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建丽代表:
您的《关于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决策部署要求,聚焦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全力打造“暖城·五心”营商环境品牌,为经济发展聚势赋能。
一、聚焦组织领导,强化体制建设
一是建立专职工作机构。始终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工程”,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组长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高起点布局、高站位推动、高质量推进。率先在全区成立政府直属单位鄂尔多斯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抓营商环境,专责政策研究、综合协调、业务指导、调度考核等工作,推动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持续深化机构改革。按照自治区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要求,2024年以来,全市6个旗区将营商环境职能重新划转,2个旗区成立营商环境专职机构,进一步理清理顺工作机制、优化整合职能职责,形成上下贯通、齐抓共促的工作格局,不断推动营商环境成效优化提升。
二、搭建信息平台,提升数字赋能
一是建立统筹调度平台。率先在全区上线运行“营商环境工作任务调度平台”,将营商环境重点任务全部纳入平台调度,通过平台对各旗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进行任务催办、审核编辑、数据统计、分析报告、问题汇总,有效推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质量、效率双提升。二是提升数据支撑能力。提升政务服务门户网站建设水平和“蒙速办”App掌上办事水平,创新政务服务移动端办事“扫码亮证”“一码通办”等应用场景,确保全流程掌上办理事项达85%以上;创新“极优”便民服务应用,加快“无证明”城市建设;搭建以社会信用信息平台为基础、以第三方征信机构数据为补充的政务信用信息库,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实现对社会信用主体全生命周期的信用监测和预警;探索创新“信用+秒批、信用+容缺受理、信用+告知承诺、信用+免审即享”和信用报告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等政务服务场景。
三、对标先进典型,迭代升级方案
一是抓指标提升促优化。围绕营商环境目标任务,对标全国先进,迭代升级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方案,先后制定全市优化营商环境1.0—5.0版实施方案,推行对标先进500条、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300条等营商环境指标体系,对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社会环境等提出更高标准和要求,建立台账、严督实抓,强力推进落实。二是抓亮点培育求突破。主动对标世界银行评估10个主题,学习借鉴江浙沪等先进地区经验做法,聚焦标准迭代、措施迭代、服务迭代,印发《鄂尔多斯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助力“六个工程”2024年提升行动方案》(鄂府办发〔2024〕21号),重点开展找差距补短板、对标世行标准、暖城暖企、创新提质和产业发展保障5大专项提升行动,统筹推进23个重点提升领域100条具体工作举措,找准短板弱项,压实“关键少数”责任,充分发挥“头雁效应”,组织动员全市各级干部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
四、抓牢机制运行,抓实难题破解
一是建机制。实行“月调度约谈、季排名点评、年总结考评”工作机制,每月通报任务完成情况,对工作进度缓慢单位进行约谈,督促改进;每季度召开一次点评会,由分管市领导点评各旗区、各部门先进经验、特色做法及不足之处,推动解决问题、提高效率、提升质量。同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各旗区、各部门“五位一体”考核内容,倒逼各旗区、各部门争分夺秒、千方百计优环境。二是常督查。开通《鄂尔多斯聚焦之问政》栏目,以“面对面坦诚沟通,实打实解决问题,政府作为、百姓议事”为主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就百姓关心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并对被问政单位评判。开设“营商环境有话说”专栏,随时随地接受企业、群众和社会监督。三是重评价。推行“营商环境体验官”机制,公开招募350名“营商环境体验官”开展“实景式”“暗访式”“沉浸式”办事服务体验,检验营商环境实效,并通过“全市营商环境体验官工作平台”,构建起“发现问题、分析问题、督办解决、反馈评价”全程闭环工作机制,推动营商环境利企惠民、进阶升级,赢得群众好口碑。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业务水平
一是强化教育培训。认真践行“先学、先谋、先行”工作理念,围绕打造全国一流营商环境的总体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组织各旗区、各部门营商环境工作业务骨干赴上海、浙江、苏州等先进地区对标考察学习3次,组织开展各类座谈会、培训会42场(次),切实提升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二是强化结果运用。不断优化完善市、旗区两级“综合一窗”受理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实行考核结果与奖惩、薪酬、岗位晋升相结合的考核制度,充分激发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窗口政务服务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下一步,我市将加快打造“全流程规范、全链条服务、全覆盖监管、全方位保护”的全国一流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持续打响擦亮“暖城·五心”营商环境品牌,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鄂尔多斯新篇章。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日
(联系人:王东升;联系电话:0477-8589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