%;城乡居民收入和各项社会事业经费投入增加,为推动妇女规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妇女事业持续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人口增长保持稳定,人民生存和生活环境日益改善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人口增长保持平稳,人口性别结构基本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正常。至2018年末,全市年末人口207.84万人,其中女性人口为92.50万人,占总人口的44.5%;人口自然增长率和出生人口性别比分别为4.43‰和106.07%(以女孩为100),环境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全市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人民生存和生活环境日益改善。
二、妇女发展状况
(一) 妇女与卫生保健水平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妇女保健工作,不断加大对妇女医疗、卫生保健事业的投入。从数据显示,2018年,我市妇女健康状况得到持续改善。妇女保健覆盖面继续扩大。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99%,比上年提高0.02个百分点;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97.54%,比上年提高1.08个百分点;婚前医学检查率84.45%,比上年提高5.02个百分点;妇女常见病筛查率为80.4%,比上年提高10.59个百分点。
(二)妇女与教育保障
在“科教兴市”战略的推动下,我市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女性接受基础教育、高等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的机会大大增加,整体文化素质明显提高。2018年,我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总体规模较为稳定,但与上年相比呈递减态势。其中,普通高中在校学生30322人,比上年减少486人,下降1.6%,下降原因为当年高中阶段教育生源减少,属正常波动;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数13925人,比上年减少4982人,同比下降26.4%,下降原因主要为民族幼儿师范教育升级为高等教育,不再纳统。全市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7.4%,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
(三)妇女与参政议政
2018年,市委、市政府没有放松对女干部的选拔和培养,确保了妇女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程度,全市妇女的参政议政比例和水平较以前年度维持了平稳发展水平。
1、女代表比例稳步上升。2018年,市人大代表294人中有女代表81人,占代表总数的27.6%,比上年提高了2.6个百分点;市政协委员289人中有女委员89人,占委员总数的30.8%。
2、女干部队伍建设有效加强。2018年,省级(地级)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76.9%,同比上年提高4.2个百分点;省级(地级)党委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38.5%,同比增长20.3个百分点;地级(县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正职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9.0%,同比增长2.1个百分点。
(四)妇女与社会保障
1.扩大妇女就业。我市坚持积极的就业政策,相关部门开创不同形式的创业培训班,加强妇女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就业援助,不断拓宽妇女就业领域。截至到2018年底,女性非农就业人数占全部非农就业人数的比例为36.3%,比上年提高了3.7个百分点;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为9万人,其中女性为4.6万人,占总人数51.1%。
2.保障妇女的社保待遇。截至2018年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为46.22万人,其中女性人数15.85万人;占总投保人数的34.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观保人数为52.20万人,其中女性人数为27.09万人;占总投保人数的51.9 %。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57.6万人,其中女性参保人数为75.0万人,占总投保人数47.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41.6万人,其中女性人数为15万人;占总投保人数的36.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16万人,其中女性人数为60.0万人,占总投保人数的51.7%;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人数达到32.4万人,其中女性人数11.2万人;占总投保人数的34.6%。
(五)妇女与合法权益
公、检、法、司等政法机关以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为目标,以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为根本,深入贯彻执行《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加强普法宣传、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加大执法力度,有效地保障和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建立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社会管理制度,使妇女儿童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得到较好的维护。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的各类犯罪,2018年,全市共破获强奸案件数56起,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妇女卖淫案件26起。
(六)妇女与社会环境
妇女发展规划实施以来,市委、市政府努力营造有利于妇女的社会环境,全市各级妇儿工委和各成员单位采取各种方式和利用多方渠道,从政策措施、经费投入、项目发展等方面为妇女儿童发展事业提供了有力支持和刚性保障。同时,加大了对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投资,城乡环境质量有所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环境也得到改善。2018年,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4.1%,同比提高0.2百分点;城市污水处理率为98.2%,同比提高2.8个百分点;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98.9%,同比提高1.5个百分点。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重为87.9%,比上年提高4.3个百分点;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为82.8%,比上年提高6.6个百分点;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为84.1%,与上年持平。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女性医疗保健方面仍需加强
从妇女与健康的相关指标看,我市部分指标有下降趋势,还需进一步关注。2018年,全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已婚育龄妇女避孕率分别为91.49%和88.13%,同比上年分别下降了2.1和1.2个百分点;宫颈癌死亡人数49人,同比增加4人,增长8.9%;乳腺癌死亡人数34人,同比增加2人, 增长6.3%。 (二)女性教育方面有待提高
部分女性年龄偏大、文化水平较低,农村妇女文化素质总体偏低,缺乏职业技能,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主观愿望不高。2018年,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为13925人,其中女生为6896人,减少666人。减少8.8个百分点。
(三)女性参与组织管理的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当前,农村女性的整体综合素质偏低,参政议政能力较弱,加上近年来农村年轻妇女特别是素质较高的妇女外出务工人员多,参与村务管理的意愿较低,限制了居委会女性成员的配备和发展。2018年,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为25.6%,比上年下降1.01个百分点,距离2020年大于40%的目标值差距很大。
四、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妇女保健工作
妇女卫生事业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妇女卫生工作的领导,在人、财、物的投入和政策方面给予切实的倾斜,并组织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形成有利于妇女卫生事业发展的环境氛围,进一步加强市、旗区两级妇女保健网络建设,扩大妇女保健知识宣传。
(二)提高妇女择业竞争力,拓展失业妇女就业渠道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广大妇女就业、再就业工作当做一项重要的系统工程来抓。一是努力拓宽女性就业渠道,吸纳更多的妇女和下岗女工就业;二是加强各种形式培训,提高广大妇女综合素质和科学文化知识水平,增强择业竞争力;三是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劳动力信息网络以及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作用,疏通就业渠道,消除性别歧视,为女性求职者就业提供优质服务,着力提高妇女就业率;四是鼓励妇女自谋职业,支持和引导妇女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及私营、个体企业,促进妇女就业。
(三)转变观念,提高农村女性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总体水平
除了在制度方面要保证妇女在基层组织建设中的权利外,还要加强宣传教育,改变那些传统的、过时的、陈旧的观念和做法。针对目前农村女性参与基层组织管理的现状,要提高农村女性参与基层民主管理的总体水平,就要提高女性参与基层组织建设的认识,自发参与与引导参与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农村女性参与基层组织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同时加强对农村女性参与民主选举的指导,为农村女性参与村民自治创造条件。
(四)加大妇女工作宣传和投入力度
要继续广泛深入地宣传妇女工作和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齐抓共管,加大力度,切实将妇女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大对妇女事业发展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投入,加大就业扶持力度,全面落实税费减免、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再就业援助补贴等各项优惠政策。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城乡社保、低保、救助福利等政策落实到位,继续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扩大对失学女童的资助面,更加关注留守妇女的生活和学习。
(五)加大妇女干部选拔力度,提高广大妇女参政比例
一是按照《纲要》要求,逐步配齐配强市旗两级党政部门的女领导干部,大胆选拔使用女干部担任党政正职和到重要岗位任职。二是加大对女干部培养力度,不断提高女干部综合素质。三是加强教育培训。继续坚持每年举办一期女干部培训班,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教育,不断更新知识结构,提高从政能力。四是积极探索发展女党员工作的新机制。坚持把发展女党员作为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发展女党员的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卓有成效的新机制,重点探索在知识青年和生产、工作一线,以及在高素质的流动人员和农村优秀经济能人中发展女党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