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同意鄂托克旗荣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系统)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的通告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安监总办〔2014〕49号)的规定,经企业自评、评审单位评审及评审组织单位审核,同意鄂托克旗荣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企业(系统)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现予通告。有效期为自通告之日起3年。
附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系统)名单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4月21日
附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企业(系统)名单
1. 鄂托克旗荣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 鄂托克旗广源石膏厂硅石矿
3. 鄂托克旗大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
4. 鄂托克旗棋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
5. 鄂托克旗黑龙贵宇泰石灰石二矿
6. 鄂托克旗兆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
7. 鄂托克旗佳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
8. 鄂托克旗荣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
9. 鄂托克旗胡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
10.内蒙古康巴什酒厂有限公司
主送:鄂托克旗荣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鄂托克旗广源石膏厂硅石矿,鄂托克旗大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鄂托克旗棋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鄂托克旗黑龙贵宇泰石灰石二矿,鄂托克旗兆屹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鄂托克旗佳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鄂托克旗荣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鄂托克旗胡杨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内蒙古康巴什酒厂有限公司
抄送:鄂托克旗应急管理局,康巴什应急管理局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4月21日印发