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夜明、康俊莲、刘伟委员:
你们的《关于优化民企营商环境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聚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出近千项改革举措,全市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持续优化,人民群众和经营主体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升。
一、便利化市场准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一是优化工作流程,推进企业开办全流程“一件事一次办”。持续完善企业开办服务专区功能,将名称自主申报、企业设立登记、印章刻制与备案等事项实行并联办理,通过优化工作流程,制作企业开办一张表单,安排专人提供全程帮办导办服务,实现企业开办“一件事一次办”。充分发挥自助服务终端优势,实现企业开办服务专区自助打印营业执照、申领税务Ukey、领取印章,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二是加强政银合作,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通过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浦发银行等多家金融机构合作,开设“政银合作”企业开办银行帮办服务点,免费提供开办申请、营业执照打印、银行开户等“全流程”“一站式”服务。同时,不断升级银行免费帮办服务,设置“企业开办服务大礼包”套餐,企业只需到就近银行网点,即可办结企业开办相关手续,免费领取到装有营业执照、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名章、税务Ukey的企业开办大礼包,实现企业开办“零成本”。三是落实好“个转企”培育行动。建立“个转企”培育库,为入库个体户提供政策推送、转型辅导、跟踪扶持等服务,非入库自愿转型升企个体户享同等待遇。在“个转企”办理中提供优质服务,全面实施“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为“个转企”提供线下一窗通办及线上一网通办服务。四是不断优化审批流程,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确保“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简单便捷、好办易办,为落地企业提供便利化的登记注册服务。五是开展涉企违规收费重点整治工作。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涉企收费整治工作目标、工作任务、整治范围、整治重点等内容。六是征集问题线索,建立乱收费查处长效机制。发布《关于征集涉企违规收费问题线索的公告》,认真梳理涉企收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消费维权高频事项,建立乱收费投诉举报查处机制,有效解决涉企收费突出问题。七是靶向精准发力,强化涉企收费监管。围绕水电气暖、交通物流、金融、行业协会等公用企事业单位重点内容,采取专项检查与“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2023年以来,全市系统共检查水电气暖、交通物流等公用企事业单位373家,立案查处违法案件12起,责令违法主体退还不合理收费311.2万元,收缴罚没款44.72万元,涉企收费整治取得良好成效。八是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要求,登记实行依企业申请办理,全过程形式审查、审核合一、一人办结,企业申请办理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确认并当场登记。
二、聚焦便捷高效,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打造一流政务环境
一是推行“一业一证”改革,实现“一证准营”。为有效破解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在学习借鉴青岛西海岸新区“一证(照)通”改革和上海浦东新区“一业一证”做法的基础上,在全区率先以伊金霍洛旗、康巴什区为试点开展“一业一证”改革。截至目前,我市将“一业一证”改革行业准入准营“一件事”由11项拓展到54项,实现“一证准营、一码亮证”,累计发放行业综合许可证5447张。二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取消下放行政权力相关政策,进一步明确28个政府工作部门的6526项行政权力事项。统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截至2023年底全市确认、梳理行政许可统一办事指南2024项。扎实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承接自治区下放事项381项、取消事项23项,市本级“放权”134项、“减权”13项,实现减环节423个、减材料753项、减时限1.4万个工作日。三是加强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基础监测。通过开展第三方网上政务服务专项监测,核查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准确度,有效提升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水平。四是大力推进政务服务向园区延伸。制定印发《鄂尔多斯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园区延伸实施方案》(鄂政务发〔2023〕23号),按照自治区“十有”标准,推出打造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分中心、政务服务站与镇党群服务中心共建4项举措,将政务服务延伸至全市9个开发区(园区),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平台、人员向园区延伸,全面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截至目前,全市9个开发区(园区)均设立政务服务机构。
三、完善制度机制,创优执法方式,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一是完善制度机制,扎实推动行政执法协调高效运行。印发《鄂尔多斯市行政执法监督文书范本(试行)》(鄂司发〔2023〕23号)、《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工作规定(试行)》(鄂司发〔2023〕43号)、《鄂尔多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监督办法》(鄂司发〔2024〕24号)、《鄂尔多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争议协调处理实施办法》(鄂府办发〔2023〕93号)、《鄂尔多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建议审查处理实施办法》(鄂府办发〔2023〕95号)、《鄂尔多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实施办法》(鄂府办发〔2023〕96号)、《鄂尔多斯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监督办法》(鄂司发〔2024〕24号)等配套制度,切实提高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先后开展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统计工作、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不平等对待企业、罚款事项等专项清理5次。二是创优执法方式,不断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印发《鄂尔多斯市行政执法事项梳理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司发〔2024〕7号),梳理全市执法事项9类共68245项(市本级8039项、旗区60206项),并形成目录清单予以公布。认真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印发《鄂尔多斯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鄂司发〔2024〕4号),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年专项行动,市本级共梳理编制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于行政强制清单469项。三是深化改革创新,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鄂尔多斯市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实施的工作方案》(鄂司发〔2024〕32号),全面清理和规范罚款权限及非现场类电子监控设备应用。发布《关于开展破除监督执法“没有温度”专项行动的公告》,专项监督粗暴执法、机械执法、“一刀切”执法等不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三项制度”,通过联合检查、案卷评查、专项督查、个案监督等方式,推动各执法部门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模式,实现难案精办、简案速办,切实回应效率与公正的两难问题,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组建速裁团队,除负责立案庭对案件受理审查工作外,还负责二审民商事简易案件的审理工作。五是强化审执协同机制,加大诉前财产保全力度,引导当事人诉前积极采取保全手段避免财产转移情况发生,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诉中通过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申请人的财产情况,以诉中财产保全促成和解、调解工作,全面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六是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甄别未能主动履行的具体原因,区分有财产却不履行的“失信”与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失能”,依法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开展全市法院“暖城融雪”重塑企业及企业家诚信专项执行行动,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依法对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修复,为62位企业家解除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在专项行动结束后长期坚持,充分发挥信用修复制度作用,有力推进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七是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理中,注重结合类案检索机制,形成类案类判,对生产商、制造商等侵权源头的侵权行为,及具有恶意侵权、重复侵权情形的行为,加大罚金惩处力度,提高被告人知识产权侵权成本,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
四、深化改革创新,加大创新支持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深入实施创新平台建设工程,在战略力量上突围攀高,推动能源、新材料、低碳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重大创新平台,创新动能更加集聚。迭代推出人才新政2.0版,建成投用鄂尔多斯市人才科创中心和北京、深圳人才科创飞地,面向全球举办首届“鄂尔多斯杯”创新创业大赛,开展“暖城之邀”人才招引活动29场,引进两院院士等高层次人才19名、博士硕士1291名,人才吸引力攀升至全国地级城市第37位。二是实施创新型企业“双倍增”行动、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开展“三清零”行动,对全市“无研发投入、无研发机构、无发明专利”的规上企业逐步“清零”,以正向激励、反向倒逼的方式充分激发企业创新活力,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筑牢企业创新发展基石,让企业在创新中唱主角。2023年,全市新增“三清零”企业60家,达到231家。规上企业有研发活动的达到264户,带动研发费用突破90亿元、同比增长13.6%。获批自治区科技领军企业5家;高新技术企业预计突破3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576家,分别增长33%和60%,提前实现“十四五”倍增目标。三是与著名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创办产学研基地、科研成果转化基地。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欧阳明高院士团队合资成立新能源研究院公司参与新能源技术的研发。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内蒙古西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自治区级的氢能储运应用技术院士工作站。成立内蒙古自治区首家碳中和研究院作为我市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科普教育基地,定位科技创新高端智库、对外合作重要平台、“双碳”技术研发中心、科技成果中试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器。通过打造创新合作平台,引进权威专家院士团队,与双一流高校及科研院所合作,进行“双碳”领域先进技术的研发与中试,并将中试成果进行转化落地。四是发挥国有资本的带动作用,把混改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任务专项推进,积极鼓励和引导国有企业按照“三因三宜三不”原则积极稳妥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切实推动“国”“民”双向混改,全力支持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加强与民营企业的合作共赢,逐步形成密切联系的产业链、供应链,促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带动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五是以鄂尔多斯人才科创中心作为引领全市、辐射周边的人才科创工作服务总部。搭建成长型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共引进各类企业(团队)69家(院士团队4个,创新企业37家,人力资源企业15家,创客企业、团队9家,文创企业4家)。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日
(联系人:王东升;联系电话:0477-8589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