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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8月份投诉举报综合分析
发布时间:2016-09-23 15:05:00       作者: 包芙蓉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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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8月份共受理咨询、投诉、举报、建议1537件,环比增长9.7%。其中,咨询、建议1006件, 投诉488件,举报43件,分别占总量的65.46%、31.75%和2.79%。解决纠纷争议金额338.71万元,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86万元。

市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8月份受理渠道仍以12315热线电话为主,其他渠道为辅。12315热线以外渠道共有3件投诉和咨询,其中,网络投诉1件,来人咨询2件。

一、受理情况分析

(一)投诉概况

1. 商品消费投诉。受理商品消费类投诉303件,占8月份投诉总量62.09%。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81件,占商品投诉总量26.73%;其它类79件,占26.07%;日用百货类49件,占16.17%;家用机械类37件,占12.21%;建材类29件,占9.57%;农用生产资料类18件,占5.94%;烟、酒、饮料、食品类8件,占2.64%。医药和医疗用品类2件,占0.66%。

商品消费投诉环比情况

 

7 月份

8 月份

环比(%)

家用电子电器类

51

81

↑58.82

家用机械类

33

37

↑12.12

日用百货类

56

49

↓12.5

烟、酒、饮料、食品类

9

8

↓11.11

农用生产资料类

17

18

↓5.8

建材类

20

29

↑45

医药和医疗用品类

1

2

↑100

其它类

47

79

↑68.08

2. 服务消费投诉。受理服务消费类投诉185件,占8月份投诉总量37.91%。其中,其它类37件,占服务投诉总量20%;电信服务、旅馆服务各24件,分别占12.97%;居民服务22件,占11.89%;修理维护服务18件,占9.72%;文化娱乐服务15件,占8.1%;餐饮服务10件,占5.4%;互联网服务9件,占4.86%;公共设施服务、旅游服务各5件,分别占2.7%;金融服务4件,占2.16%。中介服务、装饰装修服务各3件,分别占1.62%;培训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无店铺及其他零售各2件,分别占1.08%。

服务消费投诉环比情况

 

7 月份

8 月份

环比(%)

餐饮服务

15

10

↓33.33

旅馆服务

9

24

↑166.66

居民服务

22

22

0

修理维护服务

11

18

↑63.63

公共设施服务

3

5

↑66.66

装饰装修服务

1

3

↑200

物业管理服务

0

2

/

租赁服务

0

0

/

旅游服务

5

5

0

文化娱乐服务

10

15

↑50

中介服务

2

3

↑50

邮政服务

1

0

/

电信服务

43

24

↓95.34

无店铺及其他零售

0

2

/

培训服务

5

2

↓60

医疗服务

0

0

/

金融服务

1

4

↑300

保险服务

2

0

/

互联网服务

12

9

↓25

其他

19

37

↑94.73

(二)举报概况

受理举报43件,内容主要围绕:一是店铺名称与营业执照不相符;二是商家涉嫌无照经营;三是商家宣传与实际产品不符,涉嫌虚假宣传;四是商家销售的产品不合格,部分系“三无产品”;五是商家超范围经营;六是举报商家未经授权销售某品牌商品,涉嫌不正当竞争;七是举报经营者强制消费。

(三)咨询概况

受理咨询1002件,均已即时解答。内容涉及: (一)法律法规咨询:1.国家“三包规定”:有关商品的“三包”期限;商品出现性能故障,消费者应享受的“三包”权益;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索要购货凭证或发票,经营者拒绝提供,是否能正常享受“三包”权益等等。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条款:惩罚性赔偿、七日无条件退货、消费争议解决途径等。3.合同法:定金、违约责任、补充协议等。4.食品安全法:十倍赔偿金等。5.广告法:绝对性用语等。(二)咨询其他职能部门维权事宜和维权电话,主要涉及商品质量鉴定、商品或服务价格问题、发票问题、物业服务、供暖计费、食品药品化妆品卫生及质量问题、流动摊贩监管、水表更换、天然气合格证开具、烟草真假、车载气瓶被曝不合格的后续监管等。(三)工商业务咨询:企业信息查询、直销监管、打击传销等。(四)有关投诉或举报处理进度、结果,旗区12315办公地点以及办公室电话等。(五)其他问题:婚姻案件执行、交通违章查询、国家公职人员作风、十个全覆盖工程、征地拆迁补偿等问题。

三、投诉热点分析

(一)商品类投诉热点分析

家用电子电器类、日用百货类和家用机械类成为8月份消费投诉热点。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居高不下。主要投诉内容有:一是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拒绝履行法定售后义务或履行义务不及时。二是经营者不履行明示承诺,或实际行为与口头承诺不符,致消费者权益受损。三是提供瑕疵商品,要求更换或退货时经营者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要求。

日用百货类投诉热点主要有:一是经营者在商品质保期内不履行“三包”义务;二是经营者不按约定提供商品;三是消费者缺乏索要消费凭证的意识,遇经营者违反口头承诺投诉经营者不诚信经营;四是商家虚假宣传,存在误导消费的现象等。

家用机械类商品投诉量仍较高。家用汽车是被投诉量最多的商品,存在问题主要有:一是汽车出现质量问题,经营者拒不承担责任;二是多次维修仍不能解决故障;三是订金纠纷。订金不同于定金,但经营者一律视同定金,拒绝退还消费者。四是经营者收取保险保证金或拒绝退还保证金等问题。

(二)服务类投诉热点分析

位居前两位的服务消费投诉是电信服务、旅馆服务和居民服务。电信服务投诉问题包括:一是电信运营商未经消费者同意新增或变更服务项目,多收取服务费用;二是套餐消费难以取消或变更低价位套餐;三是电信运营商不按约定赠送话费。

本月我市迎来旅游旺季,旅馆服务投诉随之明显增加,投诉内容集中表现为:一是旅馆设施与明示不一致,经营者不积极解决消费者反映问题;二是经营者未对污损酒店设施赔偿标准进行明示,结账时随意扣除消费者押金作为赔偿;三是经营者不履行网络销售价格;四是预付卡纠纷。

居民服务投诉内容涉及:一是预付卡不能正常使用,导致消费者的利益受损;二是服务质量较低,给消费者造成困扰;三是经营者夸大服务效果,实际效果与宣传严重不符;四是经营者未按约定提供服务,双方发生分歧。(包芙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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